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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力减少洪涝灾害带来的生态影响

Eedu.org.cn 作者:杨奕萍    资讯来源:中国环境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8/8
摘要: 今年入夏以来,全国多地发生洪涝灾害。洪涝灾害会带来哪些生态环境损害?如何尽可能减少损失?怎么根据不同的区域特点来预防洪涝灾害

今年入夏以来,全国多地发生洪涝灾害。洪涝灾害会带来哪些生态环境损害?如何尽可能减少损失?怎么根据不同的区域特点来预防洪涝灾害?带着这些问题,本报记者与相关专家进行了对话。

对话人:成都理工大学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国家重点实验室常务副主任 许强

许强,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成都理工大学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国家重点实验室常务副主任,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工程地质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专长于地质灾害成因机理、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为国土资源部、四川省人民政府地质灾害防治应急专家。

采访人:本报记者杨奕萍

洪涝灾害会带来哪些损失?

■破坏和冲毁土地、水、生物等资源,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还会从原生灾害中引发出多种次生灾害。

中国环境报:今年入夏以来,全国多地发生洪涝灾害。您认为洪涝灾害可能会带来哪些生态环境损害?

许强:首先我要解释一下洪涝灾害的概念,洪灾和涝灾是两回事。洪灾主要是指江、河、湖水,由降雨﹑冰雪融化﹑堤坝溃决等原因引发的自然灾害;涝灾一般是指地表积水,比如城市里面原来不是水区、水域,却出现了“到城市看海”这种现象。洪灾逐渐蔓延到城市和其它地方也会引起涝灾。

一般来说,洪灾会破坏和冲毁土地、水、生物等资源,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此外,洪灾还会造成路基垮塌、山地滑坡以及其它问题。而涝灾主要是淹没和冲毁灾害,同样对土地、水、生物等资源和人类工程设施造成直接损坏。

洪涝灾害,我们称之为原生灾害,从原生灾害中会引发出多种次生灾害。比如,在山区由强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灾害、坡表的水土流失。次生灾害再往下,还可能形成灾害链,使灾害的影响和损失不断放大。

中国环境报:您提到的“灾害链”是一个什么概念?

许强:所谓灾害链,仅仅用一个次生灾害不能完全表述。它可以说是主体灾害发生后,次生灾害呈链式、级联式接连不断地发生,类似一个链状构造,次生、再次生一级一级展开,把原生灾害逐级放大很多倍。

打个比方,由强降雨引发滑坡(原生灾害)——滑坡堵河形成滑坡坝和堰塞湖——堰塞湖区产生淹没灾害——滑坡坝溃决在下游产生洪涝灾害——洪涝灾害冲蚀下游山体坡脚,引发新的滑坡灾害,如此往复。滑坡坝因为是突然溃决,这种洪水比常规、流动顺畅的河流洪水要大得多,会产生大型洪灾。不仅会冲掉下游路基、房屋,甚至包括水电站坝体等各种基础设施,其破坏力极强。例如,2000年4月9日西藏易贡发生特大山体崩塌滑坡,产生堵江, 6月10日滑坡坝溃决时在雅鲁藏布江形成的洪水高度达50米,沿河50米以下的所有基础设施,包括公路、桥梁、房屋、光缆等设备全部被一毁而光。洪水到达下游的印度产生特大洪涝灾害,造成上百人死亡,十多万人受灾。这就是灾害链和灾害影响被逐级放大的概念。

中国环境报:那么,怎么才能在这种主体放大的灾害链中尽可能地减少损失?

