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文明与环境伦理

作者:佘正荣    文章来源:广东环保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9-21

建设“绿色广东”是广东省委、省政府新近提出的一个重大的发展战略,是实施广东可持续发展和率先实现基本现代化的重大举措,也是广东走向未来绿色文明的一个明智抉择。本文尝试在建设绿色广东的过程中,就绿色文明与环境伦理的培育问题谈点看法。

 

1.绿色文明及其基本要求

 

从人类与自然关系的角度来考察人类历史,可以说人类已经经历了三种文明类型,第一是采集、狩猎文明,这是人与自然混沌未分,人类完全自发地适应自然生态系统的文明形态;第二是农业文明,即马克思所说的“本来意义上的文明”,就是说,真正的人类文明是从人类有了农业后才开始的,这是人类开始经验地利用自然规律,适应自然生态环境的一个重要而漫长的时期,它不仅创造了灿烂的物质文化成就,而且在人和自然关系方面留下了宝贵的实践经验和丰富的生态伦理传统。其中,最典型的就是中国几千年来以“天人合一”为基调的生态伦理传统;第三是西方近代以来的工业文明,它是人类以机械论的世界观和人类中心主义的价值观为指导,以理化科技为工具,以满足人类的物质欲望为宗旨,并且扩张到全世界的一种文明类型。这种文明倡导人类征服和统治自然,激发了人的自由和创造能力,它在创造出巨大的物质财富的同时,也迅速导致了全球性的资源枯竭、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造成了危及人类和所有生命物种的生态危机。这个日益严重的全球生态危机已经表明,工业文明这个人与自然处于尖锐对抗的文明,是一个短暂的、没有前途的文明,人类如果不想自我毁灭并毁灭所有生命的地球家园,就必须自觉地创建一个人与自然重归和谐的崭新文明类型,这个文明类型就是人们常说的生态文明或曰绿色文明。

生态文明之所以被称为绿色文明,是因为绿色植物是生命的象征,从生态科学的角度看它是生态系统中作为底层基础的生产者,是它支撑着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因而它也是生态系统健康、完整、繁荣和美丽的象征。工业文明已快将地球上的绿色抹除干尽,所以它必然会死去;如果未来还有文明的话,它就只能是绿色的。

生态文明作为一种崭新的人类文明类型,起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基本要求:第一,在物质层面,要改变破坏生态、浪费资源和污染环境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创建以生态技术和工艺为核心的现代产业体系,发展循环经济,同时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的绿色消费方式,以实现人类的生产生活与自然生态系统在物质代谢上的动态平衡。第二,在制度层面,要改变社会制度中不利于环境保护的体制和规范,建立自觉保护环境的机制,并按照公平原则平等地分配自然资源和环境责任,逐步建立有利于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社会秩序;第三,在精神层面,要重新确立人与自然相互依存的生态自然观,人与自然协同进化的价值观,建设敬畏自然、尊重自然、关心自然、保护自然的绿色文化,特别是加强环境哲学与环境伦理学、环境美学的研究,并在实践中大力培育人们的环境意识,以便为生态文明的顺利发展创造必需的精神前提。

 

2.绿色文明中的环境伦理

 

环境伦理作为绿色文明最为突出的观念表征,在现今的学术争论中非常激烈,然而,有许多人甚至有少数学者认为,没有必要讨论这些抽象而无聊的理论问题,只要我们扎扎实实地利用科学技术去具体地解决现实中的各种环境问题就够了。事实上,这是一种似是而非的看法。

研究环境伦理问题,并不是说可以替代各个专业领域的科技工作者的具体研究,而是环境伦理这种研究提出了我们社会领域一些公共的、深层次的问题,如人类在自然界中的地位如何?我们的生物本性是什么?人与自然应该建立一种什么样的关系?人类应该追求一种什么样的生活方式?在伦理上人类有责任保护不同的生命和它们居住的生存环境吗?这些问题虽然不是科学技术的问题,但它们关系到人类生存所追求的根本目的,而科学技术最多是人类达到这些根本目的的手段。解决发展与环境的具体的科学技术问题,最终要受到这些问题的制约,因而对这些问题的根本看法,直接规定着科学技术发展的形式与走向。

我们今日探讨绿色文明所需要建立的环境伦理,首先需要直面这些重大的理论问题,并提出自己的看法,以便在集各种合理见解的基础上形成基本的共识。而现今在环境伦理学的争论中,主要存在人类中心主义与非人类中心主义这两个根本对立的流派。所谓人类中心主义,是这样一种观点,它把共同体的成员限定在人类社会的范围之内,从而把道德义务的对象指向人类个体、群体和整个人类。这种伦理观实质上是一种以人为本环境伦理观。它主张,人类是惟一具有内在价值的主体,人们之所以关心生态环境,完全是出于对整个人类社会的发展和子孙后代长远利益的关心,因为他们都是人类社会共同体的成员,人类个体只要成为社会共同体中的一员,就应该承担对他人和共同体的环境义务,同时也享有利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权利。动植物等非人类存在物不具有内在价值,更没有能力辨识各自的权益并且互尽义务。因此,人类对自然存在物没有伦理关系,也谈不上对自然存在物尽环境义务,它们不能成为人类道德关心的对象。人类保护动植物和生态环境,实质上只是人类对自己尽道德义务。

