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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鸣:五大措施确保节能降耗目标实现 | ||||||||
http://www.eedu.org.cn 作者:王莉 资讯来源:经济参考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6 | ||||||||
“2006年节能降耗目标没有实现,如果不采取果断措施,‘十一五’期间节能目标可能也很难实现。”全国人大代表、皇明太阳能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黄鸣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就当前节能降耗工作提出五项建议。 首先要进一步健全相关法规和标准体系,加强执法监督。抓紧拟订有关循环经济、节能降耗、环境保护和环境监测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草案,着手建立能源统计指标体系、评价考核体系和监测体系。认真评估能源资源、环境立法和各地执法情况,加大对违法行为处罚的力度,对节能降耗和环境执法人员行政不作为的要追究法律责任,重点解决“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和不严格执法的问题。 其次要完善相关政策。一是价格政策。建立能够反映资源稀缺程度和环境治理成本的价格形成机制,产品价格中应体现资源消耗与污染治理的成本,使节能及环境治理成本内部化。二是税收政策。对节约资源能源、发展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治理环境污染等成绩显著的企业,应给予税收减免等政策优惠。根据使用者付费的原则,建立完善资源环境税;加快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财政转移支付要考虑到生态补偿。三是投融资机制。切实加大节能降耗与环境保护投入,完善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四是引入市场机制,大力发展节能产业。鼓励单位和个人委托专业能源资源承包商承担节能降耗治理方案的实施或节能降耗设施、设备与器具的运营,明确双方的责、权、利,确保相关设施高效、稳定运行。 再次要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实行能源资源公告制度,定期公布各有关企业的能耗指标,为公众参与创造条件。发挥社会团体的作用,鼓励检举和揭发各种能源资源违法行为,推动能耗公益诉讼。企业必须公开能耗信息。对涉及公众权益的发展规划和建设项目,要通过听证会、论证会或社会公示等形式,听取公众意见,强化社会监督。 另外还要适当调整能源资源价格。我国能源稀缺程度未反映在价格上,价格的扭曲导致供需双方不能得到准确信号,进而导致消费扭曲。 最后,“深入开展节能降耗宣传教育也是当务之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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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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