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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环境违法案件移送促进环境执法       ★★★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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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环境违法案件移送促进环境执法
作者:张晋峰    文章来源:中国环境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9-5

  环境保护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涉及面非常广泛,要想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必须得到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环境违法案件移送是促进环境执法的有效措施之一,近年来,其作为一项制度在环境执法实践中发挥的作用也愈加突出。

  环境违法案件移送制度,是指对超出环保部门管理权限的环境违法案件,依法向有处理权的主管部门移送处理,做好部门间的协调和衔接。例如,生产、销售、进口、使用产品或设备属于《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目录》规定的,移送经济综合主管部门处理;因环境违法问题被政府依法关停的企业,有生产许可证的向颁发证件的部门移送处理,有营业执照的移送工商部门处理,有供电设施的移送供电部门处理;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移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处理等等。

  根据环境执法的具体实践经验,笔者认为,环境违法案件移送在环境执法中主要具有以下作用:

  一、有利于形成环境保护由环保部门统一监管,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协调联动的良好局面。

  根据现行的《环境保护法》有关规定,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各相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对环境污染防治和资源保护实施监督管理。但在环境执法实践中,对此并没有具体、可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对新建项目在审批环节做出了具体要求,即明确规定凡未经环保审批的建设项目,其他相关部门一律不得办理任何审批手续。此制度强化了环保第一审批权的地位,但其局限于项目正式投产以前。因此,实行环境违法案件移送制度是对现行环境法律、法规中薄弱环节的有效补充,为实现环保部门统一监管,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协调联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能充分体现环境法律、法规的强制力和威慑力,具有省时、省力、执法成本低的特点。

  我国现行的《环境保护法》并没有赋予环保部门强制执行的权力,对需要强制执行的环境违法案件,均需按照法律程序,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这样,就易造成执行时间长且执法成本较高。此外,对违法企业采取停业、关闭等处罚措施,也需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执行。而环境违法案件移送制度明确了各部门在查处环境违法案件中的职责,规定了案件移送的时限,明确了相关部门行政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因此,其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以较低的费用和有效的手段对环境违法行为实施坚决的打击。

  此外,移送电力部门对违法企业采取断电措施是较有效和直接的手段之一。对违法企业依法断电,能在第一时间内遏制企业的违法排污行为。而且,对环境违法企业采取断电措施,不仅快速有效地打击了污染企业,也树立了环保部门执法“硬气”的形象。

  而要保证环境违法案件移送制度顺利实施,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要取得地方人民政府的全力支持。地方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及时向地方党政领导干部汇报工作,并邀请其参加一些环保专项行动等活动,让地方主要领导干部高度重视环保工作,认识到环保工作不是经济发展的“绊脚石”,而是改善产业结构和加速经济腾飞的“催化剂”,使地方政府成为环保部门开展工作的坚强后盾。

  二是要取得相关部门的全力配合。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但在执行过程中却有诸多困难。实行环境违法案件移送制度,必须有相关部门的全力配合,但现在有的相关执法部门在认识上还不到位,有的部门实行的是垂直管理,有的因触及到部门利益在配合上有一定难度。笔者在实践中总结的解决此问题的主要方法有:根据有关环境法律、法规,提请政府出台相关文件,使之进一步得到贯彻落实;结合上级环保部门要求,根据当地实际,由环保局牵头、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环境执法专项行动;收集需相关部门配合的各项法律、法规及有关信息,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送达;定期交换建设项目和企业的信息并与相关部门加强交流。
  三是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对环保专项行动等进行跟踪报道,进一步扩大违法案件移送制度在环境执法中的威慑力和影响力。

  笔者认为,环境违法案件移送制度是一项促进环境执法的好制度,在大力推广的同时,应进一步对其进行完善,增强其法律效力,使之真正成为打击违法排污企业的利器。

  (作者单位:河北省临城县环保局)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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