非人类中心主义则认为,人类中心主义是一种利己主义的环境伦理观,它只关心人类一个物种的福利,而无视千百万种生物的福利。但是,人类只是整个地球生命共同体中的一个成员。所有非人类的生命因为具有实现自己生命目的的内在价值,因而它们都应该获得作为道德代理人的人类的关心,而生态系统具有作为一个有机整体的系统价值,也应该获得人类的道德关心。同时这也规定了人类应该保护生命有机体及其生存环境的道德义务。就是说,非人类中心主义反对只有人类才是具有内在价值的存在物的观点,而肯定非人类生命和生态系统具有自身的内在价值和系统价值,并把它作为环境伦理学的理论前提。自然界中的存在物,只要具有自身的内在价值和系统价值,也就应该获得人类对其关心的“道德资格”。

应该说,非人类中心论的环境伦理观肯定人类是生命共同体中的一个成员,认为所有生物具有不依赖于人类而独立存在的内在价值,生态系统存在着系统价值,这是正确的。但是它在阐述人类对自然存在物负有环境义务的时候,仅仅依它们具有内在价值或系统价值,而直接推论出人类对这些自然存在物具有环境义务,则是不完备的。因为,自然物具有内在价值和系统价值,并未直接规定人类对它们的道德义务,人类作为生物物种之一,也有在生态环境中食用生物资源,改变生态环境以实现自己生存目的的生物本性;生物之间、生物与环境之间相互作用形成的生态规律,包括其中自然形成的客观价值关系,只是获得道德关心的必要前提,而不是充分条件,因而不能直接规定人类对自然的环境义务。仅仅从自然本身存在价值着眼,而不是把人类的生存与发展的利益与自然界的生命共同体的存在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这与人类中心主义的环境伦理观只从人类方面来考虑,一样是片面的。

笔者认为,建构绿色文明所需要的环境伦理,不能仅仅从以人为本的价值观出发,也不能只从生物中心论和自然价值论出发,而是应该看到人与自然关系的整体性,看到人类的生存和发展非人类生命及其生态环境的相互依存性。一方面,人类的产生和发展,依赖于所有生命提供的良好条件和必须的生态环境,另一方面,地球上的非人类生命的健康存在,又依赖于人类采取合理的发展方式和对地球生态环境的有效保护,因而在生物圈的大家庭内,人类与非人类生命的生存利益具有相互依存的一体性。人类既对自己的同胞负有环境道德责任,也对非人类生命的健康存在负有环境道德义务。因此,我们肯定在有利于生物圈整体的健康和繁荣的前提下来追求人类长远的根本利益,坚持人与自然协同进化的价值取向,同时也承认人类价值与非人类生命价值的区别,主张地球生物圈的整体的稳定优先于人类的利益,人类的基本生存利益优先于其他物种的生存利益,但人类的非生存利益并不优先于生物的生存利益,人类个体的生存利益也不优先于物种的生存利益。根据这些基本观点,我们可以确立起以下基本的绿色文明的四大环境道德原则:

第一,命令性原则,尊重生态系统和基本生态过程,从而维护生物圈的整体性和完整性。这条原则是生态伦理学中最基本的行为准则,具有最高程度的强制性,也可称之为生态伦理学的强制性原则。因为要有效保护地球生态环境,如保护珍稀动植物物种免于灭绝,限制温室气体以阻止气候变暖和海平面上升,限期取缔氟化物的使用以防止臭氧空洞继续扩大,反对砍伐热带雨林和侵占各种典型的生态系统以维护生物多样性等等,都必须使这些基本环境伦理具有环境法规的强制形式,才能起作用。

第二,选择性原则,将不同生态文化区域的生产技术发展水平与不同道德境界结合起来,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以促进生态系统恢复健康和生命物种的繁荣。这条原则是不同国家和民族对有利于环境保护的发展方式的自主选择,而别的国家和民族不得干预。如果人们不遵从各个生态文化区域的特征,并利用有利于环境的现代科学技术来合理地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使人类的物质生产活动朝着生态化的方向发展,就会缺乏保护生态环境的物质基础;如果人们不尊重不同道德境界的差别,而要求每一个人都以相同的道德境界去对待环境,就会违背生态道德行为的自愿性与选择性。因此,在遵循第一条具有强制性的生态道德原则,即在维护生态系统和生态过程的正常,从而保障整个地球生物圈稳定和安全的前提下,应该尊重不同国家和民族根据自己的资源和环境条件以及生产技术方式和经济实力选择适合于自己的发展方式和保护环境的方式,只要这样做不使环境继续恶化,只有这样做才有利于环境的恢复。