许强:首先,要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水利建设有两个作用:一是防洪,二是抗旱。水库在平时可用于蓄水灌溉和抗旱,在强降雨时蓄积和吸纳大量地表径流,起到防洪的作用。同时疏浚河道、沿河修建堤坝还可使洪水来临时顺畅过流,降低洪涝灾害风险。我国早期计划经济时期,因为是集体经济,各级政府和基层村社组织会带领大家修水库、修水坝。后来包产到户,土地分给每家每户后,老百姓对修改水利基础设施这种公益性工程的热情和积极性大减,各级政府对基层水利设施建设重视度也不够,导致我国基层水利设施建设严重滞后,非常薄弱。目前我们急需加强基层水利设施建设,除了防洪抗旱,还可保证农业生态。

其次,要提高防洪意识,强化防洪设施的建设。近几年,很多洪灾的发生与防洪、行洪通道被占有很大关系。在城镇化建设的过程中,一些挨着河边的城镇,往往大面积地侵占河道和行洪通道。很多城镇河道两侧自然的斜坡,现在变成了好看和坚固的防护墙。很多地方原来开阔的河漫滩,往往也被大量高大建筑物所侵占。这样做的结果是减小了行洪断面,增加了洪涝灾害风险。

以四川省达州市为例,在2004年~2007年,市区多次被洪水围困变成 “孤岛”。但根据气象资料,达州市的历史上多次降雨的降雨量和强度都比这些年大得多,却并没有形成洪涝灾害。后来经过专家考证,主要原因在于河道宽度变窄了。同样的降雨,河道宽度不够,过流断面小了,洪水高度自然就变高了。目前,这种现象在我国还比较普遍。

而在山区河谷中,两侧开阔的河漫滩平时没有水流过,只有在发大洪水时才有水。因此,很多城镇的河漫滩也逐渐被侵占。2010年8月8日甘肃舟曲发生特大山洪泥石流,由于行洪通道被侵占,泥石流来的时候,很多建筑物瞬间被淹埋,造成了1765人死亡。通过这些惨痛的教训,使我们认识到,在城镇规划建设时,一定要避开行洪通道,一定要给洪水留出路。

第三,要主动防治地质灾害。洪涝灾害的主要原因是强降雨,在山区除了洪涝灾害,还有地质灾害。如果洪水本身是顺畅地流通,但因为产生滑坡、塌陷、泥石流等,将河道堵塞,就会产生次生灾害,甚至灾害链。因而,我们要做好地质灾害的防范。

如何根据区域特点预防洪涝灾害?

■城市要规定绿地占有率,农村要加强基层水利设施建设。

中国环境报:洪涝灾害在城市和农村发生的情况不同,如何根据不同的区域特点来预防洪涝灾害?

许强:首先我来谈一下城市。城市有两个特点:一是城市的地势比较平坦,建筑物比较集中;二是城市的地面大多被水泥硬化。原本具有生态功能、可以蓄积水、让水下渗的地面被水泥覆盖,使得降雨下渗的通道被堵。一般降雨引发的水有两条通道:一条通道是走地表,地表径流可能引发洪涝灾害;另一条通道是大部分水下渗到地下或者蓄积到水库。目前大部分城市地面都被硬化了,水没有下渗通道,所以会产生洪涝灾害。

城市要预防洪涝灾害,我认为有3个重要方面。第一,在新的城市规划里要规定绿地占有率。要给出强制性标准,不要把绿地都变成建筑用地,用水泥硬化。在加拿大、美国,买房子必须包括绿地,当地小区建房的规划中,对绿地占有率有严格规定和要求。我国仅是规定房屋的容积率要达到多少,导致地面大面积被水泥硬化,非常不利于防洪。为此,我们的观念需要改变,尤其是在中小城市,应尽可能保证必要的绿地占有率。

第二,要强化海绵城市的理念和建设。海绵城市最初的政策目的就是解决城市内涝,从而减少由内涝带来的各种损失。 去年武汉内涝的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0亿元,今年到目前为止可能更加严重。强化海绵城市的理念,就是希望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将蓄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提升城市生态系统功能和减少城市洪涝灾害的发生。

第三,要强化城市地下防洪设施建设。目前,我国城市建设往往地上建得很漂亮,地下却什么都没有。但是在国外,如欧洲、日本的地下防洪设施都很完善,新加坡有专门的排污排水法。据悉,日本东京为了备战2020年夏季奥运会,专门在东京增建了大型地下水库用于防洪、防汛。我国在这方面还很欠缺,需要在城市建设和规划中,强化城市地下防洪设施的建设。

中国环境报:那么,农村应该怎么做好洪涝灾害的防范?

