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循环经济促进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研究
德国是世界上最早推崇包装材料回收的国家,其管理态度非常明确:首先是“避免产生”,然后是“循环使用”和“最终处理”。
1992年,与废物再循环相关的商家、工业组织和其他团体,共同出资建立了德国双轨制度,即著名的“绿点”回收系统方法。所谓“绿点”,就是在商品包装上印上统一的“绿点”标志。这一“绿点”表明此商品生产商已为该商品的回收付了费。由使用“绿点”标志的生产商付的费用,建立一套回收、分类和再利用系统,经营这一系统的公司是非赢利性质的。所有“绿点”标志的商品,居民使用完后,就将他们放到特制的黄塑料袋子中,经营“绿点”系统的公司有专人定时来各家各户收取。“绿点”系统的根本意义在于,通过商品包装条例,产品责任原则首次在法律上被确定下来。根据该条例的规定,商品包装的生产和经营者有义务收回和利用使用过的产品。
1996年6月,德国政府颁布了第一部包装废弃物处理法规——《包装废弃物的处理法令》。它规定对不可避免的一次性塑料包装废弃物必须进行再利用或再循环,并强制性要求各企业承担回收责任,但也可委托回收公司代替完成。如果厂商对商品进行一定包装,就须缴纳“废品回收费”;而消费者若想扔掉包装,须交纳“垃圾清运费”。德国政府还规定,以膨大包装夸大内装物容量的行为属于欺骗行为,将予以处罚。比如,把纸盒包装里折叠的单瓦楞纸板衬垫安排得极松弛以使纸盒尺寸加大,让人产生错觉等行为,均属欺骗性包装。
2002年12月,德国最高法院颁布了最新法令:要求所有商店从2003年1月开始向顾客收取罐装和瓶装饮料的包装回收押金。用于啤酒饮料类的PET塑料瓶,连食品在内的1.5公升以下的缴纳0.25欧元;1.5公升以上的则需缴纳两倍的押金。商店在顾客交回包装时将押金返还给顾客。但葡萄酒、白酒、牛奶、果汁等商品的包装不在规定之列。
目前,德国政府正着手出台第3版的《包装条例》,计划对所有一次性包装饮料一律征收25欧分押瓶费。
据DKR回收公司的调查显示,89%的德国消费者赞成塑料广泛再造;约有40%的德国人拒绝使用没有回收价值的包装。由此可见,该国在回收废物方面成绩出众,相当程度上得益于广大民众的环保意识。
随着经济的发展,资源短缺、环境污染问题的日益凸显,中国对于发展循环经济的观念也提上日程,但是与循环经济工作做得较好的发达国家相比还是有一定距离。还应加强各方面的工作。
1.开展教育工作,增强节约和环保观念。从发达国家案例可以看出,循环经济做得较好的国家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公民的节约和环保意识很强,本人觉得这是最为重要的一点。市场经济的发展容易出现环境问题的原因就是环境是公共物品,很难通过市场机制解决。因此需要全民的努力配合,包括政府、企业和消费者。
2.加强立法,政府执法需严格。立法是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关键,严格执法是重要保障。案例中的发达国家都有一套较为完整的法律作为依据,而且法律中定的处罚都比较严重,可以起到很好的威慑作用,这是作为一部法律的基本作用。中国近几年也出台了一些法律,起到了一些作用,但是仍存在处罚力度不够,执法不严的现象。
3.依靠科技进步。循环经济的发展有赖于科技的进步。如利用绿色包装材料,包括可重复再用和再生的包装材料、可降解材料、可食性包装材料和纸材料等的发现,都是科技进步的功劳。
4.运用经济杠杆。以往实施的“谁污染,谁治理”方针是一种被动的环境污染治理模式。循环经济推行“谁污染、谁付费”和“谁治理,谁收益”的治理方针,让污染者付出巨大的经济代价,使其不得不实施清洁生产;使治污者获得可观的经济收益,鼓励社会各界投入环保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