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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风暴是完善环境监管体制的契机 | ||||||||
作者:佚名 资讯来源:新京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1-27 | ||||||||
的确,现在30个项目中的大部分已经停工;不过,许多地方政府或企业正在加紧与环保部门沟通,争取补上环境影响评价后将工程继续下去。例如,浙江最大的火力发电项目被紧急叫停后,经过该省有关方面的努力,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环保总局也已表示,鉴于浙江严重缺电的实际情况,同意继续上报该电厂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而一旦该报告获得通过,这个火电项目就可以继续建设了。 这就意味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先上车,后补票”,将可能再次重演。而“先上车,后补票”已经成为目前中国环保执法的一个怪圈,这次的“环保风暴”能否突破这样的怪圈呢?换言之,在这30个“补票”的项目中,在当地政府部门和“能源紧张”的压力之下,最后到底能有几个通不过环境影响评价呢?如果过不了环境影响评价关,那些数以亿计的投资该如何收场———“票”补不了,能让它们都“下车”吗? 据《重庆商报》报道,四川的两大输电工程被叫停后,由于规模很大,四川省环保局无权进行环评审批,四川电力公司直接向国家环保总局提交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有关人士称,他们根本就不知道评了没有、为什么没有通过环评。如果这样的报道属实,那么其中反映的环保审批和执法的脱节问题,以及中央和地方环保部门沟通不畅的问题该如何解决?还有,这次环保总局叫停的项目中,有些已接近完工的项目,为什么在建设初期或建设之前没能被制止?这显然更值得反思。 此外,违法开工项目叫而不停,与环保总局呈僵持状态,这也暴露出环保立法的一个漏洞。《环境影响评价法》只规定,建设项目如不经过环评,就要停工并接受处理。但现实中,许多建设方自恃地位特殊,无视环保局禁令的现象屡屡发生,对于这些拒不停工的行为,显然还需要一个法治的、高效的解决框架。另外,目前法律对于违反环境评价程序的罚款额度定为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这样的处罚力度对于投资上亿或者数十亿的项目来说,显然是太轻了。 让环保这个“橡皮图章”硬起来,这不是一个口号,是要通过制度和机制的完善来实现。因此我们期望,环保总局在推进“环保风暴”同时,能塑造一个环境监管新体制,巩固“环保风暴”的成果。不过,完成这个工作不仅是环保部门一家的事,更需要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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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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