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好海域资源 构建生态文明

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实施十周年之际
作者:刘赐贵    文章来源:中国海洋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3-13


  《海域使用管理法》实施10年来,海域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海域开发利用秩序得到有效规范,但海域管理工作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行业用海矛盾突出,统筹协调难度依然很大。近年来沿海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旅游业和现代服务业等用海需求明显增加,对海域资源的刚性需求急剧上升,供需矛盾日趋紧张。二是海域空间资源粗放利用和不合理利用现象依然存在。有的盲目圈占海域,围而不填,填而不建,造成海域资源的浪费;有的项目未批先建、边批边建,违法违规用海;还有的地区和行业单位用海面积经济效益差,占用岸线长,资源利用水平低下。三是海域综合管控保障能力亟待加强。海域管理人员不足,基层海域管理队伍流动性较大,尤其是市、县两级编制经费紧张,海域管理的专门人才队伍还没有完全形成;理论研究不够深入,大量的实践经验还未能迅速上升为理论,难以为管理政策的制定提供充分的技术支撑。

  上述这些问题还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今后一个时期强化海域管理工作的主要举措

  “十二五”期间是海洋事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海域资源在沿海生产力布局中的地位与作用将愈加突出。国家“十二五”规划在关于推进海洋经济发展的章节中明确提出,要“强化海域和海岛管理,健全海域使用权市场机制”,“控制近海资源过度开发,加强围填海管理”,这为我们进一步做好海域使用管理工作指明了方向,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今后一个时期,海域管理的总体思路是:围绕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海洋生态文明意识,以合理配置资源、保障经济发展为目标,以《海域使用管理法》为准绳,坚持规划用海、集约用海、生态用海、科技用海、依法用海的工作理念,充分发挥海域管理手段的宏观调控作用,引导沿海地区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布局、经济结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推动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一、坚持规划用海,进一步优化海洋开发利用布局

  《全国海洋功能区划2011年~2020年》已获国务院批准实施。要充分发挥区划规划的统筹协调作用,实行功能管制和规模控制双管齐下,促进近海有序利用,拓展深海资源有效开发,规范各类海洋开发利用活动。严格实施海洋功能区划,切实提高区划的权威性和约束性。同时,加快新一轮省级海洋功能区划的修编,全面提升海洋功能区划的科学性、前瞻性。

  二、坚持集约用海,科学控制海域开发规模和时序

  要以加快转变海洋经济发展方式为目标,处理好保障发展与保护资源的关系,优化用海布局,调整用海结构,改变传统的分散用海、粗放用海方式,实现海域资源的合理配置。对自然资源条件适宜、区位优势明显、适宜集中连片开发的区域,进行合理引导,由市、县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区域建设用海和区域农业用海。严格执行围填海计划管理制度,遏制盲目围填海。控制单个项目用海面积,制定不同行业单个用海项目面积标准,防止盲目圈海占海和浪费海域资源。依法推行海域使用权招标拍卖,建立健全海域资源市场化配置机制,充分发挥经济杠杆作用,提高用海特别是围填海成本,提高海域资源利用效率。

  三、坚持生态用海,努力实现海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要按照整体、协调、优化和循环的思路,进行海域资源的合理开发与可持续利用,维持海洋生态平衡。开发使用海域要维护、保持我国海洋生态系统的基本生态功能。根据海域的自然禀赋确定具体用海方式,最大程度地发挥特定海域的资源环境潜在功能与海域的经济效用,实现海域使用的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坚持倡导在现有的技术条件下以生态友好、环境友好的方式开发使用海域,积极鼓励生态用海活动与海洋生态修复、建设的有机结合,确保海域使用的生态安全。

  四、坚持科技用海,不断提升海域管理科学化水平

  要着力加强海洋科技创新和监视监测,健全科技支撑体系,着力提高海域管理科学决策水平。继续推进海域动态监视监测系统的业务化运行。以卫星遥感、航空遥感为重点,结合现场监视监测,对区域用海规划实施情况及围填海项目建设过程实施动态监测,推动海域管理从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转变。加强海域使用论证监督管理,发布《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行业标准,进一步规范海域使用论证工作。认真总结科技兴海的成功经验,加大对高科技、高附加值产业用海项目的支持力度,引导和推动科技用海向深度和广度发展。

  五、坚持依法用海,推动海域管理依法行政迈上新台阶

  要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不断完善海域管理制度体系,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严格执行海域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维护海域使用秩序中树立海洋管理的法治权威,在保障合法用海权益中树立海洋执法的良好形象。进一步完善海域使用管理法律法规体系,依法审批用海,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坚决查处违法用海、违规批海,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继续深化“海盾”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查处非法围填海。加强海域管理领域的廉政建设,严格实行行政责任追究制度。

  在《海域使用管理法》实施10周年之际,总结经验,弥补不足,明确思路,再创佳绩,对于我们在新时期、新形势下进一步做好海域管理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们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执行国家“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各项工作部署,自觉践行“五个用海”理念,全面提升海洋综合管控能力,推动海洋经济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为把我国海洋这块蓝色国土建设好、发展好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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