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届五中全会以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引起了各级党委政府、理论界和广大群众的广泛重视,特别是理论界对新农村建设相关问题的探讨越来越深入。但目前社会各界对新农村建设的科学内涵并没有取得一致认识,对新农村建设的思路也各抒己见。这种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各地新农村建设工作的有效推进。对此,我们还需要进一步认真研究。
一、新农村建设的时代特征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并是党和国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根据当时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提出的解决“三农”问题、促进“三农”发展的总思路与总任务。但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建设内容以及推进机制不同。
上世纪50年代,我国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制度、建立独立完整的工业体系的背景下,在国民经济发展的“二五”和“三五”计划中都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任务。80年代,我国在农村率先实行改革开放,在此背景下,1982年、1983年和1984年的三个中央1号文件和1987年的中央5号文件都提到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任务。90年代初,我国在改革开放向纵深推进和加快工业化的背景下,1991年的中央21号文件又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任务。总体看,以往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在工业化初期阶段和城乡分割体制下,以发展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为主要内容,依靠变革农村生产关系、调动和发挥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自力更生来推进的。
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实现了从贫穷到温饱再到总体小康的历史性跨越,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党的十六大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特点,提出了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思想。十六届三中全会第一次正式提出了包括统筹城乡发展和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在内的“五个统筹”。在十六届四中全会上,胡锦涛总书记提出了“两个趋向”的论断,指出:“纵观一些工业化国家发展的历程,在工业化初始阶段,农业支持工业、为工业提供积累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但在工业化达到相当程度以后,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实现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也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在2004年12月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胡锦涛总书记指出:“我国总体上已经到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我们应当顺应这一趋势,更加自觉地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更加积极地支持‘三农’发展。”在2005年3月的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指出,要“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新阶段的要求,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更多地支持农业和农村的发展”。在紧接着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上,党中央再一次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历史任务。指出“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坚持从各地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扎实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
由此可以看出,这次的新农村建设与以往的新农村建设有很大的不同,具有显明的时代特征:一是经济发展所处的阶段不同——以往的新农村建设是在工业化初期,新农村建设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实行农业支持工业、农村支持城市,而这次的新农村建设是在工业化中期,新农村建设中要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二是宏观体制背景不同——以往的新农村建设是在城乡分割的二元发展体制下进行的,这次的新农村建设要打破城乡二元发展体制,实行统筹城乡发展。三是建设内容不同——以往的新农村建设主要是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这次的新农村建设不但要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而且要发展农村社会事业,要突出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四是建设机制不同——以往的新农村建设主要依靠变革生产关系来调动农民的积极性,由农民自己的力量来推进,这次的新农村建设除了要继续依靠农民的力量外,国家要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增加财政对“三农”投入。
二、新农村建设的科学内涵
什么是新农村建设?《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都没有明确的表述。有学者曾把新农村的特征概括为新设施、新环境、新房舍、新公共服务、新社会保障、新精神风貌。但是,把新农村建设定义为建设“六个新”在理论上显然不够严密。此外,也有人认为新农村建设要实现“七个新”、“八个新”、“九个新”,但这些“新”都属于新农村的外部标志,也不是对新农村建设内涵的科学表述。
对新农村建设的内涵,需要从中央提出新农村建设的逻辑过程和中央对新农村建设的目标要求中去认识。
从上文可以看到,新农村建设是十六大以来党和国家关于解决“三农”问题、促进“三农”发展思想的逻辑结果。《建议》提出的新农村建设目标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笔者认为,这五个方面并不是并列的,并且其涵义也不能仅从字面上去理解。“生产发展”与“生活宽裕”是手段与目标的关系,“生产发展”是“生活富裕”的手段或前提;“生活宽裕”也不能只理解为农民自己的收入水平和消费水平的提高,而应当包括农村社会事业的发展,特别是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和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健全;“村容整洁”也不仅仅是村庄面貌的问题,它包含了“生活宽裕”所要求的农村公共生活设施。除了《建议》之外,关于新农村建设的目标还有另一种比较权威的表述,即:农村生产力水平有较大提高,农民生活水平有较大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切实得到加强,农村教育卫生和社会事业切实得到发展,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继续向前推进。这一表述与《建议》的五个目标在本质上是相同的。“农村基础设施切实得到加强”实际上是“生产发展”和“生活宽裕”所需要的物质条件,也是“村容整洁”的重要组成;而“农村教育卫生和社会事业切实得到发展”则是“生活宽裕”的内在要求。
从上所述,我们认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为改善农村生产和生活条件,提高农村自我发展能力和农民生活福利水平,以加强农村生产和生活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为主要内容的新型农村综合建设计划。新农村建设的主要任务或基本内容包括以下七个方面:
一是农村现代产业建设。包括现代农业建设和农村非农产业发展。现代农业建设就是要通过科技创新、体制创新、结构调整来发展高效生态农业,走出一条经济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技术密集、凸显人力资源优势的新型农业现代化路子。发展农村非农产业就是要依托县城和中心镇,继续推进农村工业化和城镇化,为广大农民提供更多的就业门路和致富机会,为农民增收和农村全面发展奠定经济基础。
二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包括支撑现代农业发展的生产性设施(如农田水利设施、高质量耕地、农电设施、道路桥梁设施、通讯信息网络、禽畜疫病防灾体系、科技开发与推广基地等)和改善农民生活条件的生活性设施(如村庄道路、饮水安全设施、洁净能源设施、卫生环保设施、乡村医疗设施、教育培训设施等)建设。通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三是农村新社区建设。包括村庄整治和农民新村建设。村庄整治的具体内容包括改路、改水、改房、改厕、改圈、拆旧以及新建小公园、健身设施等,改变目前农村普遍存在的“有新房、无新村”和“脏乱差”的现象。经济条件好的地区可以新建农民新村。通过农村新社区建设,使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整体改善,农民的生活质量得到全面提升。
四是农村公共服务和福利保障体系建设。主要是:发展农村教育和文化事业,包括农村义务教育和农民技能培训,建设农村文化站(室)、图书馆(室)等公共文化设施、农村广播电视和远程教育网络;发展农村卫生事业,包括建立县乡村三级医疗服务和医疗救助体系,普及与提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包括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孤寡老人集中供养、农业劳动者养老保险、农村社会救助体系的建立和完善。通过农村公共服务和福利保障体系建设,把农村建设成为少有所学、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弱有所助、贫有所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五是新型农民培育。即加大对农民的培训和教育力度,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思想道德素质、身体健康素质和生产经营技能、创业就业能力,使广大农民成为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高素质的新农民,能适应工业化中后期农民分工分业分化加速的新形势。
六是民主政治建设。主要是: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提高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创新农村民主管理形式,落实好“四民主、两公开”的民主管理制度和“一事一议”制度;开展农村普法教育,增强农民法制观念,提高农民依法维权的能力和自觉履行义务的责任;依法妥善处理农村各种矛盾,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通过农村民主政治建设,使农民自治制度更加完善。
七是深化农村体制改革。主要是: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完成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等改革任务;完善农业基本经营制度,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机制,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增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服务功能;深化农村金融体制和供销社改革,探索建立农民专业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的新型农村合作体系。通过深化农村改革,使农村的发展具有持续的动力和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