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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与思考 结合地方实际发展低碳经济

发布日期:2010/3/24 12:07:41 作者:黄最惠 出处:中国环境报

  去年以来,浙江省舟山市紧密结合地方实际,在全力抓好节能减排工作的同时,将低碳经济与减排考核机制、减排技术、产业结构调整、节能技术推广等工作有机结合。
  一是结合完善减排考核机制,借力推进低碳经济发展。面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舟山市对减排工作保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在考核方式上将污染减排从单纯的主要污染物指标考核转移到减排综合考核上来,把“减排工程如期完工并实现减排”、“加强已有减排企业监管,防止污染反弹”及“采取有效措施,严控全社会耗煤量”作为减排任务下达,并纳入对县(区)、部门的污染减排工作考核范围,同时自加压力,在全市范围内实现了4吨以上煤锅炉全部脱硫的工作目标。这既保证了减排任务的全面落实,又为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为标志的低碳经济发展夯实了基础。
  二是结合海岛地区实际,实现减排技术创新。舟山朗熹发电厂每年耗煤量约占舟山市耗煤量的58%左右,2008年,在浙江省率先采用海水脱硫技术落实减排措施,一期工程投产以来,脱硫率一直保持在95%左右,为全市每年减少一半以上的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奠定了坚实基础。2009年,发电厂又启动二期工程环保配套设施建设,填补了国内烟气海水脱硫工程特许经营项目的空白。实践证明,海水脱硫技术更契合海岛地区实际,既降低了企业运行成本,节约了资源,又避免了对海洋生态环境的二次污染。
  三是结合产业结构特点,以环境整治促转型升级。近年来,舟山经济快速发展。为进一步促进船舶修造和水产加工两大支柱产业的转型升级、科学发展,舟山市通过落实浙江省“811”环境保护行动、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海洋环保、跨海大桥沿线工业企业环境整治等环保专项执法行动,使水产加工企业基本按“建设或合建污水处理设施、进入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或委托其他企业处理”等方式做到污水达标排放;船舶修造企业规范了固废堆场,加强了固废分类储存、分质处置工作,对废铜矿砂实行由水泥生产企业回收利用等措施使船舶工业固废得到综合利用。通过严把环境准入关,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关闭治理无望企业等手段,进一步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
  四是结合海岛经济发展趋势,大力推广节能技术。在船舶行业推广使用节能型空压机、电焊机等,在水产加工业推广单冻机变频调整节能技术应用及冷库节能技术改造,在渔业逐步推广风光互补小型发电节能装置和节能型渔具。在清洁能源利用方面,目前,舟山风力发电装机容量达到4.08万千瓦,岱山县衢山风力发电厂已经实现48台风机全部并网发电,年发电总量在1亿度左右。
  五是结合海上花园城市建设,为低碳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氛围。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打造海上花园城市。2003年,舟山市在浙江省率先编制了《舟山生态市建设规划》,并于第二年通过原国家环保总局评审。目前,舟山已基本形成“南生活、北生产”的合理布局。舟山市及4县区均已获得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称号,普陀山获全球优秀生态旅游景区称号,生态廊道、生态公益林、沿海防护林、城镇景观林带等一批生态工程得到大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覆盖率达98%。
  通过深化“绿色系列创建”,坚持环保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环境宣教活动,加强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引导,努力探索公众参与生态环保的机制,进一步营造政府主导、公众参与、全社会合力推进低碳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作者单位:浙江省舟山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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