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补偿,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手段
生态补偿作为平衡各方利益的“杠杆”,代表委员今年对“尽快实施生态补偿”的呼声也越来越高。
生态补偿事关社会公平
核心提示:生态补偿是生态受益人在合法利用自然资源过程中,对自然资源所有权人或对生态保护付出代价者支付相应费用。目的是支持和鼓励生态脆弱地区更多承担保护生态而非经济发展的责任。从某种层面上说,生态补偿是社会公平问题、区域协调发展问题,事关社会和谐。
我国西部地区,生态建设和保护的重任在肩,经济发展相对东部地区缓慢。西部地区的许多代表委员强烈呼吁,加紧实施生态补偿机制,让西部地区的群众也能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
西部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屏障区,也是我国生态脆弱区。西部地区的人民群众为保护和建设我国西部生态屏障和江河源头区域的生态环境,付出了巨大成本,损失了许多发展机会。许多代表委员认为,生态直接受益地区的东部或江河下游发达地区,应对西部地区的这种付出,给予补偿。
西部生物物种资源、矿产资源丰富,但却是我国最贫困的地区。宋晓华委员说,长期以来,这些地区向发达地区输出资源,承担生态破坏成本,却没有得到相应补偿,导致地区生态不断恶化,陷入“贫困-破坏-贫困”的怪圈,必须建立长效生态补偿机制,让西部走出这种怪圈。
全国人大代表、青海省省长宋秀岩说,青海生态环境极为脆弱、敏感,却担负着“中华水塔”的重担,为保护环境,我们已经取消了GDP考核指标。
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安康市委书记黄玮说,西部地区为生态建设作出的巨大努力和牺牲,一般人是难以想像的。以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为例,为了“一江清水送北京”,水源区各级政府近年投入大量资金用于植树造林修复生态,并进行了艰难的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给水源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一定制约和影响。如不抓紧建立相应的补偿机制,长此下去,西部地区开展生态建设怎么会有积极性?
“上游牺牲,下游得益”,“少数人负担,多数人得利”。这种社会不公平现象,已严重影响了生态保护区人民积极性。牛文元委员认为, 生态受益区应当在享受生态效益的同时,拿出享用“外部效益”溢出的合理份额,对生态保护区实施补偿,将对社会公平和构建和谐社会起到积极作用,必须引起重视。
来自青海的一位委员说,国家“十一五”规划已将我国划分成四类主体功能区,补偿的责任主体也更加清晰,研究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时机已经成熟。
森林生态补偿作出示范
核心提示:我国政府对生态补偿问题十分关注,并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和探索。近年通过财政转移支付方式,为天保和退耕还林等林业重点工程建设提供了大量资金。特别是近年建立的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6年累计投入100亿元,360万农户2000万人口直接受益。各地也在积极探索生态补偿的途径和办法。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实施,意味着森林生态效益将不再是“免费午餐”,标志着我国开始进入了由无偿到有偿使用森林生态效益的新阶段。有代表委员认为,虽然目前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保护区人们得到的“真金白银”不是很多,每亩只有5元,但重要的是国家对森林生态价值的承认,意义非同小可。
从各地开展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情况看,效果非常明显。曾明代表说,广东是首批开展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试点的省份。过去对公益林“重造轻管”现象严重,甚至只有造林资金,没有管护投入,农民没有积极性,林政案件也居高不下。现在有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农民像保护孩子一样保护森林。
来自新疆的阿不拉·阿巴斯代表说:“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后,木头被盗被砍的案件少多了。我所在的博尔塔拉州精河县,生态环境也有了明显改善,以前平均每年沙尘天气有160多天,现在只有30多天。以前病虫鼠害让人头疼,现在都有人管了,森林火灾和病虫害也几乎没有了。”
曾明代表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既维护了广大林农的切身利益,也提高了全民爱绿护绿兴绿意识,过去无人问津的公益林建设领域社会资本也开始关注。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为加快林业发展注入了动力,同时也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地方政府为社会公众消费生态产品而“买单”的多了,下游地区因享受生态效益也主动对上游进行补偿。
来自江西的代表说,东江是江西、广东两省人民的母亲河,也是香港最主要的水源。东江源头在江西,上游为保“一江清水向南流”,不仅不能上污染严重的工业项目,同时为增加山体水土保持能力,涵养水源,有些地方甚至只能种生态林,连果树都不能种。为解决“上游牺牲,下游得益”问题,广东省现已每年拿出1.5亿元,交给上游的江西省寻乌、安远和定南3县,用于东江源区生态环境保护。
来自河北省的代表告诉记者,去年,北京市跟河北省签署了一份备忘录,共同规划密云、官厅上游生态水资源保护林建设项目,北京提供部分建设资金补偿,重点支持河北丰宁、滦平、赤城、怀来4县营造生态水源保护林。
生态效益补偿,是解决区域发展平衡问题的重要手段。大江大河的下游要为上游的生态负责,东部发达地区要为西部生态脆弱的地区负责,这是必然趋势。闫伟委员认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仅仅是一个开始,还需要继续扩大范围,建立长效机制。
补偿渠道应该多样化
核心提示:森林具有涵养水源、保持水土、保护生物多样性、防风固沙、固碳等多种功能,人们享受到的生态效益有直接的也有间接的,这就决定了生态效益补偿应该是多样化的,要以政府为主,并辅以市场化手段。
最近福建省出台全省江河下游地区对上游地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方案,根据城市工业和生活用水量,分不同标准对上游地区生态公益林提供补偿,全省每年可筹措补偿资金8590万元。福建省的一位委员说,这是福建省在建立森林生态补偿基金后,探索新的融资渠道的重要举措。
作为煤炭资源大省的山西,最近也出台了一系列"以煤养绿"的生态补偿政策,从每吨煤的销售收入中提取0.15元育林基金进行生态补偿。据了解,山西省还有许多产煤地区在生态补偿方面进行了探索,如左云县开发地下“黑色宝库”建设地上“绿色银行”,柳林县“一矿一企治理一山一水”等。
由于森林资源的生态效益属于社会公共产品,且价值难以准确计算,不能通过市场进行交易获得收益。代表委员们认为,应抓紧建立森林生态价值评估体系,建立一种市场补偿机制,将生态补偿实施的范围扩展到企业以及直接受益者,特别是要让电站、水库、森林公园、旅游公司等生态产品的直接受益者承担补偿责任。
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已在代表委员中成为广泛共识,但目前还面临许多问题。代表委员认为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关键是要立法,核心是制定合理的评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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