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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法律援助与环境维权
——2006中华环保民间组织可持续发展年会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博客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9 1:30:35 | 【字体:

 

王灿发:环境法律NGO进行环境维权及其在环境法治中的作用

  主持人:下面我们有请王灿发教授给我们做环境维权的介绍,大家欢迎。

  王灿发:谢谢李秘书长的介绍,其实我不敢当。今天我讲的就是一个环境法律NGO进行环境维权的及其在环境法治中的作用。通过法律维权这方面的组织太少。最近有一个法律公司,他曾经给我谈说你们这个机构,能不能在外地再发展这样的NGO,不能光你自己孤军奋战。我说想发展,现在给他提供比较几个有能力的NGO。但是这个做起来是非常难的,他们开始可能能提供一点费用,比如买一个电脑、装一个电话的。但是要想长期的运行,可能得你自己来做。一个是靠你自己做的良好的信誉,让你得到资助。然后就是要靠自己,比如可以法律援助,但是打赢官司了,他得到赔偿了,可以从赔偿里面拿一些来运行,就是一些运行的方法。

  我在这里面讲三个问题:

  一个是通过帮助污染受害者促进中国环境法治为宗旨的民间组织。那么也叫污染受害者法律中心。

  那么第二个就是我们主要的工作是什么?再讲一下我们的这样工作的作用和影响。

  那么我们这个中心,全名应该叫中国政法大学污染法律帮助中心。那么英语的名字就是(英语)。因为在学校要和研究结合起来,所以你必须要研究。然后我们有服务,这就和社会结合起来,那么在国外什么样的名字更响亮。所以我们也不赚钱,但是就得有一个响亮的名字。那么这个中心是1998年成立的,1998年10月政法大学批准成立的。我们正式工作是在1999年11月1号才开通,现在到下个月的一号就是七周年了。我们在开始的时候,设计了一个很有思想的图标。那么这个地方就是法律,那么我们这就是法律之手,也可以是法律的武器,那么地球是比较暗淡的,那么就用法律之手来保护我们的打球。那么这个设计是很好的。这是我们的标牌。然后我们这个中心的人员,都是由一些学者、专家和律师和研究生来组成的,这是我们最初的研究者组成的。刚开始的时候是几个学校联合做的。这几个高校热情环境保护的技术专家、学者、研究生、律师都是在这里作为志愿者来工作的。

  所以我们这些人就是不害怕没有工资,所以我们在这儿做资源者,就不是纯民间组织,如果没有工资可能就会有一定的压力。那么现在我们的志愿者就多了,现在我们的志愿者有300多人了,这是我们去年在开联欢会的时候,在北京的一些志愿者,就已经有很多了,这还不是北京的全体。

  我们中心在一开始的时候,就定下了一个宗旨,就是我们的使命是什么?我们是通过向污染受害者提供法律帮助的方式,提高公众的环境

意识、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提高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执法水平,促进中国环境法的执行和遵守。我们定的更高的目标,就是真正的促进中国环境法国的执行和遵循。我们这是主任负责制,这是学校批的机构,不是纯社会的机构。下面是咨询部、诉讼业务部、综合事务部、研究培训部、项目开发部,每个部都负责自己的工作。

  那在我们中心,下面是我们中心主要的活动,我们只做我们熟悉的事情,能够做好的事情。我们不太熟悉的,虽然也找我们配合,但是我们不把它作为我们主要的任务。有的组织是能给钱就做,不管能不能做好,这样不行,这样你的组织发展不起来。你必须定位你的专业,你这个组织擅长什么,你就做什么。你如果要脱离这个方面的,他们有好多找我们,让我们去做,但是不管给多少钱,我们都推托了。因为,你不熟悉的领域,你做就不行,不能够胜任。那么这个热线你们记住,就是打我们这个热线电话,从周一到周五都有专家值班。

  然后,再一个我们就是提供咨询,除了热线电话以外,我们还有回复来信、接待来访。我们已经回答了电话9487个,回复了来信332封,接待来访512个,我们每天都有记录的。所以,看我们的数字并不是很多,有的组织好像办一两年就收到十万多个,但是我们不会有那么多。因为

有那么多,我们也回答不了的,所以这个我们有详细的记录。

  你像有些组织,我们去参观过,我们问他们你这些数字怎么出来的?他就拿不出来了。这就是实事求是做一些工作,不要做虚的。特别是我们民间环保组织,一定要讲信誉,如果你没有信誉了,你什么都没有了。这是我们环保中心,向受害者提供法律咨询的一项业务。

