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耕地后备资源潜力分析与评价

作者:熊成喜    文章来源:资源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11-1

    1 耕地后备资源评价遵循的理论基础

    1.1 可持续发展理论

    随着人口爆炸、粮食短缺、能源危机、环境污染等危及全人类生存的重大问题在全球范围内的普遍出现,传统的以经济增长为目标的发展模式已不能满足当今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人类在全面总结自己的发展历程,重新审视自己的社会经济行为后,提出了一种全新的发展思想和发展模式——可持续发展。可持续发展与以前的经济增加战略和经济发展等在概念上有着本质的区别,它坚持人口、资源、环境三者的相互协调。1987年,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WCED)给出了可持续发展的定义:既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损害子孙后代满足其需求能力的发展。该定义体现了3方面的本质内涵:①公平性,即实现三方面的公平,代内公平、代际公平和公平分配有限资源;②持续性,即人类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不能超越资源和环境的承载能力;③共同性,意指由于地球的整体性和相互依存性,可持续发展的具体目标、政策和实施步骤不是唯一的,但可持续发展是全球发展的总目标。可持续发展要求树立人与自然的系统协调发展观,从总体上把握人口、资源、环境与发展问题,实现人地系统的最优化发展。从整体的角度分析,要保持人类社会进程长期处于一种和谐、稳定的状态,生态的可持续性是前提,经济的可持续性是核心,社会的可持续性是目的,也是一种可以评估的外在表现。由此产生了4种具有代表性的可持续发展观:可持续发展的生态观、可持续发展的社会观、可持续发展的经济观、可持续发展的技术观。

    1.2 土地稀缺原理

    土地供给的稀缺性是由于土地自然供给的绝对有限性、土地的不动性、质量的差异性及土地报酬的递减性所造成的。随着各国人口的增加、社会产业规模的扩大和种类的增加,社会不仅需要更多的耕地,也需要适合城市建设的各类用地。西方土地经济学创始人伊利等在其《土地经济学原理》一书中指出“具有合适性的土地供应,一经减少到不敷需要的时候,这种土地可以说是比较稀少,就值得花代价去购买。位于大城市中心区的土地就有这种情形。土壤肥沃,其产品能够在市场上有利的出售的那种农地,也有同样的情形”,土地的稀缺性就是适合某种特定用途的土地供不应求。土地供给的稀缺性,不仅表现在土地供给总量与土地需求总量的矛盾上,还表现在经济文化发达人口密集的城镇地区和某种用途(如耕地)的土地特别稀缺上。因此,充分认识土地的稀缺性原理,制定科学合理的耕地后备资源开发评价体系,是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1.3 系统工程理论

    系统概念起源于20世纪40年代,最初是由生物学家贝塔朗菲(Betalanffy)将系统的观点与方法引入科学领域的。系统工程是系统科学的一个应用分支,是一门综合性组织管理技术,以大型的复杂系统为研究对象并有目的地对其进行规划、研究、设计和管理,以期达到总体最优的效果。当今已被广泛应用于土地开发利用、城镇建设等社会经济领域。系统是指由相互区别、相互作用的各部分(单元或要素)有机地联结在一起,为同一目的完成某种功能的集合体,每个系统又由若干子系统组成,构成层级结构。系统具有整体性和相关性的特点,系统整体不是简单地等于各个子系统之和,系统的相关性突出了系统整体与部分、部分与部分、系统与环境之间的普遍联系,它们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系统工程论的实质是把研究对象看作一个整体,同时把研究过程也视为一个整体。从后备耕地资源管理的角度出发,其可由土地管理、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环境影响等子系统组成一个大系统。当实行土地开发复垦时,该子系统会相应地影响其他子系统,反之这些子系统也会反作用于土地开发复垦子系统。另外,在土地开发实施中,从局部而言会收效显著,但从整体、长远来看却未必具有社会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因此,在进行土地开发复垦时,应科学规划、对开发复垦采用的科学技术、开发复垦过程中的资金投入、开发复垦效益(经济、社会、生态效益)都要进行可行性论证。要杜绝只顾眼前利益,牺牲生态与社会效益的掠夺式经营。从系统工程的角度出发,有计划地引导和组织土地后备资源的开发及耕地保护,保持适宜的耕地量,保证土地大系统内各个子系统之间的平衡发展,从而确保系统的整体、长远效益。