许强:农村要预防洪涝灾害,我认为,需要努力做好3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充分利用当地地势进行防洪。乡村地方小,往往具有一定的自身排洪能力,尤其是山区。要充分利用当地的地势,把水利和防洪有机结合。

二是要加强基层水利设施建设。做好基层水利站所、农民用水组织协会、防汛抗旱排涝服务体系的建设,在防汛、抗旱、排涝、灌溉等方面切实发挥作用。

三是不能随意侵占行洪通道,要强化防洪区的规划建设和地质灾害防范。目前在我国山区,侵占行洪通道的现象非常普遍。其实只要把水流的排泄通道留出来,让水流顺畅及时排出,就会大大减少和降低山洪泥石流灾害暴发的可能性。

怎样减少洪涝灾害带来的生态影响?

■树立生态理念,完善生态损害赔偿,落实流域生态补偿,加强流域恢复与治理。

中国环境报:有分析认为,城市洪涝灾害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破坏了城市原有的生态系统,比如湖泊和湿地的侵占或填埋等。对此,您怎么看待?

许强:有一种说法:湖泊和湿地是地球的肾脏。湖泊和湿地,对城市的生态系统会起到重要调节和自我修复作用,能够蓄积和涵养水源,在强降雨期间降低地表径流。

武汉素有“百湖之城”之称,但是现在已经由127个湖变成38个,其他的湖泊都被占,也因此出现“到武汉去看海”的被动局面。所以,要解决“武汉看海”的问题,还是要从区域和流域的尺度,让城市留有足够的水面和湿地空间,最大限度地满足史上最大连续降雨量的蓄水要求。同时,应该按历史最大的连续降雨量,设计城市地表径流模型,分流入湖泊、分流入农田、分流到下游,还要修复湖泊和湿地水域面积和蓄水能力。

湖泊和湿地都不能随便被侵占,今后应该加强相关方面的立法。虽然湖泊和湿地平时作用不明显,但关键时候非常起作用。目前很多地质灾害都不是天灾,而是人祸,提醒我们不能过分、过度地开发,要尊重自然,保护生态环境。

中国环境报:从长远发展来看,怎样才能减少洪涝灾害带来的生态环境影响?

许强:生态环境是个大系统,仅靠某一个方面是不能解决问题的。我认为,减少这些影响需要4个方面的努力。

首先,保护生态环境的理念要深入人心。只有政府部门、企业、老百姓等社会各界共同保护环境,才能真正解决问题。国外很多国家从幼儿园开始就启蒙孩子的环境意识,使他们将环保理念植入内心,长大后自觉地履行保护环境的责任和义务,将爱护环境当成一种习惯。

其次,要建立和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机制。按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要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今明两年先在部分省份开展试点,通过试点逐步明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范围、责任主体、索赔主体和损害赔偿解决途径等。从2018年开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将在全国试行。

我认为,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需要从立法上明确规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范围、责任主体、索赔主体、索赔途径、损害鉴定评估机构和管理规范、损害赔偿资金等基本问题。目前立法条件尚不成熟,所以需要在部分地区开展试点,为下一步立法积累经验。

第三,要落实流域生态补偿机制。今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了《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目的是保护好绿水青山,让受益者付费、保护者得到合理补偿,促进保护者和受益者良性互动,调动全社会保护生态环境的积极性。比如长江经济带,上下游要积极搭建协商平台,建立联合执法、环评会商等机制。当涉及复杂的利益关系时,可以逐个流域推进,等条件成熟后再进行全流域统筹。

第四,要加强流域性的生态环境恢复与治理。就水灾害而言,洪水灾害往往是全流域性, 抗洪抢险往往需要全流域干支流、左右岸共同协防。治理也必须进行统一的流域规划, 根据流域的特征,采取各种措施从根本上减少流域洪涝灾害。比如茅洲河流域(宝安片区),一条干流、18条支流作为一个系统,46个子项目作为一个整体工程,开展系统性全流域治理,最终实现茅洲河流域水生态修复和人水和谐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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