  我们今年开展了一个新的活动,就叫“环境维权流动咨询宣传”。今年我们是跑到了山西、陕西、甘肃、宁夏、内蒙古,这些老师都是由这些教授、副教授来带队的,去外地做流动咨询宣传,付出了很多的劳动。这个宣传持续了20多天,本身我们想用一个大车沿路做宣传的,随时可以停下来。但是,我们没有找到这方面的资助,如果有资助的话,我们明年去西南部,今年是西北部。那么,这样可能会更好一些,我们的宣传可以随时停车,到村里面宣传了。

  现在只能去一些大城市,或者郊区去宣传了。

  这副图画反映的是在甘肃的情况,这个是在宁夏的情况,这个也是在宁夏,他们都很认真的研究我们写的东西。

  第二个做的事就是承办环境案件,为无力支付诉讼费、律师代理费的典型、疑难环境案件的污染受害者垫付部分的费用。我们确实在这方面付出了很多的费用,有的案件,像一个案件,帮他拿诉讼费就得好几万元;有的鉴定费我们拿一半也要五万元。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要挑选案件,不是所有的投诉我们的案件都是给你免费的,我们看这个案件是不是重大的案件?是不是参加的人数多?是不是典型的?是不是有影响的?是不是有代表性的?再一个就是当事人特别贫穷的案件,如果有钱的诉讼,那就让人家找律师事务所可以拿钱了。那么有钱的人就不提供这种帮助了。

  一看他说他能拿钱,这样我们就介绍一些律师做了,我们做的都是一般比较贫穷的。那么,现在我们已经办了多少环保维权案件了?现在在我们经手的案件,从1999年11月到2006年8月,办了民事侵权案件75件;行政诉讼案件10件;刑事诉讼案件是4件。有的时候受害者反对污染,结果把工厂围起来了,这就扰乱了社会的秩序;然后就给抓了给判刑了,那我们去派律师,维护他们的权利,为他们辩护,这样的案例已经有4起。

  可以看一下我们的工作情况:这是我们在法院打公司的情形,这是我们在内蒙古的情形。这是一位律师,现在是我们的诉讼业务部的部长。这是在平南那个案件中的情况、这个就是在福建省高级法院的情况、这是我们贵州去调查案件、这个是在贵州一个少数民族案件开庭的情况、这个是在福建开庭的情况。

  我们的那些案件都是背后有那么那么多的人来起诉,像屏南那个案件1700多人来起诉。我们除了办理这些环境案件以后,我们还要培训律师和法官,免费的培训律师和法官。我觉得就我们本身来讲,我们有很多研究的事情,光靠我们自身的力量,很难把中国的环境法律提到最大,要让他们树立环境保护的意识。这样就免费培训律师,结果2001年开始培训100多名律师,后来我们发现光有律师不够,那个法官不懂环境法他就乱判。所以,他也想不到维护受害者的权利。所以,我们后来把法官也进行培训,这就派法官来学习,这个效果很好,经过我们培训的法官,在办理这些案件的时候,这个数额会少点,有的时候会有压力。但是,他的判决书都写的非常符合环保法的要求。从理论上解决了,但是有的时候看他的判决书,能明显的看出来是受地方的压力,不敢公正的判。但是不像原来一下子把老百姓判的什么都没有了,我觉得这个培训对法官也很有用。

  这是我们2004年,我们借鉴国外的一些情况,我们跟别的培训班上课的时候的情形。你看我们这都是律师法官,好好的在学习。因为我们讲的比较精彩,当然不是我讲的精彩,是其他的人讲的精彩。再一个就是组织举办国际或全国性环境法实施研讨会,来促进环境法实施方面的国际交流。这是我们从2000的年办的一个中日国际研讨会,现在每年举行两次,一次在中国,一次在日本。

  所以,这样来交流学习国外处理环境纠纷的经验。那么,他们的大学有的都派几十位,像日本都派几十位的教授来参加我们的研讨会。像这个就是我们针对西部环境维权的问题,专门召开了这个研讨会。那么这个就是最高法院的法官,这个是李司长主持会议,所以我们开这样的会,来研究怎么处理疑难案件。我们在2004年8月,还召开了环境赔偿立法的研讨会。