    1.4 生态经济理论

    生态学和经济学的有机结合促使生态经济学的产生,生态经济学作为一门新兴学科,它从最广泛的角度来研究生态系统和经济系统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并重点探讨人类社会系统的经济行为与其所引起的资源和环境嬗变之间的关系。生态经济理论作为生态经济学的重要理论,它强调生态与经济协调发展,由此推动了生态经济学中三个最基本理论范畴的形成:一是生态经济系统,二是生态经济平衡,三是生态经济效益。近年来,由于经济迅速发展和人口急剧增加,各种生态与经济不协调的问题也明显出现,土地作为最基本的生产要素,也受到了重大影响。由此,人们对生态经济理论与土地利用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大量研究,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生态经济理论在土地资源利用中的应用日益广泛。土地资源既是劳动的对象,又是基本的生产资料,因而,对土地的评价及其开发,必须立足于生产系统,运用生态经济学原理,把生态中的自然生态、社会经济、技术等因素融为一体,进行综合性研究。人类利用土地资源时,必需从整体性、全局性和系统性的角度出发,充分考虑到土地生态经济系统的内部和外部的各种相互关系,不能只考虑对土地的利用,而忽视土地的开发、整治和利用对系统内其他要素和周围生态环境的不良影响。不能只考虑局部地区土地资源的充分利用,而忽视整个地区和更大范围内对其合理利用。

    1.5 人地关系理论

    人地关系即人类与其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地球环境之间的关系。人地关系理论的提出及其具体涵义,是随着时代背景和各学科的不同而不同的,它有一个由简单到比较复杂的发展过程。人地关系研究作为地理学的研究主题之一,先后经历了环境决定论、人地相关论、适应论、人类生态论、文化景观论、唯生产力论、非决定论等不同发展阶段。现代的人地关系内涵己发展为在“人口——资源(土地)——粮食——能源——环境”的多元结构上,来寻求人类社会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的协调与平衡。人地关系集中表现为土地的供给和需求的关系。而要求人地关系,即人与自然之间的总体协调和平衡,一应把着眼点和立足点置于人口问题和人口经济问题。因为土地是自然供给,而人口因素是可变的;二要着眼于土地资源,突出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由于我国是一个人多地少的国家,而且近年来耕地面积逐年减少,为了解决好人们的粮食问题,乃至可持续发展,必须切实保护好现有耕地资源,同时开发复垦后备耕地资源以及对熟地的再开发就显得尤为重要,只有这样,才能改善日益加剧的中国耕地紧张的供求关系,把人地关系推向协调发展。 

    2 耕地后备资源评价的原则

    2.1 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为前提的原则

    后备耕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应与生态环境保护相结合,协调改善土地资源利用与人口增加,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促进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实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2.2 适宜性评价的原则

    土地评价要针对特定的土地利用方式来进行,不同的土地利用方式对土地质量的要求不相同,每一土地利用都有其特殊的要求,土地适宜性只是针对特定的土地利用种类时才有其确切的意义。

    2.3 投入和收益相比较的原则

    土地适宜性评价应进行能获得的收益和所需投入之间的比较,以保证土地利用的生态合理性和经济有利性,但同时应兼顾整体和长远利益,首先稳定粮食生产用地。

    2.4 开发与保护相结合的原则

    当人类不合理利用土地时,就会导致土地资源的退化,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前提相结合,长期目标与近期效益兼顾,因地制宜和可持续利用等原则,满足建设一批国家及省级后备耕地资源开发复垦基地的需要。

    因此,必须重视后备耕地资源的合理开发与有效利用,强化环境保护意识,坚持预防为主,开发与保护相结合的原则。

    2.5 因地制宜的原则

    由于各地的自然经济、社会条件均有差异,影响到土地利用方式和投入水平。尤其是后备耕地资源的适宜性评价,往往在一定的土地利用方式和投入水平发生变化时,其适宜性也发生变化,因此,要坚持因地制宜的评价原则。

    2.6 突出限制性因素,科学评价原则

    水源条件、地形、坡度、热量条件、地下水位、土壤盐碱化程度等能较好的反映土壤对农业的适宜性程度和开发利用的难易程度,以及土地开发利用的限制性因素。科学的确定限制因素及各因素在评价中所起作用的大小,是取得正确评价结果的关键。

    2.7 坚持耕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原则

    随着人口的增加和经济的发展,耕地锐减将日趋严重,人地矛盾也将会更加突出,因此,要充分考虑后备耕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对土地质量及环境产生的可能后果,以实现耕地资源的永续利用。

