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国际经验及其启示

作者:周宏春    文章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4-7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周宏春

  

  工业化以来,人类排放的温室气体引致的气候变暖,已成为国际社会中的一个热点话题。世界各国依据各自的比较优势,出台了相关政策措施,避免气候变化对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不利影响。本文主要从法规、规划计划、经济手段、技术开发和创新、管理机构设置等方面,总结国外应对气候变化的做法和经验,以便为我国应对气候变化提供参考。

  

  国外的主要做法

  第一,为应对气候变化立法。

  欧盟在应对气候变化立法上走在了前头。为降低温室气体减排成本,确立排放权交易的合法性,2003年6月,欧盟立法委员会通过排污交易计划指令,规定从2005年1月起,包括电力、炼油、冶金、水泥、陶瓷、玻璃与造纸等行业的12000个设施,须获得许可才能排放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其二氧化碳排放占欧洲排放总量的46%)。此后还出台了许多相关法规,为国际排放权交易和制度建设积累了经验。

  英国是世界上为应对气候变化立法的第一个国家。2007年3月13日英国公布《气候变化法案(草案)》(Draft Climate Change Bill),向议会和公众征求意见。2007年11月15日列入议会立法程序,2008年11月26日通过《气候变化法案》(Climate Change Act)。

  2009年6月26日晚,美国众议院以219∶212票的微弱优势通过《美国清洁能源与安全法案》,表明美国的气候政策迈出了积极一步。事实上,美国的一些地方政府已经提出并制定了温室气体减排目标。如2006年加州通过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不少州参加了区域减排协议或自愿减排计划。

  第二,出台国家方案、规划或行动计划。

  2008年3月,日本经济产业省发布《凉爽地球能源创新技术计划》,提出可大幅度减排CO2的21项技术 ,使用这21项技术可实现日本CO2排放减半目标的60%.5月,发布《面向低碳社会的12大行动》报告,提出建设低碳社会迫切要做的12大行动及其可实现的减排量。7月29日内阁会议通过《建设低碳社会行动计划》。

  印度第11个五年计划(2007-2012年)提出,到2016/2017年将能源效率比2000年提高20%,森林覆盖率提高5%.2008年6月30日,印度发布《气候变化国家行动计划》,确定了到2017年将实施的8个国家计划,分别是:太阳能、提高能效、可持续生活、水资源、维持喜马拉雅山脉生态系统、绿色印度、可持续农业、气候变化战略知识平台。

  第三,利用市场机制推进温室气体减排。

  目前,世界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依据配额的交易。在“限量与贸易(Cap & trade)”体制下,购买那些由管理者制定、分配(或拍卖)的减排配额,如《议定书》下的分配数量单位(AAUs),或欧盟排放交易体系EU ETS 下的欧盟单位(EUAs)。另一类是基于项目的交易。发达国家通过联合实施(JI)项目向其他一些国家购买减排单位ERUs 、经认证的减排单位CERs 或碳汇产生的减排单位RMUs .其中,CERs是经过认证的减排额度,由发展中国家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产生。

  发达国家参与清洁发展机制项目主要是出于成本考虑。一般地,发达国家减排一吨二氧化碳当量的温室气体成本至少在购买CDM指标的四倍以上。发达国家通过CDM项目还可以向发展中国家出口设备,提高产品市场份额。发展中国家企业卖出的减排指标,经世界银行等机构参与的国际碳基金或相关公司,进入发达国家市场。

  第四,研究、技术开发与创新。

  世界卫生组织确定了气候变化影响人类健康的五大研究领域,包括气候变化、健康影响因素及其趋势的相互作用研究,气候变化对健康的直接和间接影响研究,对气候变化影响短期干预效果的比较研究,对非卫生部门的健康影响政策评估,加强公共卫生系统能力建设,减少环境健康风险。其目的是为2009年12月哥本哈根联合国气候大会提供证据。

  碳捕获和储存(CCS)成为电力减排的研发重点。气候变化政府间专门委员会的有关报告认为,CCS对削减温室气体的作用可能大于提高能源效率、发展可再生能源或核电厂等。而要使碳捕获与存储技术具有竞争力,必须由政府支持建设大型示范厂。只有示范厂运行成功了,社会投资才会跟进,CCS才会发展。

