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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交易为环保注入活水

发布日期:2014/7/10 17:29:18 作者:涂启智 出处:中国环境报

  深圳2013年度碳交易履约工作于近日结束,635家管控单位中有631家如期履约,占比99.4%,但仍有4家企业未完成相关手续。深圳市发改委碳交办表示,如果这些企业限期内仍拒不补交,就会被强制扣除下一年度配额,超额排放量将处以3倍罚款。

  管控企业竞相积极履约,包括惩戒制度在内的各种管理机制正在生效,显示出深圳碳交易市场机制日益走向完善。2011年10月,国家发改委批准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湖北、广东和深圳7省市开展碳交易试点工作。2013年6月,深圳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在全国7个试点省市中率先启动交易,先后完成了制度设计、数据核查、配额分配、机构建设等工作。从一年来碳交易履约率达99.4%的成绩看,深圳在运用市场机制实现低碳发展方面担负起了探路者的重任,发挥了试验田与示范区的作用。

  深圳碳交易市场的建立与完善,对全国市场而言,具有明显的鞭策和激励作用。积极节能减排的企业,可以将富余碳拿到市场上去出售,为企业创收打开一条全新路径。而超排企业,则需要在碳交易市场购买超出计划部分的指标,为超排付出更大成本。这种市场调节的奖惩机制让更多企业意识到,节能减排不仅是一种社会责任,更能带来真金白银,碳也是一种资产。这就促使企业经营者自觉实施或者推进转型升级,从高排放、低附加值的粗放经营向低排放、高附加值的精细化经营转变。

  对于个别推迟履约甚至拒不履约的污染企业,除了取消优惠政策扶持与财政资金资助外,还要进行加倍罚款,这很有必要。治理环境污染,就应该动真格,让污染企业尝到苦头,逼迫其规范经营,自觉控制排放量。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制,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碳交易市场机制就是一种全新的生态保护体制,就是将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落到实处的举措。地方政府可以利用补偿资金对环保设施进行改造,对损毁的生态环境予以修复,这完全符合“谁污染、谁付费”的环境保护理念。

  期待包括深圳在内的碳试点城市,出台更多更有效的管理举措,推动我国碳交易市场不断走向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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