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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发展生物质能源 绸缪中国的"绿色油田"

Eedu.org.cn 作者:佚名    资讯来源:中国财经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2-28



  发展生物能源:时机基本成熟

  将玉米等粮食类作物,木薯、甜高梁等非粮农作物,麻疯树、油桐等木本油料植物,秸杆、农林废弃物,通过加工,提炼出燃料乙醇、生物柴油等,是为生物质能源。

  木薯、甜高梁等非粮能源农作物抗旱涝、耐贫瘠、耐盐碱,可利用盐碱地、荒坡地等边际土地种植;而在木本油料植物中,据国家林业局统计,我国有30多种植物种子含油率40%以上、可规模化培育,其中,麻疯树、油桐等六个树种资源潜力很大;秸杆、农林废弃物资源量更为丰富。

  对粮食、木薯等淀粉类生物转换成燃料乙醇技术,我国有自己的优势。近年来,国内企业通过不断挖潜,能耗大幅度降低,吨酒精水的消耗等其他指标也已与国际水平接近。纤维素乙醇、生物酶的培育、戊糖转化等高新技术难题,也逐渐成熟并且孕育着重大技术突破的可能。另外,我国生物塑料也走出了一条自主创新之路。

  从经济性角度看,随着国际市场油价的上涨,生物能源的生产成本差距正在缩小,如以玉米为原料的燃料乙醇补贴水平,已比以前有了较大下降;以餐饮废油为原料的生物柴油、以及部分生物化工产品,如L-乳酸等,已具备一定的经济性。

  作为发展生物能源的主体,目前我国企业以及地方政府对这种具备增长潜力的新产业,积极性很高。这些有利的条件说明,我国发展生物质能源时机基本成熟。

  突破三项制约因素

  作为一个新兴产业,生物能源的发展仍然处在起步阶段。它的发展最终要靠市场,要靠提高产业竞争力来扩大在能源市场的份额。但是在目前却存在外部效益难以内部化、传统能源竞争以及技术"瓶颈"制约等问题,存在着市场失灵与公共服务的缺失,仅依靠市场的力量将很难发展。给予适当的财税扶持,能够大大加快替代能源发展进程。今后要着重从以下三个方面予以突破:

  一是解决生物能源高成本的"瓶颈",建立起成本分摊机制与风险分担机制。发展生物质能源的初期面临高成本难题。生物质能源具有突出的外部效应,对生产的高成本,应建立成本分摊机制,将发展生物质能源外部收益内部化。对燃料乙醇和生物柴油,国外通过免征生态税(或燃油税)来实现,我国今后也应考虑征收燃油税或生态附加,所得收入可部分用于支持生物能源的发展,将发展生物能源的高成本分摊到所有化石能源消费者身上。另外,发展生物质能源面临着油价变动的高风险。因此,需要鼓励企业在国际油价较高时,设立风险基金;当国际油价过度下跌时,由企业风险基金弥补。

  二是解除技术"瓶颈"。目前技术难题仍是制约生物质能源产业的主要因素,一些核心技术,如酶制剂技术在国内仍然是"短板"。因此,运用财税杠杆,鼓励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研发十分必要。在技术相对成熟后,推动产业化生产;此外,还将促进整合资源,集中攻关。目前,国内有多家企业、科研单位在研究纤维素技术,可进一步整合技术资源,在一定范围内实现信息共享,鼓励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三是要抓紧完善配套政策。由于发展生物质能源涉及多个行业,多个部门,其推广使用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统筹安排,提供相应的公共服务,如目前急需出台生物柴油技术标准,没有技术标准,生物柴油无法进入运输燃料系统,也就不能在我国进行有效的试点和推广。另外,只有掌握适于能源作物生长的土地资源情况,以及具体分布情况,才能更加准确地制定发展规划。以上公共服务都是单个企业无力进行的,需要政府部门予以协调保障,共同推动我国生物质能源替代石油战略的实施。

  促进生物质能发展财税政策框架

  发展生物能源与生物化工,涉及面较广,必须稳步推进,因此将严格限定支持范围,不搞"遍地开花"。国家选择支持对象将坚持以下几点:一是重点支持直接替代石油的生物能源及生物化工产业,包括生物燃料乙醇、生物柴油等。二是坚持公平竞争。由专家对相关企业的生产技术条件、资产财务状况等进行论证与评审。有关部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效率高、补贴少的企业作为支持对象。三是集中资金支持少量的优势企业,不撒"胡椒面",抓出实效。对入选的定点企业,将实施四项财税支持政策:

  第一,建立风险基金,实施弹性亏损补贴。具体来讲,就是按照平均先进的原则,计算产品的平均生产成本,考虑适当利润后,确定盈亏平衡点(或补贴点),当生物质能产品销售结算价格高于平衡点时,企业应当建立风险基金,国家不予补贴;当销售结算价低于平衡点时,先由企业用风险基金以盈补亏,如果油价长期低位运行,将启动弹性亏损补贴机制。

  在具体操作上,盈亏平衡点应相对稳定,这样可以给企业一个稳定预期;但这个点也并非一成不变,将根据技术进步与原料成本变动情况在年度间进行适当调整。

  第二,生物质能源原料基地补助。发展生物质能源不能占用耕地,主要是开发利用现有的荒草地、盐碱地等未利用地。建立能源作物生产基地,一次性投入较大,需要整理土地,投入种苗费,北方地区还要开挖水渠等等,国家将给予一定的支持。目前,中央财政已有一些资金渠道支持开发利用荒山荒地,如土地整理项目、农业开发项目、林业生态项目等。对生物能源原料基地建设的支持,首先要整合利用这些支持渠道,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另外,国家将视情况对龙头企业给予适当补助。

  第三,实施税收优惠政策。对国家确实需要扶持的生物能源和生物化工生产企业,国家给予税收优惠。

  第四,对示范企业给予示范补助。被国家列为示范的企业,国家将给予一定示范补助。

  生物能源替代石油前景广阔

  目前世界上研究制定石油替代战略,已经形成了共识。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将发展生物质能源作为国家能源战略的重点。如欧盟规定,2010年生物柴油的产量发展到800-1000万吨,占柴油市场份额5.75%,2020年达到20%。美国计划2012年燃料乙醇达到2200万吨。因此,启动我国生物质能源替代石油战略,发展前景广阔,将成为石油替代的重要渠道。

  发展生物能源产业还能够开辟一条农民增收的新渠道,发展生物能源有助于丰富粮食等农产品转化渠道,拉动价格上升;有助于利用荒山等未利用土地扩大甜高粱等能源农作物种植,拓展农业发展空间;发展生物能源,还能变废为宝,将秸杆、农林废弃物充分利用起来。

  此外,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我国环境压力不断加大。生物质能源的发展能有效降低污染。目前国内燃料乙醇试点地区的试验结果表明:与使用普通汽油相比,使用车用乙醇汽油后,一氧化碳的排放可降低7%,碳氢化合物可降低48%。生物柴油富含氧,与普通柴油混合使用,可使燃烧更加充分。美国检测结论是,生物柴油无毒,能生物降解,添加20%的生物柴油,可减少排放二氧化硫70%,降低90%空气毒性。生物塑料能解决白色污染问题。因此,开发和使用生物质能源符合发展循环经济的理念,符合保护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它是中国未来可持续发展中的"绿色油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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