  那么,实际上是我们这个中心最早提出来的,然后制定一个专门这样的立法。而且当时我们已经提出了一个立法的建议草案。

  那么,再一个就是与有关新闻媒体合作,举办环境案例的报道,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那么我们这个中心,在我们中国的媒体上就报道有400、500次。而且我们经常给媒体解释一个问题和案例,来具体的解决法律的问题。

  那么另外就是要围绕中国环境资源立法和执法所涉及的重大问题开展专题的研究,根据研究成果向有关部门提出完善环境资源执法、立法的对策建议。到后来被全国人大环资委受到了他们的高度重视,他们把它列入到“十一五”规划的第一个规划。但是,由于我们没有培训他们的人,所以他们对这个环境赔偿损害法不太了解,所以这个法没有列入计划。如果那个人经过了培训,他接受了我们的思想以后,可能把我们的法就列入了。

  那么,通过这些工作,能够起到一个什么作用呢?有的时候你看一共20、30平方米的小办公室,就那么几个人还是兼职的,你能做多大的事?发挥多大的作用啊?他们的会都是几十位部长,他们还觉得自己发挥得作用有限的,你这么一个小机构,你能够发挥什么作用呢?我觉得作为社会的一个细胞,不管机构的大小,都能够发挥这个作用。但这个作用有的时候就是可能是影响全国的作用,有的时候是影响今后的作用,有的时候是影响眼前的作用。而我们所做的这个呢,我觉得因为更多是学者,所以从理论上来影响;从实践上通过办案子来影响,我觉得可以发挥一些作用。我觉得有这么几个方面的作用:

  一个是直接维护了受害者的环境权益。我们打的这80多个案子,有三分之一的案子取得了胜诉。那么就为受害者争得了权益。比如石梁河水库的案子,最后得到了很多的赔偿,而且这个赔偿是全部到当事人的手里面了。有的人经过赔偿以后,最后拿到30多万元的赔偿,自己都买汽车了什么的,比我还富呢。那么,直接维护了他们的权益。还有北京潘家园那个案子,那么老百姓跟他们建筑工人打起来了,最后我们起诉,就把北京规划委给告败了,然后撤销了他们颁发的许可证,所以那个大楼没有建起来。所以老百姓不受动物的臭味。可能这个大楼建到昌平比较空的地方去了,在市内没法建了。

  还有河南李芳兰的案子,然后从90年代末就开始给总理写信,都没有解决问题。他自己上法院打官司也败了。然后我们去帮助他上高级法院来起诉,最后这个案子呢,当然不是太多,因为他告的是一个学校,那个学校没有多少钱,最后赔偿他15万元钱,他不是特别的满意。我觉得在这种情况下,能够做到这样,我觉得应该还可以了。

  再一个就是河南张公谨那个案子,我们最后帮他提供民事诉讼,最后使他在水库里养的鱼得到了赔偿。那么这样使得受害者他们的权益直接得到了维护。

  第二个作用我觉得对污染企业和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政机关形成了压力。如果是当地被保护的企业,环保局不敢罚他,老百姓没有能够告他,上法院,法院不受理。那么企业怎么会不大胆的排污呢?所以我们使这些企业做出培训,这样就使污染者付出了代价,我污染人家不是白污染的,所以他就想我要不要执行这个环境保护法的规定。所以就迫使企业执行和遵守我们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如果全社会形成一个压力,那么就使得这些污染企业少排好多的污染物了,那么我们的环境就会好起来了。

  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是非常严格的,那么如果各个部分都严格的执法的话,那么那个企业是建不起来的。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有好多不严格执法的。我们应该让污染受害者,受到污染的人,这有利害关系了,去告那个行政机关。如果你不查处,那么我就可以告你了,这就对行政机关造成一个压力了。而且在批准他原来的环境下,五年以后又建了,那么就得重新审核了,那么他结果没有报就建了。结果我们就让律师帮助这些受害者,然后让污染的企业进行了治理,然后要盖封闭的煤厂,然后双层脱硫,结果就解决了污染的问题。如果你没有告的,他就不解决了。还有像重庆的一个案子,虽然败诉了,但是最后政府还是取得的一定的好处。

  就是说有这一个案子胜了,可能起诉的少了,如果你哪里不好,我还要告你。但是这个工厂还是取代了。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也保护了环境。