    2.8 长期目标与近期效益相兼顾原则

    有些土地利用在短期内可能十分有利,但长期使用也会造成土地质量的下降,因此,应当兼顾长期目标与近期效益,避免短期行为。

    2.9 区域性和综合性相结合的原则

    后备耕地资源评价是一项综合性和区域性较强的研究工作,只有全面、综合的分析区域的自然、经济和社会条件,才能客观的对评价对象作出评价,增强评价成果的科学性和应用价值。

    2.10 满足建设国家级后备耕地资源开发复垦基地需要的原则

    本研究的重点是对能形成国家级土地开发复垦基地的后备耕地资源状况、潜力作出客观评价,因此,在评价时应考虑满足建设国家级后备耕地资源开发复垦基地的需要。

    3 耕地后备资源潜力分析与评价的技术路线

    耕地后备资源潜力分析与评价的技术路线如图1所示。


图1 耕地后备资源潜力分析与评价技术路线图

    4 耕地后备资源潜力分析与评价

    4.1 评价方法

    本研究采用主导因素定性评价为主,结合专家评判对耕地后备资源进行评判。

    4.2 评价单元

    以地块(图斑)或连片地块(区)为评价单元。

    4.3 评价等级

    按宜耕性和开发复垦整理难易度,耕地后备资源可分为一等地、二等地、三等地三个等级。

    一等地:开发、复垦和整理条件好,无或一种限制因素,且限制程度低,不需或略需改良,成本低;开发、复垦和整理后作物产量高,供食用的农副产品能够达到国家食用卫生标准(含饲料作物,下同),非食用的作物产品质量合格;在正常利用下,不会产生土地退化和给邻近土地带来不良后果。

    二等地:开发、复垦和整理条件中等,有一、二中限制因素,限制强度中等,需要采取一定改良或保护措施,成本中等;开发、复垦和整理后作物产量中等,供食用的农副产品能够达到国家食用卫生标准,非食用的作物产品质量合格;如利用不当,对生态环境有一定的不良影响。

    三等地:开发、复垦和整理条件较差,有多种限制因素,且限制强度大,改造困难,需要采取复杂的工程或生物措施,成本较高;或开发、复垦和整理后作物产量低,供食用的农副产品能够达到国家食用卫生标准,非食用的作物产品质量合格;如利用不当,对土地质量和生态环境有较严重的不良影响。

    4.4 耕地后备资源潜力调查分析

    4.4.1 待开发耕地后备资源潜力调查分析

    待开发耕地后备资源潜力是指在目前的科技水平、经济实力和生态环境条件的约束下,各类未利用地适宜开发利用为耕地的面积。

    4.4.1.1 待开发耕地后备资源评价指标选取

    根据待开发耕地后备资源的土地自然属性和地表形态对耕地利用的限制和对改良措施要求的复杂程度,针对湖北的实际,选择温度条件、水分条件、有效土层厚度、土壤质地、坡度、水文与排水条件、盐碱度、沙化状况、风害、生态退化可能性等指标来评价待开发耕地后备资源宜耕性(表1)。

 

    4.4.1.2 待开发耕地后备资源潜力调查评价

    待开发耕地后备资源潜力测算主要采取内外业结合的方法进行。首先,利用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壤普查成果及地形图资料,进行室内预判,确定外业工作路线。然后,采用主导因素定性评价为主,结合专业技术人员和县、乡领导评判对耕地后备资源进行适宜性评价,初步确定开发的潜力。最后对评价区域进行实地调查和样点抽查,并对评价结果进行修正和补充。

    评价结果表明,2008年末湖北全省待开发耕地后备资源潜力为360689.32公顷。根据测算结果,按照相对集中的原则,以市为单位共确定了7个待开发耕地后备资源的重点潜力分布区。其中包括恩施、黄冈、荆门、十堰、襄樊、孝感、宜昌等7个市。这些区域的耕地后备资源待开发面积都在10000公顷以上,待开发耕地后备资源潜力达到303720.09公顷,占待开发耕地后备资源潜力的84.21%。

    4.4.2 待复垦耕地后备资源潜力调查分析

    待复垦耕地后备资源潜力是指对由于损毁造成破坏、废弃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恢复利用状态,可以增加的有效耕地的面积。

