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赣签署东江保护合作协议 探讨上下游生态补偿机制

作者:贺林平 粤…    文章来源:人民网    点击数:891    更新时间:2013/3/15

人民网广州3月14日电  (贺林平  粤水轩)记者今天从广东省水利厅获悉,广东日前与江西共同签署了《粤赣东江流域防洪安全和水资源保障合作框架协议》(下称《协议》),加强两省在东江流域防洪安全、生态安全和水资源保障等方面的合作,进一步做好防洪与水资源保护工作。至此,广东已与广西、湖南、福建和江西相邻四省全部建立防洪与生态安全合作机制。

为加强沟通,《协议》要求,建立东江流域防汛抗旱应急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由粤、赣两省省级防汛抗旱总指挥部负责人召集,每年举行一次会议。两省完善防汛抗旱信息共享机制,包括东江流域的经济社会状况、防洪对象、移民征地、生态保护情况;政策法规、防汛抗旱预案、突发水污染应急预案、供水安全应急预案;雨情、水情、风情、旱情、工情、水功能区水质、入河排污口、突发水污染事件、险情、山洪地质灾害、人员转移情况等信息都要及时通报对方,将可能对对方的防洪、排涝及供水造成较大影响的调度意见,提前互相通报,必要时组织会商。

《协议》规定,双方开展补偿机制探讨研究,一方面,流域上游应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防御洪水,对水资源和生态进行保护;另一方面,对上游水库、电站及库区为降低下游防洪风险、减少下游损失做出的贡献和牺牲,对上游通过水土流失治理、水污染防治、水源水质保护等措施保护东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并确保省际交接断面水质达标前提下的投入,下游应给予合理补偿。

据了解,广东地处珠江最下游,其支流东江发源于江西省境内。广东省防总副总指挥、省水利厅厅长黄柏青表示,广东与珠江上游的相邻省建立防洪安全和水资源保障合作协议,将大大提升流域防洪调度的主动性和针对性,对确保流域防洪安全、特别是下游防洪和供水安全,促进地方经济社会繁荣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目前,广东已与广西、湖南、福建和江西相邻四省全面签订防洪安全和水资源保障合作框架协议,建立防洪与生态安全合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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