循环经济势在必行

作者:张林    文章来源:科学时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0-22
  《循环经济促进法》为循环经济的发展带来新的契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循环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循环经济促进会会长吴季松教授认为,当前迫切需要设置专门的循环经济学科,加强国内对循环经济的理论研究,并将其作为科学发展观的支撑学科之一,促进循环经济发展。

  1982年,吴季松率先引入了可持续发展思想;1984年,他成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推出的“可持续发展”的后续研究——“多学科综合研究应用于经济发展”研究项目的主持人。经过一年国际调研,他和其他研究人员在撰写的英文报告中得出结论:发展知识经济,实现对资源的优化配置,首要的就是发展循环经济。

  知识经济的第一阶段

  “谈《循环经济促进法》首先要明确循环经济的理论和思想。”吴季松说。

  传统工业经济的思想以最大限度地开发自然资源、最大限度地创造社会财富、最大限度地获取利润为特征。知识经济改变了这种指导思想。

  知识经济的核心是强调用综合、多学科的知识优化配置自然资源,开发富有资源替代稀缺资源,使知识成为产品以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

  “直到今天,虽然情况有了变化,我们基本上还在依赖传统的技术,耗竭稀缺的自然资源,并不可避免地污染环境。”吴季松感叹。

  改变这一发展模式的出路在于发展知识经济(或者称为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它的第一个阶段就是循环经济。

  走访了98个国家,通过大量的调研,吴季松明晰了一个观点:发达国家的后工业化从经济意义上来说就是循环经济化,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所走的新型工业化道路也是循环经济化。

  在循环经济的阶段,高技术产业还不能成为支柱产业,可再生能源也还不能成为主要能源,因此必须发展以知识优化配置资源、尽可能提高自然资源利用效率和效应、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循环经济。

  加强理论研究

  每种经济形态在确定发展方向时,都应有相应的法律制度做保障,《循环经济促进法》的出台也是如此。吴季松曾在全国节水办、水利部水资源司任职,这些从政经历使他对一部法律的意义有着独特的理解。

  他说:“对公众特别是对执法者来说,通过这部法理解循环经济的思想内涵、历史阶段及作用非常重要,它将有助于执法者更好地行使职权。”

  而且,随着循环经济的不断发展,这部法的作用也有待实践检验,并根据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修订、修改。

  吴季松认为,此次颁布的是《循环经济促进法》而不是实体法有一定的道理。因为中国目前对循环经济的理论研究不足,没有设置专门的循环经济学科,这不啻为一大遗憾。他为此准备向国务院学位办建议,设置循环经济学科。

  他强调,制定法律必须遵循有科学依据、符合实际情况、与国际接轨和具有可操作性的四大原则。

  依据上述原则,可以认为,将于2009年1月1日实施的《循环经济促进法》对循环经济的发展将产生重大作用,但由于条件所限,也必将存在某些不足。

  吴季松认为,第一循环经济是一个交叉学科,要以多学科综合研究为立法作充分的准备。

  第二是循环经济的实践不足。全国大规模发展循环经济仅5年,循环经济还欠缺实践基础。

  第三是可操作性。各省市整体系统地实践循环经济的情况较少,循环经济对地方GDP增长的贡献也无法衡量。

  第四是与国际接轨。国外循环经济的立法过程是先实践,待发展成熟后再立法,而国内对国外先进经验和做法的研究还不足。

  例如,循环经济的一个重要实现方式是建立生态工业园,而生态工业园的准确译文应该是“生态共生体”。丹麦的卡伦堡生态共生体是其典型代表。

  生态共生体的特质是经济体因自然需求形成聚集区(园区),而不是“拉郎配”的模式;是原始自发形成的,而不是政府指令式的、简单通过规划促成的。但后一种发展模式目前在国内很盛行。

  “《循环经济促进法》应该先理清概念、理论,并以此为引导,通过利益导向让企业自发地聚集成生态共同体,真正把传统工业经济改造成循环经济。”他解释说。

  转变经济发展思想

  无论是循环经济规划制度、总量调控制度,还是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重点企业监管制度,此次颁布的《循环经济促进法》依托的均是3R(Reduce减量化,Reuse再使用,Recycle再循环)原则。

  3R是清洁生产的原则,而不是循环经济的原则。吴季松因此提出了5R原则,即在3R的基础上增加了Rethink(再思考)、Repair(再修复,把修复生态系统视为经济行为,在经济发展上达到人与自然和谐)。

  “关键是要转变经济发展思想。”他说,即“Rethink”——新理论。

  5R原则是他所提出的新循环经济学的核心内容,并成为他为本科生写的教材——《循环经济概论》中的核心思想。

  绿色GDP作为循环经济的一种新机制和解释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理论,近些年在国内获得越来越广泛的认可。它的内涵是既承认社会财富,也承认自然财富,把修复生态系统创造的价值纳入GDP考核中。虽然目前关于绿色GDP的理论研究还很不足,但这无疑是经济发展思想转变的一个标志。

  吴季松指出,《循环经济促进法》的出台,其促进引导的意图很明显,但目前也不必过分强求发展循环经济的某种模式。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精彩图片
    文章评论
    数据载入中,请稍后……
      请您注意: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及《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请注意语言文明,尊重网络道德,并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中国环境生态网文章跟帖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您在中国环境生态网发表的言论,中国环境生态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发表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向文章跟帖管理员反映。

    绿色进行时
    推荐文章
    关于金寨县白塔畈乡板栗产业现状…
    摘  要:本文是关于金寨县白塔畈乡板栗产业现有状况以及存在…
    绿色生活
    驴行天下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管理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