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热门
- 没有文章
最新推荐
认知与发展碳金融助推经济增长转型
发布日期:2010/10/11 10:20:22 作者:汪小亚 出处:金融时报
当前,人们往往将“金融机构参与碳交易活动”、“金融支持低碳”、“碳交易”等说法与“碳金融”的概念混为一谈。其实“碳金融”更强调低碳的独特性:一是低碳或碳排放权交易具有准金融属性,能进一步衍生为具有投资价值和流动性的金融资产。二是通过大家追逐碳金融的收益性而推动低碳发展,从而影响更加广泛,如产业发展、生活方式、社会环境。碳金融是作为一种新的金融形式来引导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
关于“碳金融”,2006年世界银行从融资的角度表述为:提供给温室气体减排量购买者的资源。美国多伦多大学环境研究中心教授拉巴特和怀特教授则从解决气候变化的金融方法角度,在著作《碳金融是碳减排良方还是金融陷阱》中定义为:代表环境金融的一个分支;探讨与碳限制社会有关的财务风险和机会;预期会产生相应的基于市场的工具,用于转移环境风险和完成环境目标。在此,我们从功能或作用的角度,将其定义为:是服务于各种碳交易的投融资和中介服务活动。如为碳交易买卖双方融通资金、基于碳交易的投资增值、依托碳交易的金融中介服务。
那么,发展碳金融中国应强调什么呢?我认为有以下三方面的工作值得重视:
第一,要建立有关低碳和低碳金融的中国认知。这些认识包括:一是目前的气候变化实际是由发达工业化国家历史上累积的碳排放造成的,发展中国家只承担“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二是随着工业化进程加快,中国碳排放量有所增加;但减少排放不是依靠放慢经济发展,而是依靠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三是中国在参与国际碳交易市场的同时,要加快建立国内低碳市场。
第二,要积极并主导参与国际碳金融市场。一是定价权问题。在CDM市场上,我国交易量大而价低,没有定价权。截至2009年11月30日,我国在联合国注册的清洁发展机制项目(CDM)673个,占全球总数的35.14%;进入进程的CDM项目1895个占全球总数的39.63%,两项指标均居全球第一。据世界银行统计反映,2008年我国在CER一级市场交易中的份额达到84%,2002~2008年全球66%的CER供给源于我国的CDM项目。但国内价格远低于国际价格。原因就在于各自为政、分散谈判,碳交易议价能力弱,没有定价权。二是碳交易的货币主导权。低碳交易人民币结算。市场的国际化目前欧元是碳现货和衍生品交易市场的主要计价结算货币,日本、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也试图将本国货币与碳交易挂钩。我认为,我国是贸易大国,货物贸易的人民币结算量较小,更何况低碳。当国内市场发展影响到国际市场广泛参与时,人民币主导问题自然成熟。
第三,要做大国内碳金融市场。具体到信贷、中间业务、发展直接融资等方面,我们都有很多工作可以做。
目前四川的CDM项目数量居全国第二,这说明四川具有低碳产业的规模优势、技术优势和产业优势。四川的金融机构应充分研究利用这些优势,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探索发展适合四川的低碳金融之路,力争打造我国西部的“低碳金融区”。一是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参与CDM项目的贷款业务,探索开发多种形式的低碳金融产品。二是推动四川的低碳型企业优先上市,并研究发展多种类型的碳基金。三是引导金融机构在资金结算、国际业务、供应链融资、融资租赁等方面为低碳企业提供一揽子金融服务,建立低风险项目快速审查的“绿色通道”,提高服务效率。
(作者系人民银行研究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