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探索环保新道路 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三、充分发挥环境保护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主阵地作用
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一场涉及思想认识、观念行为、体制机制的广泛而深刻的变革,必须科学地审视当前我国环境保护所处的历史方位,认清环境保护发展的阶段性特征。主要是:在人与自然方面,进入了从源头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不断提升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水平的新阶段;在环境与经济方面,进入了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的新阶段;在环境与政治方面,进入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提高执政党领导生态文明建设能力的新阶段;在环境与文化方面,进入了大力弘扬生态文明理念,增强生态环境意识推动文化建设大发展大繁荣的新阶段;在环境与社会方面,进入了优先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新阶段。
环境保护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主阵地和根本措施,作为建设美丽中国的主干线、大舞台和着力点,取得的任何成效任何突破,都是对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贡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进一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切实把握好以下几个重大问题:
第一,积极探索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的环保新道路。2011年12月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召开,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的李克强同志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积极探索代价小、效益好、排放低、可持续的环境保护新道路,切实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努力开创环保工作新局面。积极探索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的环境保护新道路,这是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的标志性成果。
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这是对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关系的深刻揭示。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不足和保护不够的问题同时存在。忽视资源环境保护,经济建设难以搞上去,即使一时搞上去最终也要付出沉重代价。这就要求做到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走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的环境保护新道路,遵循代价小、效益好、排放低、可持续的基本要求,加快构建与我国国情相适应的环境保护宏观战略体系、全面高效的污染防治体系、健全的环境质量评价体系、完善的环境保护法规政策和科技标准体系、完备的环境管理和执法监督体系、全民参与的社会行动体系,是提高生态文明水平的形势使然,是解决资源环境问题的出路所在。
第二,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这是从源头上扭转生态恶化趋势的治本之策。国土空间开发布局对生态环境保护带有根本性、战略性意义。要将资源承载力、环境容量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前提条件,按照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控制开发强度,调整空间结构,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加快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和环境功能区划,在重要生态功能区、陆地和海洋生态环境敏感区、脆弱区,划定并严守生态红线,推动各地区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定位发展,构建科学合理的城镇化推进格局、农业发展格局、生态安全格局。
推动建立符合生态文明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人们的生活和消费行为反映着一个社会文明进步的程度。要大力开展全民环境宣传教育行动计划,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积极营造爱护生态环境的良好风气,在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激发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热情与行动。形成合理消费的社会风尚,推行政府绿色采购,鼓励企事业单位和公众购买节能节水、环保型产品,抑制奢侈消费等不合理消费,践行绿色生活。
第三,更加注重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保护对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具有先导、提质、倒逼等综合作用,可以促进经济持续发展。我国已经到了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的新阶段,要以环境容量优化区域布局,以环境监管优化经济结构,以环境成本优化增长方式,以环境标准优化产业升级,推进经济发展方式的绿色转型。通过发挥环境影响评价“控制阀”、节能减排“紧箍咒”、环境标准“催化剂”等作用,有力地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在当前经济形势下,尤其要从严控制“两高一资”(高能耗、高污染和资源性)、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项目,决不放松环境保护要求。
第四,始终坚持环保为民惠民利民。环境保护是重大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我国已经到了加快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的攻坚时期,也有能力和条件来加以解决。
2013年1月北京等不少地方反复出现雾霾天气,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我们将深入实施《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和相关行动计划,采取综合措施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一是强化细颗粒物控制,加快监测、统计体系建设,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建立目标责任考核制度。二是实施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管理,对空气质量未达到二级标准的城市提出治理要求。三是完善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在京津冀、长三角等区域建立由环境保护部牵头、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参加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区域联合执法,推动环境信息共享。四是开展多污染物协同防治,继续推进重点行业烟气脱硫、脱硝设施建设,全面启动钢铁、火电、水泥等行业除尘器改造,实施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五是深化机动车污染防治,推行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加速“黄标车”淘汰进程,全面实施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发布国家第五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六是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指导督促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并适时实施,实时发布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信息,采取停工、限产、限排、限行等措施,引导群众做好自我防护。
第五,大力推进环境管理战略转型。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PM2.5问题警示我们,环境管理的最终成效还是要体现在环境质量改善上,环境管理只有以环境质量为目标导向,实施更加严格的环境质量标准,从控制局地污染向区域联防联控转变,从单纯防治一次污染物向既防治一次污染物又防治二次污染物转变,从单独控制个别污染物向多种污染物协同控制转变,全面提升环保工作的精细化、信息化和专业化水平,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第六,进一步强化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要从恢复和维持生态系统整体性与可持续性的系统理念出发,逐步建成科学合理、顺畅高效的生态环保综合管理体制。研究建立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深化环评制度改革,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干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制订实施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体系和推进办法。环境保护部对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体系已经开展了两年多研究,制定出了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体系,正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改完善,争取早日出台。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建设美丽中国为目标指向,抓住重点、突破难点、应对热点、创造亮点,着力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在深化改革上有所突破,在推进重点工作上有所突破,在改进工作作风上有所突破,积极探索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的环保新道路,勇担生态文明建设的引领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环境保护部部长、党组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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