  煤炭、石油等高碳能源利用中的脱碳和提高效率是另一个方向。据美国经济政策研究中心估计,将大气中二氧化碳浓度控制在450ppm,目前全球每年需要的脱碳研发投资约100亿美元,2020年前将增加到200亿,2050年前达到800亿美元。当前的重点是开发新一代成熟技术并使之规模化和商业化,降低高技术的应用成本。

  第五,成立专门机构。

  1992年联合国环发大会后,许多国家成立了应对气候变化的管理机构或类似的组织。例如,2001年日本环境厅升格为环境省,增加了一个地球环境司,负责气候变化适应、减缓及相关的国际合作。澳大利亚、法国等也成立专门机构,与相关的节能、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管理设置在一个部门。美国成立跨部门的内阁机构“气候变化科技整合内阁委员会”,由商务部长和能源部长担任共同主席。

  英国专门成立气候变化委员会,以独立评估英国减排目标的完成情况。气候变化委员会成立了一个由5-8人组成的理事会,下设秘书处,负责日常事务并承担气候变化委员会的技术支撑工作。为了客观公正地评价气候变化减缓措施的成本、收益、风险等,气候委员会成员主要来自经济分析与预测、商业竞争力、金融投资、技术研发与推广、能源生产与供应、气候科学、排放贸易、社会发展等领域。

  

  对中国的启示与建议

  首先,应对气候变化政策应摆到国内战略转型的重要位置。

  发达国家将应对气候变化作为一种新的发展战略和政策选择,作为抢占低碳经济和绿色经济的制高点,作为转变生产方式的“标杆”.我国当前应对气候变化的重点仍是国际谈判,应以此为契机推动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的转变,然而这项工作尚没有摆到应有的位置。这种状态不利于改变我国对国外资源、技术和制度的“路径依赖”,也难以避免长期被动的局面。因此,开展广泛的宣传和普及活动,提高公众对气候变化的认识,降低气候变化对我国的不利影响,十分迫切。应尽早将气候问题放到更重要的位置,开展立法应对气候变化研究,从法律、政策、规划、技术研发和应用、提高意识等方面提高气候变化的减缓和应对能力,实现向低碳发展转型。

  其次,采取综合措施,降低温室气体减排成本。

  国外既有限量-交易和征税措施,目的是通过改变价格构成来推进企业的投资决策;又有政府出台技术标准、促进研发的激励政策,从而对长期目标的实现起导向作用。就限量-交易制度而言,排放权免费分配可使项目参与者节省大量成本,而拍卖则可使政府产生收益,用于降低低收入人群税负、支持低碳技术研发、创造公平竞争环境等目的。这些政策措施各有利弊,除碳税外我国均有试点。

  我国应更多地利用市场机制,降低减排温室气体的成本。国内已经成立了10多家交易所,但开展实质性交易不多。因此,我国迫切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关的激励政策,研究排放权交易制度,并完善法规和相关的制度。选择二氧化硫、COD等有总量控制要求的污染物,进行排放权交易试点,积累经验,降低环境保护成本。

  第三,开展国际合作,依靠科技进步应对气候变化。

  在借鉴国际经验,将低碳经济、低碳消费方式纳入政策措施的同时,应研究我国发展低碳经济的技术路线图,特别是我国长期减排的方向和潜力。加强以气候变化为主题的国际合作,在继续开展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合作的同时,可选择有主动性和积极性的城市,开展低碳城市试点,探索低碳发展的新路子;通过参与制定重点行业能效与碳排放强度国际标准,开展自愿或强制性标杆管理,使我国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低碳技术、设备和产品达到国际先进乃至领先水平。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精彩图片
文章评论
数据载入中,请稍后……
  请您注意: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请注意语言文明,尊重网络道德,并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环境生态网文章跟帖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您在环境生态网发表的言论,环境生态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发表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向文章跟帖管理员反映。

绿色进行时
推荐文章
龙勇诚——滇金丝猴的守护者
如果你见过滇金丝猴,会由衷地赞叹这种漂亮的小动物。它们个…
绿色生活
驴行天下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管理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