    4.4.2.1 待复垦耕地后备资源评价指标选取

    由于土地损毁的成因和类型较多,为了使指标更具有针对性,在建立可复垦土地宜耕评价体系时,对待复垦挖损地、待复垦塌陷地、待复垦压占地、待复垦污染损毁地及待复垦自然灾害损毁地区别对待,分别设定对应的评价指标(表2、表3、表4、表5、表6)。

    4.4.2.2 待复垦耕地后备资源潜力调查评价

    待复垦耕地后备资源潜力测算主要采取地方上报和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所确定评价指标体系对待复垦耕地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宜农地、宜耕地及其他用地的范围,并进行面积汇总。

    评价结果表明,2008年末湖北全省待复垦耕地潜力为67384.71公顷。根据测算结果,以市为单元共确定了8个待复垦耕地后备资源的重点潜力分布区,分别为恩施、荆门、荆州、十堰、天门、襄樊、孝感、宜昌等8个市,这些区域待复垦耕地后备资源潜力都在3000公顷以上,待整理后耕地备资源潜力达到58628.42公顷,占全省待复垦耕地后备资源潜力的87.01%。

    4.4.3 待整理耕地后备资源潜力调查分析

    4.4.3.1 待整理耕地后备资源评价指标选取
在评价待整理耕地后备资源的宜耕性时,选择出地率、土源保证率为评价因子进行评价(表7)。

    4.4.3.2 待整理耕地后备资源潜力调查评价

    评价结果表明,2008年末湖北全省待整理耕地潜力为628424.55公顷。根据测算结果,以市为单元共确定了10个待整理耕地后备资源的重点潜力分布区,分别为恩施、黄冈、荆门、荆州、十堰、天门、咸宁、襄樊、孝感、宜昌等10个市,这些区域待整理耕地潜力面积都在10000公顷以上,待整理耕地潜力面积达到606715.19公顷,占全省待整理耕地后备资源潜力的96.55%。

    4.5 耕地后备资源潜力调查评价

    4.5.1 有一定数量的可开垦的耕地后备资源潜力
通过对湖北省耕地后备资源潜力的调查分析,可以得到湖北全省耕地后备资源总量为1056498.58公顷,其中待开发耕地潜力为360689.32公顷,待复垦耕地潜力为67384.71公顷,待整理耕地潜力为628424.55公顷。其中预计新增耕地总量为540309.59公顷,占耕地后备资源总量的51.14%。其中待开发土地新增耕地为273117.98公顷,占待开发土地潜力的75.72%;待复垦土地新增耕地为45239.68公顷,占待复垦土地潜力的67.14%;待整理土地新增耕地为221951.93公顷,占待整理土地潜力的35.32%。由此可以看出,湖北省还是有一定数量的可供利用的耕地耕地后备资源。

    4.5.2 耕地后备资源存量相对不足和比较紧张

    湖北省耕地后备资源总量1056498.58公顷,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比重为5.68%。由此可以看出,湖北省的耕地后备资源存量相对不足和比较紧张。另外,由于人口基数大,加上发展的客观需要,建设占用耕地和生态退耕压力也很大,为耕地后备资源的利用带来不利的影响,客观上减少了耕地后备资源的总量,加速了耕地后备资源的利用,使得耕地后备资源数量的减少加快。

    4.5.3 耕地后备资源类型结构比例相差太大

    湖北省待开发耕地后备资源、待复垦耕地后备资源、待整理耕地后备资源三者之间的比例为17:3:30。可以看出,全省待开发和待复垦的耕地后备资源类型潜力相对较小,而待整理的后备资源潜力较大,这就使得耕地开发形式比较单一,易受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另外,从新增耕地所占各类后备资源潜力的比重来看,待开发与待复垦新增耕地的比重较大,而待整理的比重较小,这恰好与三者耕地后备资源的潜力是不成正比的,因此就会导致新增的耕地数量受限,并增加利用耕地的难度。

    4.5.4 全省耕地后备资源地区分布不均衡

    全省耕地后备资源主要分布在山地和丘陵地区,而平原地区分布较少。由于山区农业自然条件差,经济落后,人地关系又相对缓和,在一定程度上难以发挥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而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较好的平原地区,由于耕地后备资源较少,可供利用的后备资源数量变得及其有限。另外,全省耕地后备资源分布不集中,使得开发利用工程投资成本加大,工作难度加大,规模效应差,对提高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的积极性可能会产生一些不利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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