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发电迫近北京 天然气占发电能源比例大增
电价改革将扩大峰谷价差
对于未来电价的发展,《规划》也给出了一个改革方向。《规划》指出,在“十五”期间,北京地区销售电价虽然经过几次调整,仍存在类别繁杂、交叉补贴、两部制电价执行范围窄、峰谷分时电价实施范围和价差有待进一步扩大等问题。
而“十一五”期间,北京市将进一步完善峰谷电价、尖峰电价、两部制电价和可中断负荷补偿制度,扩大峰谷价差和可执行范围;对居民用电逐步推行峰谷电价;对国家淘汰和限制类项目以及高耗能企业,按国家产业政策实行差别电价,抑制高耗能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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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电力发展总体规划
(一)电源规划
“十一五”期间,北京市规划建设5座燃气电厂和一定数量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电厂,新增发电装机容量2260兆瓦,新增发电能力2100兆瓦。到2010年,北京地区发电装机容量将达到6555兆瓦,发电能力将达到5500兆瓦。
(二)电网规划
特高压电网。为增加北京电网的外受电力,实现北京多方向、多通道分散受电,提高首都电网的供电可靠性,“十一五”末期将建成晋东南-石家庄-北京东特高压交流输变电工程,新建1000千伏北京东变电站一座,增加变电容量3000兆伏安,将山西煤电基地的电力输送到京津唐电网。
500千伏电网。“十一五”期间,将扩大北京现有500千伏环网,进一步加强北京电网和京津唐电网内部主干网的联系,将北京的南环网扩大到冀南电网,西北部环网扩大到张家口电网,并由深入城市中心区的500千伏变电站向中心城区供电。
220千伏及以下电网。到2010年底,北京将逐步形成以相邻的500千伏变电站的220千伏母线为供电中心的双环网结构,将分为昌平-城北等9个分区供电。
同时,将加快110千伏电网建设,构建坚强的城市配电主干网。
(三)电力平衡规划
“十一五”末期,北京500千伏电网将按照如下方式接受外送电力:西部的昌平、门头沟、房山主要接受张家口及山西北部外送电力(张南-门头沟二回、张南-昌平二回、大同二厂-房山三回),东部的安定主要接受托克托电厂的外送电力(托克托-浑源-安定二回),顺义接受蒙西外送电力(万全-顺义三回)。另外,北京东特高压与通州变电站连接,接受石家庄、晋东南输送电力。
根据华北电网“十一五”规划,2010年北京电网通过外送电通道共接受外送电力11200兆瓦,加上本地发电能力5500兆瓦,全部可供电力为16700兆瓦,达到供需平衡状态。
Tags: 新能源,发电,天然气,发电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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