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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森林碳汇产业现状与对策

发布日期:2011/3/8 18:19:20 作者:魏殿生 出处:黑龙江日报

  近年来,随着温室效应的加剧,森林的作用与碳汇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目前,森林碳汇已呈现出产业化趋势,并逐渐成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载体。碳汇林业是对传统林业功能的进一步深化。发展碳汇林业是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的一件大事,也是黑龙江的优势所在。认真组织实施好这项工作,对于我省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森林固碳优势分析

  森林资源丰富。黑龙江省的森林是欧亚大陆北方森林带的重要组成部分,全省现有森林面积2007万公顷。从森林面积、森林总蓄积和木材产量上看,均居全国首位,是国家最重要的国有林区和最大的木材生产基地。黑龙江省丰富的森林资源形成了巨大的碳库,随着天保二期和退耕还林的深入实施,碳汇的效益会更加显著,将为我省乃至国家的生态安全和生态文明做出巨大贡献。

  森林固碳潜力大。有关研究表明:生长旺盛期的中幼龄林固碳能力较强,成熟林的固碳量达到最大值,且新增固碳能力几乎为零。森林只有新增的生物量才能形成新的碳汇,原有的森林蓄积量是过去已固定的碳汇的一部分。因此,从增强固碳能力方面讲,森林的生长量比总蓄积量还显得重要。据统计,我省现有幼龄林和中龄林地面积、蓄积分别占用材林的83.7%和75.3%,大部分森林属于中幼龄林,正处于旺盛的生长期,森林固碳能力处于最高峰,森林固碳潜力很大。连续多年,我省森林蓄积和森林面积一直处于增长状态,森林碳汇容量也相应地处于内涵和外延同时增长的状态。森林蓄积稳步增加,表明森林碳汇容量的绝对增长。

  森林碳汇贸易的最佳区域。目前国际碳汇项目要求在项目期内不能采伐林木,甚至在项目期后的一段时间内也不能采伐,时间大体在50年到100年之间。从树木生长规律以及地域特点来看,北方森林尤其是我省的森林更适合林业碳汇项目,在森林碳汇计量、市场供应与需求以及碳汇交易等各方面具有较强的实践性和可操作性。

  二、森林碳汇存在的问题

  森林单位蓄积较低。森林碳汇容量与森林蓄积量成正相关。我省森林资源主要分布在东部和北部,松嫩平原和三江平原的森林较少,全省尚有30个县(市)的森林覆被率低于全国覆被率水平。全省林分每公顷蓄积量80立方米左右,与世界平均水平相差近30立方米;另外我省森林平均年生长量只有3立方米/公顷。按照水、热、土壤条件等综合因素考虑,我省森林生产力理论值应该达到12~15立方米/公顷,现实生长量只相当于潜在生产力的1/5左右。由于森林单位蓄积较低,造成森林总蓄积量不足,导致森林碳储量较低。当然,这些既是我们的差距,也是林业发展和碳汇的潜力所在。

  林地流失现象严峻。第七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数据表明:清查5年间隔期内因毁林开垦、自然灾害、工程建设等导致林地转为非林地面积达831.73万公顷,其中近85%逆转为其他农用地。我省的一些地区则因管理不善、超量采伐、毁林开垦、乱占林地,致使森林资源增长较慢,可采资源趋于枯竭,林分质量明显下降,水土流失日趋严重,造成大量的碳泄露。

  森林火灾及病虫害严重。森林火灾是森林生态系统的重要干扰因子,其直接排放的含碳气体将影响大气碳平衡,进而对全球的气候变化产生影响。黑龙江省不仅是我国的森林大省,也是森林火灾的多发区域,是全国森林防火的重点省份之一。近年来,黑龙江省森林病虫害的年发生面积始终在26.7万公顷左右,造成的木材损失达4万立方米以上,直接经济损失达27亿元。全国有10大主要森林病虫鼠害,黑龙江省就占4个。落叶松毛虫、杨树蛀干害虫、杨树溃疡病和鼠害的发生面积达60%以上。由于病虫害的袭击,导致我省的树木质量下降,致使碳储量下降。

  三、森林碳汇产业发展对策

  1.加快碳汇林业发展

  对于我国这样一个发展中大国,在发展经济的同时还要承担来自国际减排的压力,解决这一矛盾最可行、最有效的措施之一就是植树造林、增加森林资源。为此,应多渠道增加造林和森林经营的投入。在资源培育中尽可能地考虑森林的固碳效果。要把固碳作为现代林业发展的重要指标。要积极培育碳汇林。要把林业碳汇放到与工业减排同等重要的位置,将我国正在开展的林业生态建设纳入到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行动中,为我国在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谈判和相关国际环境外交上争取主动权。

