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理论是科学发展智慧之花
为困境中的世界环境伦理学指明方向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理论体系为处于困境中的世界环境伦理学指明了方向。环境伦理学,是一门介于伦理学与环境科学之间的新兴的综合性科学。人类中心主义总是作为一种价值和价值尺度而被采用的,它把人类的利益作为价值原点和道德评价的依据,认为有且只有人类才是价值判断的主体。与之相对的非人类中心主义——生物中心论认为,凡是有生命的生物都是自然的主体和核心,也就是它把道德义务和伦理关怀的范围扩展到了所有的生命;而其中又包括五花八门的流派,如动物权力论、大地伦理学、深生态学、生物区域主义、生态女性主义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理论体系对人类中心主义和非人类中心主义进行了扬弃,从而为环境伦理学的发展提供了最为坚实的理论阵地和科学的环境伦理学发展观。
标志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旗帜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理论体系是对人类文明的创造性贡献,是标志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旗帜。正在崛起的中国如果继续沿袭西方式工业文明之路,无论是出于对人类文明进化的考虑,还是中国自身发展的需要,既无法实现和谐发展、科学发展,更无法实现和平崛起。中国必须走出一条避免人类文明灾难的低能耗、适于人类共享的新文明模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理论体系就是要求在新文明观指导下,通过人类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的创新,创建一种人类与自然、消费与生产、物质与精神、国家与国家、政治与文化之间和谐相生的新关系,并在这种新关系中建立一个生态化、智能化、低能耗的全人类共享的新文明。
从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角度看,在一个仍然存在着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的世界上捍卫国家主权、维护国内发展,我们在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方面还有待加强。而生态化、智能化、低能耗的全人类共享的生态文明的建设将大大有助于推动我们民族的文化上升到全人类的文化,更容易赢得其他民族在观念上的尊重、情感上的亲近、行动上的支持。让尽可能多的人们理解,中国已经取得和将要取得的发展成果,不仅意味着中国越来越“成为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社会更加充满活力而又安定团结的国家”,而且意味着中国越来越“成为对外更加开放、更加具有亲和力、为人类文明做出更大贡献的国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理论体系,是中华民族构建和谐世界、获得更多文化认同的王牌。
为生态文明写入宪法提供党的意志基石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理论体系为生态文明建设写入党章修正案和生态文明写入宪法提供了党的意志基石。
2005年10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建议,把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任务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来表述,从而把我国的发展目标概括为“四个建设”,进一步完整揭示了科学发展观对我国社会主义发展目标的要求。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的决定,将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到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同等的战略高度,全面部署,整体推进。
党的十七大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指出,把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写入党章,对于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具有重大意义。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将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到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同等的战略高度,全面部署,整体推进。据此,生态文明建设将来写入党章修正案,是历史的必然、时代的呼唤。
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的执政党,而党的主张和人民的意志是一致的,宪法恰恰是人民利益和意志的根本体现。生态文明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一样,同样重在建设。建设生态文明就必须有相关的法律作为保障。把生态文明写入宪法是人民意愿的反映和体现,可以在根本法上保证生态文明建设的健康发展。因此,可以预想,现行宪法关于中国各族人民将继续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表述在适宜时刻将修改为中国各族人民将继续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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