  还有像河北乐亭的案件。所以污染了很多,但是老百姓去找他,把老百姓抓起来了。然后我们到那个地方以后说,我们要告你这个县政府,该关的企业你不关,你还抓老百姓,然后县政府就害怕了,赶紧把老百姓给放了。然后还给老百姓补偿了30多万元钱,这个政府和环保部门,越来越害怕说他不履行这个法律责任。如果你该做的不做,就要给你形成处罚。这个环境污染的解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或者死一个人,或者重伤三个人都可以抓进来判刑的,这包括对污染的企业和监管失职的环境保护的工作人员,都可以判刑的。所以对他是一个很大压力,你只要用环境法的手段,应该是可以解决的。

  再一个就是提高了公众的环境意识和维权意识。让老百姓知道我有哪些权利,就是要告诉他们有哪些维权的法律,然后让更多的人了解法律。而且他还可以使一些人来提高环境的意识,来组织环境保护的组织。比如我们帮助福建屏南的那个案件,就是当事人有一个组织就是“屏南律师之家”,我看那个人也来了。就是打了这个官司就成立了一个环保组织。如果我们打一个官司,就有一个环保组织成立起来,我觉得这是一个很好的推动中国民间环保组织发展的一个方法。

  因为你要维权你必须得保护自己,如果你维权,自己跑到监狱里面去了,你还怎么维权。所以你必须先保护自己,那么你就得自己先懂法律。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就起到了宣传环保法律,然后提高公众维权意识的作用。

  第四个就是锻炼和提高了律师、法官办理环境案件的能力。比如像秦皇岛的刘湘律师,前年被美国国务院邀请作为访问者,到美国访问三个星期,全程有翻译陪同,看美国的律师怎么打官司的。还有陆宏达律师跟他一块儿去的。还有张兢兢律师也是公益律师来培训,在匈牙利和美国都进行过培训,今天还有塔娜律师也来了,他现在在内蒙古也做的非常好。所以这样我们有一大批的律师,通过办理环境案件成长起来。

  那么,最后一点就是促进了环境立法的完善。那么通过这种环境诉讼,我们就可以发现,我们现在法律当中存在的问题。你比如我们刚才宋主任讲了,说环境诉讼难,那么难在哪里?为什么难?那么就是我们立法的不完善。所以,我们从这个里面要完善我们的立法。

  首先,一个促进就是固体废物法的修改当中,就增加了四个民事的条款。一个是可以恢复原状。还有环境损害赔偿法提案,公众参与环境办法。因为,我们要求全国人大去参加我们的会议,他把我们的稿件拿去,就把我们的核心内容吸收了,那么这是第一次在法律当中有这种情况。

  还有一个就是规定了,就是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委托。还有一个规定国家鼓励对污染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所以,这几条都是切切实实来帮助污染受害者的法律条文。那么这是在我们的推动下来写的,如果环境赔偿法能够制定出来,那么就更好了。那么在全国人大召开的时候,就提出了一个提案,就是制定环境赔偿法,我觉得是很不容易的,说明这个影响是非常大的。

  再一个就是像我们现在围绕着推动公民参与,我们接受国家环保的委托,来起草这个文件。如果这个文件制定出来以后,那么公众的参议,包括信息公开,然后参与的程序。如果不让参与,我怎么监督?里面都有详细的规定了。

  另外,我们还可以通过这个立法中,发现立法当中存在的问题,比如环境噪声。那么,环境噪声的检测按标准是怎样的?就是环境噪声必须在无风、无雨、无雪的条件下检测。但是风力发电造成的噪声污染,就是给人家拆迁的,那么风车一转,那么噪声是很大的。但是结果他又不赔偿。他们说必须在无风的情况下来检测,那风车不转了哪有噪声。所以在这种情况下,那么法律的规定显然不合理了。所以,我们就给国家来反映这个情况,后来就改了这个规定,这个风力发电应该在有风的天气来检测。所以作为环境诉讼是非常有用的。

  那么,由于我们中心这些志愿者的辛勤的工作,所以我们中心得到社会的广泛的赞扬。所以包括在国外,现在在美国一说NGO,这些环境圈、环境法律圈的都知道。而且我们中心取得了2001年取得了福特汽车公司环境保护一等奖。然后,我本人作为我们中心的代表,被评为“2005年绿色中国年度人物”。然后寄了一个奖励,就是这些网民自己投票,有一个维权网,这个网上投票选“全国十大维权人物”,结果寄来一个这样的奖励。最近我们又取得了亚洲环境论坛环境奖。全亚太地区的五个环保组织受奖,我们是其中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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