  黑龙江省作为森林资源大省,必须通过加强森林保护和培育促进林业碳汇发展,要做好加减法。一是通过造林增加林地面积;二是开展森林抚育,改善林分质量,提高林木蓄积量;三是强化林地管理,减少林地流失;四是加强森林火灾和病虫害防控;五是合理采伐,调整结构;六是鼓励使用林产品(尤其是木材)代替其它材料,从而减少其它材料在生产过程中二氧化碳的排放,如钢材、铝材、塑料等。

  2.统一森林碳汇计量体系与标准

  森林碳汇计量体系和标准具有较强的技术性与专业性。随着森林碳汇的国际化、市场化趋势,碳汇计量和监测的任务愈来愈大。我省是森林碳汇大省,应设立省级林业碳汇计量、监测评估机构,完善碳汇计量监测队伍,加强对碳汇的管理和技术支持,加强碳汇林业的宣传,建立统一的、与国际接轨的碳汇计量、监测体系和标准,将我省的林业碳汇纳入国家森林生态价值的统计范畴,统一对外发布。

  3.加强森林碳汇的科技支撑和人才培养

  国家“十二五”规划和黑龙江省“十二五”规划中对于生态建设都给予了高度重视,其中大力发展碳汇林业是重中之重。国家鼓励和加大碳汇林业的科技投入。我省碳汇林业应不断提高技术自主创新和集成创新能力,依托牡丹江(穆棱)森林生态系统定位研究站、小兴安岭(五营)森林生态系统定位研究站和帽儿山森林生态系统定位研究站,开展森林碳汇的基础科学研究工作;另外,林业碳汇在我省还是一个新课题,具有一定的挑战性,从事这方面的管理和科研人才缺乏,亟待通过加强科研和项目实践活动,促进人才培养。一是争取在国际合作中、国家科研项目上给予林业碳汇研究更多支持,促进更多的专家研究和关注气候变化与林业碳汇问题;二是加强科研院所的相关学科建设,全方位开展森林植被固碳和森林土壤固碳等多方面的科学研究,培养和造就应对气候变化特别是林业碳汇方面的复合型人才。

  4.完善区域森林生态补偿制度

  目前的林业碳汇生态补偿办法尚属于半市场化的一种行为,而真正成熟的碳交易,需要完全市场化的交易平台,依靠市场杠杆的调节,实现森林碳汇的价值。我国现在实施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主要是国家财政出钱“买单”。但是由于国家财力有限,补偿标准偏低且“一刀切”,没有真正体现森林生态服务功能的价值。因此,我省应在国家补偿的基础上,结合地方补偿、市场补偿和社会补偿,对森林生态服务价值进行科学计量和评估,按照“受益者付费、损害者赔偿”的原则,在完善政府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同时,逐步完善生态环境产权机制、交易机制和价格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生态环境资源供求的引导作用,建立公平、公开、公正的生态利益共享及相关责任分担机制。

  5.鼓励企业捐资造林增汇,志愿减排

  由于企业在其生产、服务或交易活动过程中,排放了大量温室气体,因此企业有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责任。而植树造林可以以较低的成本吸收二氧化碳,因此,有必要为我省的大型企业构建一个捐资造林固定二氧化碳、提前储存碳信用的平台。可以在中国绿化基金会下设立黑龙江省绿色碳基金。企业捐资到绿色碳基金造林,所造林木归当地职工群众,使职工群众获利,而企业获得碳汇,经权威部门计量、监测后登记在企业的账户上,定期发布;在未来,国家如果给企业设定减排指标时,允许参与该基金的企业将积累的碳汇额度抵减一部分排放量。

  6.加强宣传,规范推进碳汇林业

  开展林业碳汇项目涉及的国际规则比较复杂,因此,我们应通过各种渠道,开展林业碳汇知识的宣传和普及,提高公众对气候变化、碳汇林业、碳补偿的了解,提高公众应对气候变化意识、造林固碳意识;促进企业、个人积极参与以积累碳汇为目的的造林和森林经营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介的舆论监督和导向作用。通过在政府、企业和公众中开展气候变化教育,使碳汇林业向着健康、有序、规范的方向发展。

  综上所述,第一,我省具有丰富的林业和土地资源优势,在开展林业碳汇项目方面潜力巨大。第二,随着碳汇项目的进行,还能为我省的林业建设筹集到大量资金,将促进项目区及周边地区林业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第三,加强碳汇工作,有利于突出我省优势和林业大省地位,有利于引起国家的进一步重视和支持。

  因此,在密切关注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和碳汇贸易进程的同时,我省应采取积极妥善的应对策略,重视加强对林业碳汇工作的领导与支持,重视加强对林业碳汇项目以及碳交易的政策研究,加强该领域科学问题的深入探讨。

  (作者单位:省森林工业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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