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水安全从水源保护开始 水要治也要养
“到2010年,四川省95.24%的城市完成了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整治。”四川省副省长陈文华表示,2008年以来,四川连续几年开展了清理整治饮用水源地环境污染专项行动,主要措施包括进一步取缔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的排污口;对二级保护区内的现有污染源进行取缔、整治和规范,确保达标排放;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监测;统一规范设置保护区界桩、界牌;加强农村面源污染综合整治等。
水要“治”也要“养”
天地映秀,5・12汶川特大地震的震中如今展现出全新的面貌,这里风景秀美,重建的新居与大自然融为一体。值得一提的是,高标准的重建让这个小镇拥有了自己的污水处理厂。“映秀山水美,更要保护好。不仅映秀,利用灾后重建的契机,阿坝州的许多乡镇都建起了污水处理厂。”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副州长蒋刚说。
建设污水处理厂正是水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方面,只有主动防治,才能确保饮用水源不受污染。四川省住房建设厅副厅长李又说,四川要求县县建设污水处理厂,有条件的乡镇也要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2011年全省新建污水排水管网总长1.28万公里,相当于过去建成的管网的总和,重点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
确保饮水安全,保护饮用水源,需要“治”水。整治工业污染源、城市污染源、农村污染源,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这“三个整治”、“一个确保”是一个统一的整体。
“四川省在全国率先完成了农村乡镇和城市饮用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对32条涉及饮用水源保护的重点小流域和湖库污染进行了分期分批治理。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2010年达标断面达82.5%,比2005年提高11.3%,5个出川断面全部达标。”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崇禧说,此外,为了防治农村面源污染,四川投入2000多亿元,进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制定全国第一个《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
流域综合治理是我国当前“治”水亟须破解的难点。“泸州辖区内有多条跨省界小流域,小流域环境容量小,由于农村面源污染的原因,直接威胁农村人口饮水安全。”泸州市副市长曹勇认为,流域综合治理涉及环保、水务、建设、农业、林业、国土等各个方面,需要上下游齐抓共管、共同整治,建议国家对跨省界流域综合治理进行统筹规划。
确保饮水安全,保护饮用水源,还需要“养”水。在四川省宜宾市长宁县,7万余亩楠竹覆盖500多座山丘。绵延起伏的蜀南竹海,不仅成为难得的翠绿风景,更起到了重要的水源涵养作用。“长宁人现在认识到生态本身就是财富,家家户户都主动种竹、护竹。”长宁县县长何文毅说。
四川省林业厅总工程师骆建国说,作为长江上游重点水源涵养区,四川在长江、金沙江、大渡河、岷江、沱江、嘉陵江、涪江等江河发源地汇水区及其一级支流、二级支流源头,还有大中型水库周围,大力营建水源涵养林,目前,水源涵养林地达4717.77万亩,占全省林业用地面积的13.12%和48.06%。
湿地就像天然的净水器,对水源地水质改善有着积极作用。也正因为此,水源保护区的湿地恢复和重建显得尤为重要。“四川湿地主要分布在全省重要的水源地带,总面积为421万公顷,占幅员面积的8.7%,其中有意识建设的人工湿地面积约为220万公顷。据监测,四川全省森林生态系统和沼泽湿地生态系统蓄水能力达761.61亿立方米/年。”骆建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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