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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NGO如何发展?云南湿地保护协会探索新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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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蒋朝晖 文章来源:中国环境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1-4 16:08:14 | 【字体:小 大】 |

云南省湿地保护发展协会发起的“保护湿地抢救世界濒危物种——湿地水鸟紫水鸡”个人爱心捐款活动得到公众积极支持。中国环境报记者 蒋朝晖摄
近年来,随着公众环境意识的不断增强,各地民间环保组织风生水起,对我国环境保护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与此同时,因相关法律与政策不健全,我国民间环保组织发展得到的保障十分有限,社会和公众的参与积极性尚未充分调动起来,不少民间环保组织在开展相关活动、吸引专业人才、筹集资金、招募志愿者等方面遇到很多困难和阻碍,有的甚至举步维艰。
前不久,记者在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源县采访“保护世界濒危物种——湿地水鸟紫水鸡爱心行动项目启动仪式”时惊喜地发现,得到当地政府和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并把这次活动办得很成功的主办单位,是一个刚刚满“周岁”的民间环保组织——云南省湿地保护发展协会。
民间环保组织在发展的道路上如何创新并取得实效?记者从云南省湿地发展协会成立一周年的历程中找到了些许答案。
■找准路 起好步
云南湿地大多地处高海拔地区,生态环境十分脆弱。长期以来由于人们对湿地认识和保护不足,使其面临围垦、污染、过度利用等威胁,云南湿地保护发展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
2010年12月8日,云南省湿地保护发展协会揭牌成立,这是云南省唯一的以“保护湿地,生态平衡;规划湿地,和谐发展”为宗旨的公益性社会团体。这一协会由云南蓝星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发起,云南省林业厅为主管部门。云南省湿地保护发展协会会长肖雪冰说,成立云南省湿地保护发展协会的主要目的,就是要广泛动员和聚集社会力量,为全省湿地保护发展尽一份力。
协会定位为保护湿地,目标明确,但从何处着手,采用何种运作模式,在国内尚无湿地保护发展协会相关经验可借鉴,只能靠自行摸索。肖雪冰作为发起单位云南蓝星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运作公益活动的经验也不多。如何找准路、起好步成了关键。
云南省湿地保护发展协会成立之初就明确提出,要始终坚持协会宗旨,自觉在协会主管部门的指导、协调和监督下,积极开展和推动云南省湿地保护发展的各项有益工作。
协会明确了未来努力的方向,尤其要努力在6个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一是积极宣传和全面贯彻落实国办通知和全国湿地保护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二是积极推动《云南湿地保护工程规划》的有效实施;三是积极做好广泛动员和凝聚社会力量的工作,积极为政府分忧,主动为政府承担湿地保护发展的社会历史责任;四是积极做好推动和促进云南省湿地保护发展的理论研究及其科研成果的转化应用推广工作,为湿地保护发展提供科学理论支撑,确保湿地保护发展的成效;五是积极开展云南湿地保护发展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认识云南湿地保护发展面临的严峻形势和紧迫任务,强化全社会参与湿地保护发展的责任意识;六是积极研究和探索加强云南湿地文化建设思路和形式,开发湿地文化资源,推动云南湿地旅游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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