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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举措促环境执法落地生根

Eedu.org.cn 作者:熊争妍    资讯来源:中国环境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7/29
摘要: 湖北省将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督政与查企并举、严打违法与规范执法并重,实施四大措施,力促各项环境执法工作“落地生根”。

本报讯 2016年下半年,湖北省将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督政与查企并举、严打违法与规范执法并重,实施四大措施,力促各项环境执法工作“落地生根”。

措施1

统筹推进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执法工作

长江经济带“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这一战略在湖北省得到积极响应,正在转化为一步步扎实的行动。

为进一步深化和巩固长江流域环境保护暗查暗访成果,深入推进长江经济带环境保护大发展,今年内,参照近期长江流域暗查暗访模式,湖北省环保厅将再次联合省委宣传部,组织省内主要媒体,有序开展全省重点河流、湖库、生态功能区及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暗查暗访活动。

“通过暗查、媒体曝光及督察督办,彻底解决一批影响全省生态环境安全的突出问题,并采取综合措施,消除存在的环境风险隐患。继续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恶意排污和造假行为,查办和公开一批大案要案。”湖北省环境监察总队总队长蒋茂芳说。

同时,湖北省环保厅将督促各地按照《省环委会关于印发〈2016年湖北省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措施2

集中力量开展重点环境问题的整改督办

为有效解决全省当前突出环境问题,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促进湖北绿色发展,湖北省环委会办公室指出,针对集中交办的全省突出环境问题,各地政府要落实主体责任,制定工作方案,依法严肃处理,督促整改到位。全省各有关单位负责工作中的督促指导,共同抓好落实。

湖北省环保厅要求,对省环委会全会交办的重点环境问题、对全省清理出的有问题建设项目、对今年环保综合督察查找出来的新问题,一律实行台账管理,整改销号,跟踪督办,继续传导压力不放松。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拒不整改的,要抓住典型问题曝光并追责问责,形成推动整改的高压态势。

措施3

严格督促环境执法不力的地方履职到位

今年上半年,湖北省环境执法工作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少数地方环境执法偏松、偏软,新法新规不会用、不敢用、用不好等问题依然存在;少数地方政府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思想根深蒂固,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不力。

下半年,湖北省将从《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零办案”的地区、环境质量不升反降的地区、环境问题受到群众反复投诉但得不到解决的地区中,选取5个~10个县、市、区,采取交叉执法及驻点执法的方式,督促地方履职到位,对履职不力甚至不履职的地方启动问责机制。

在用足用好传统执法手段的基础上,湖北省环保厅力求通过驻点执法、交叉执法等创新环境执法方式,综合施策,压紧压实各方环境保护责任,增强环境执法威慑性,坚决扭转执法偏松、偏软的被动局面。

措施4

强力推进阳光执法,接受社会监督

“环境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不足。”蒋茂芳指出,少数地方环境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不完善,网站栏目空缺、信息杂乱、更新频率低。此外,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内容有时存在不全面、信息不完整、条目不清晰等情况。

针对环境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力度不够的问题,下一步,湖北省各级环保部门将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所有执法信息(如污染源日常监管信息、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排污收费信息、国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信息等)一律在网上公开。省、市两级环保部门还将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设立环境违法曝光台等信息公开专栏。

湖北省环保厅要求,各地要坚持做到每月公布《环境保护法》及其配套办法执行情况和环境行政处罚情况,每季度向社会公布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进展情况,每半年至少组织召开一次环境执法新闻发布会、通气会。通过信息公开,让环境监管执法情况全面、及时、客观地晒在阳光下,接受媒体和公众的广泛监督,让监管执法更加公正、透明、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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