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建敏:认真贯彻实施《节约能源法》
中广网北京6月17日消息(记者赵威实习记者李琪杨斐)本周是第十八个全国节能宣传周,主题是“依法节能,全民行动”。为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实施《节约能源法》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各单位、各部门扎实推进节能工作的自觉性,努力实现“十一五”规划提出的节能降耗目标,全国人大财经委、国家发改委今天上午在人民大会堂联合召开贯彻实施《节约能源法》座谈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华建敏出席会议并讲话。
修订后的《节约能源法》于2007年10月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今年4月1日正式施行。
华建敏指出,《节约能源法》的颁布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节能减排意识,落实节能减排责任,加快形成节约环保型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为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提供了有力支持,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的战略意义。
华建敏强调,近年来,全国上下加大了节能减排工作力度,采取了很多有力措施,节能减排成效已经显现。但节能减排形势依然严峻,今后三年,节能要完成四年的任务,每年能耗降幅需达到5%以上,任务相当艰巨。要以贯彻实施《节约能源法》为契机,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
华建敏要求,要采取切实措施,认真抓好《节约能源法》的贯彻实施工作。要加强法律的学习培训和宣传普及工作,让法律深入人心,使广大群众知法、懂法,进而自觉用法、守法。加快配套法规、规章的修订,完善各项节能管理制度,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和实施力度。扎实推进依法节能全民行动,督促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依法履行节能义务,增强全社会节能减排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严格执法,认真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制,依法加强节能评价考核工作,实施严格的问责制。
Tags: 节约能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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