第三,禁止性原则,不应当无故伤害生命和破坏自然环境,这是从否定性方面来保护生命和环境的原则,也可称为不作恶原则。这条件原则是要求人们不应将人类的非生存利益,尤其是奢侈消费,建立在的牺牲生物的生命利益的基础之上。例如,为了拯救人类的生命,提取一些动物内脏的液体,对动物进行医学试验是应该许可的,但是为了人们奢侈的化装需要和商业利润,而在动物的眼中滴入化学试剂,使动物遭受痛苦的折磨,以及对动物进行各种折磨性试验和残忍的活体解剖,也是应该受到谴责的非常不道德的行为。

第四,补偿性原则,人类对生物资源和非生物资源的过度利用,对环境的干预过大,以至影响到物种的延续和生态系统的健康和生物圈的完整,应该进行投入,开展治理、恢复和建设的工作。这条原则也可称为报答性原则。对自然的补偿应该是人类自觉遵循生态规律,对生物和自然界给予人类的“恩惠”自觉地进行的报答性补偿。只有通过这种大规模的报答性的行为,人类的大地母亲才能重新恢复勃勃生机,人类也只有在大地母亲健康和安全的前提下才能依靠其乳汁来养育自己,也才能够利用自然银行产生的利息而不是用光它的本金,真正实现自己的可持续发展。

 

 

3.绿色文明建设中环境道德的培育

 

建设绿色广东,需要培育与绿色文明所要求的崭新的环境道德,这个环境道德的建设是一个长期的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艰巨的事业。笔者在这里只能提出一些不成熟的想法和建议,以供参考:

首先,要以绿色文明所要求的道德意识,作为实施广东率先实现基本现代化、广东可持续发展和建设绿色广东的指导思想的一个重要内容。全社会都需要改变过去那种把自然当成人类的征服对象,当成索取物质财富的大仓库、工具箱,堆放废物的垃圾场的错误观念,要把非人类生命形式当成生命大家庭中的伙伴,把自然环境当成人与生命共同居住的家园,真正认识到人与自然的血肉相联的统一性,从生命的根源之处真正领悟,保护自然就是保护我们人类自己。由此而形成一种生态生存论的道德态度,增强人类对自然的热爱、对生命的敬畏,从而深切关心自然,维护自然。

其次,要在全社会加强环境伦理的教育。在企业,环境伦理教育首先需要企业的领导人具有较强的环境伦理观,才能在决策中贯彻生态思想,同时要提高企业员工的生态意识水平,增强个人承担保护环境的责任感。应该发动广大的员工,开展关于生态伦理道德价值观的讨论。建立企业生态伦理观的教育与培训制度,培养并确立企业员工的环境伦理与生态意识并化为行为准则。在学校,要建立大、中、小学的环境伦理教育体系。要将环境伦理教育进入课堂,作为必修课,或者采取专题教育形式对大中小学生环境伦理教育。在农村,要让农民了解农村生态环境对城乡经济发展及环境功能保持的重要意义,树立爱护土地,可持续发展的思想意识;了解农业污染产生的原因和危害,懂得发展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及有机食品等对农田保护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意义;了解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对保护农村生态环境的重要性;懂得计划生育对国家富强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意义等。通过这些教育,促进社会形成绿色生产、绿色消费、绿色休闲的新文明风尚。

再次,利用有关自然保护的各种纪念日开展各种绿色行动计划和日常环境保护的社会公益活动,如在植树节组织人们参加植树活动、挂牌领养小树活动;在爱鸟周,制作并悬挂鸟巢;在节水周观察记录自家水表,劝阻浪费水的行为等活动,通过这些活动使公众意识到自己能为社会为环境保护做什么。活动取得的成果,会使人们感到自己在改善社会环境方面正起着积极的作用,这种成就感有益于大家树立保护环境的主人公角色,养成环境保护的行为习惯,不断巩固和深化环境伦理取得的成果,促使人们更积极更热情地投入更多、更广泛的环保行为中去。

最后,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培育持久浓厚的环境道德的精神氛围。对公众进行环境道德的培育,可以引导大家进入到大自然之中,让他们徒手或者借助仪器进行看、听、嗅、尝、摸等方式,以亲身观察和体验自然,由此培养他们对自然组合和自然变化的认知理解,使他们直接感受到自然之美,从而亲近自然,尊重生命,引发出正确的环境伦理意识。也可以通过欣赏和创作有关环境保护的故事、音乐、卡通、漫画、诗歌、小说、游戏、话剧等形式,来培育人们关爱自然的美好心灵。




文章录入:anny    责任编辑:anny 

精彩图片
文章评论
数据载入中,请稍后……
  请您注意: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及《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请注意语言文明,尊重网络道德,并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中国环境生态网文章跟帖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您在中国环境生态网发表的言论,中国环境生态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发表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向文章跟帖管理员反映。

绿色进行时
推荐文章
水能资源健康可开发利用率初探
摘要: 按照“维护健康长江,促进人水和谐”治江新理念,长江…
绿色生活
驴行天下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管理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