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太湖无锡段全部退渔还湖,需要迁移17189人本报摄影记者/高育文
《太湖(梅梁湖、贡湖)无锡市退渔(田)还湖工程专项规划》(下称《规划》)于近日通过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和江苏省水利厅的技术审查。规划中共拟定了三个实施方案。(见附表)
“第三个方案易于操作,既尊重历史,也解决了现实问题。”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水利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杨洪林表示,在实地考察太湖无锡段后,最终认定实施第三套方案。
“从保护水资源的角度来讲,方案一是最好的。太湖的调蓄能力已经越来越小,这对防洪及防治水污染极为不利。”同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顾国维说。
“这三套方案的区别在于对梅圩围湖区的处理方式,即该区域内的5985亩土地是否要还湖。”杨洪林表示,选取第三套方案是考虑到梅圩地区的现状和筹措资金的难度。
据他介绍,梅圩地区的经济总量较大,若完全退渔还湖会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大量的人口迁移安置,不仅需要巨额补偿费,还涉及他们的社保和就业问题。他认为,方案三减少了拆迁安置人口的数量,大幅度降低补偿费和人员安置压力,同时被保留的部分土地,能通过市场化运作,帮助有关部门筹措更多安置人员所需的资金。
《规划》显示,若太湖无锡段全部退渔还湖,需要迁移17189人,拆迁房屋656793平方米,安置人口7368人,包括补偿、安置和工程在内的直接投资初步测算约为18.4亿元。方案三由于部分保留了梅圩地区的土地,大量减少了需要迁移的人口,因此直接投资将减少近10亿元。
无锡市水利局水政水资源处处长尤德康说,无锡曾于2002年10月退渔还湖3平方公里。当时为了筹措资金,该局采用了市场化的操作方式。“退渔还湖后当地环境有很大改善,地价也会上升,这些属于房地产开发商的额外获利部分,我们从中抽取一部分作为还湖工程所需资金。”尤德康说,这一次也将采取同样方式筹措资金。
据《规划》透露,方案三在恢复湖面面积和湖泊水体容量、增加蓄洪和滞洪面积方面的能力远小于方案一。方案一可以增加蓄、滞洪库容约1447万平方米,而方案三仅为831万平方米。改善水环境方面,三种方案均能完全削减鱼塘养殖形成的污水对湖泊水环境的影响,但方案一由于将梅圩地区全部退渔还湖,水量大幅度增加后能直接改善湖体水质,但方案二和方案三由于只是部分还湖,水质改善效果无法立竿见影。
“10亿元毕竟是个大数目,所以最终还是选择了能节省资金的方案三。”据同济大学的顾国维教授介绍,国外一般是在人均收入达到4000~5000美元时才开始进行环境保护的,这样才有经济基础作保障。
尤德康说,太湖无锡段的退渔还湖将分批进行,并于2010年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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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污染
20世纪60年代至70年代,太湖(梅梁湖、贡湖)无锡市段进行了大量的围湖造地,杨洪林说,兴建于1968年的梅圩围湖区目前人口众多,经济总量较大。2003年该地区年纳税额7650万元,GDP是5.03亿元。
但围湖造地同时也减少了太湖洪水调蓄面积,围垦养殖产生的养殖废污水加剧了湖区水质污染和水体富营养化(指水体营养过剩,会导致水体生物大量繁殖,使水体处于严重缺氧状态)的趋势。据杨洪林介绍,目前梅梁湖水质为V类或劣V类,处于富营养化水平。贡湖水质为Ⅲ~Ⅳ类,水体也处于中富营养化状态。
2004年9月7日,无锡市举行了退渔还湖专项规划讨论会,副市长周敏炜表示,这次规划是反思无锡地区的历史做法,是对围湖行为的一个新认识。
规划中拟定的三个方案分别是
⒈对规划范围内的围湖养殖鱼塘全部实施退渔,并全部恢复为湖面,还湖面积13490亩,占围湖区域总面积的100%;
⒉对规划范围内的围湖养殖鱼塘全部实施退渔,但是梅圩土地予以整体保留,圩内鱼塘改造为其他用地,其余围湖区全部还湖,还湖面积7505亩,占围湖区域总面积的55.6%;
⒊对规划范围内的围湖养殖鱼塘全部实施退渔,梅圩土地予以部分保留和部分还湖,还湖面积10027亩,占围湖区域总面积的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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