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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林业碳汇“投资”陷阱

发布日期:2011/3/8 18:21:05 作者:刘娜微 出处:中国绿色时报

  不久前备受关注的“‘亿霖’传销” 案,不法人员以托管造林为由开展林地传销,经营数额16.8亿多元。当前,又有一些公司以投资林业碳汇为由向全社会集资造林。为此,曾任国家应对气候变化专家委员会委员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绿色碳汇基金会碳汇研究院院长蒋有绪指出,把林业碳汇作为投资期待高额回报时机尚不成熟。由于人们对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活动以及国际碳贸易产生的背景和条件、碳市场的规则不清楚,目前社会上存在诸多对于林业碳汇的认识误区,这些误区被一些不法集资者利用并宣传扩大,形成投资陷阱。对此投资者要理性认识,警惕碳汇造林变成当年托管造林的“变种”。

  陷阱一:“我们的林子能卖碳汇”

  真相:只有严格意义上的“碳汇林”才可以

  自《京都议定书》引入了一项灵活履约机制——清洁发展机制(CDM),允许发达国家到发展中国家购买按照国际规则要求造林所产生的碳汇起,森林吸收二氧化碳的经济价值开始为人所知。一些公司以自己可以在国际上卖碳汇为诱饵,向社会公众和企业集资造林,并宣称自己公司造的“碳汇林”,除了卖木材外,还可以卖碳汇,只要投资少量资金就可获得丰厚回报。

   对此,蒋有绪指出,能够被国际市场认可并能用于交易的森林碳汇,实际上主要是按照《京都议定书》的规定,由发达国家到发展中国家购买按照国际规则要求造林所产生的碳汇。这种造林活动必须得到国家和国际相关机构批准,有着十分复杂的程序和技术要求,除严格的生产环节外,还要符合国家的相关政策规定,同时要经过与国际接轨的计量、监测、核查和第三方认证、注册等程序,有较高的交易成本。

  单就生产环节而言,营造碳汇林的必要条件是必须按照碳汇造林的技术要求造林,并且要有明晰的产权和严格的额外性等。《京都议定书》规定,发达国家到发展中国家实施CDM林业碳汇项目,必须是特殊定义的造林再造林活动。何谓造林再造林?简单地说就是实施项目的土地必须是过去50年以来的无林地或1990年以来的无林地。除了满足对土地的基本要求外,还需要制定方法学、证明额外性、避免碳泄漏等。此外,项目要经过参与国政府和主管机构批准,最后由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批准、注册,才可进行真正的交易。可见,营造碳汇林是有条件的,并非所有的造林都可称为碳汇林。

  目前的大多数造林公司都以速生丰产林为主要经营项目,生产木材和其他林产品,为了控制成本,营造时很难也没有必要按照上述程序严格执行碳汇造林的技术标准,况且这类森林在生物多样性和改善环境等方面,也难以达到碳汇林的要求。所以其产生的碳汇大多不具备交易条件。此外,木材生产导致的森林砍伐造成了碳的排放,“又卖木材、又卖碳汇”不可能实现。

  而对于现有的森林,虽然每天自然生长都在吸收二氧化碳,但由于没有“额外性”且碳汇产权不明晰,所以这部分碳汇只属于“公共物品”并不能交易。

  陷阱二:林业碳汇可在国际碳市场高价出售

  真相:碳汇收益尚不能抵消造林成本

  蒋有绪说,在这里碳市场与该市场中碳汇交易的概念被混淆。目前,国际碳交易市场确实容量庞大,据世界银行发布的信息:2009年全球碳市场交易量约为87亿吨二氧化碳当量,交易额1437亿美元。但成交项目大都是减少排放的工业项目,而森林等吸收二氧化碳,减少大气中温室气体的碳汇项目则十分有限。如2008年全球森林碳汇交易量只有530万吨,交易额3710万美元,分别只占全球碳交易总量和总额的0.1%和0.03%。所以,碳市场并不等于碳汇市场,碳汇只是碳市场中的一种产品,而且所占比例很小。

  国家CDM中心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1月,我国政府已批准并得到联合国CDM执行理事会注册的CDM项目有1200多个,但只有3个林业碳汇项目。其中,由国家林业局主持实施的中国广西珠江流域治理再造林项目,2006年开始在广西苍梧、环江县营造4000公顷人工林,世界银行生物碳基金计划支付200万美元,约购买48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相当于每吨4.35美元。而2009年的四川西北部退化土地的造林再造林项目,也是仅以每吨6.5美元的价格出售2万吨碳汇。在当时的国际碳市场,工业减排项目的价格已经超过每吨20美元。
     
   蒋有绪同时提到,中国的森林碳汇要想拿到国际市场上交易,必须从造林开始就要按照买方的要求进行。大都要聘请有资质的机构进行项目设计,还要进行碳汇计量、监测、认证等,成本昂贵。所以企业如果为赚钱而造林销售碳汇,在理论上是行不通的。因为碳汇只是生态效益的一部分,即使卖出去了,也远远不能抵减造林成本。目前国家林业局组织开展的碳汇造林项目,是以森林的多重效益为目的的公益事业,以推动森林生态效益价值化的进程。

  陷阱三:林业碳汇市场空白,应迅速抢占

  真相:市场并未成熟,林业碳汇“有行无市”

  蒋有绪表示,造成林业碳汇价格不高的原因,一是市场尚不成熟,二是缺少有效需求。所以,林业碳汇市场不是空白,而是“有行无市”。

  根据“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我国目前不承担《京都议定书》规定的温室气体减排义务,国家没有对企业的碳排放实行总量控制,所以国内并没有真正意义的碳市场。目前CDM林业碳汇项目主要是面对国际碳市场,但由于技术要求高,市场准入手续繁杂,交易成本十分高昂,所以目前全球CDM林业碳汇项目非常有限,买家很少,可称为“有行无市”。由于国内关于林业碳汇交易的相关政策还未出台,认证、注册的标准和规定也正在制定、完善中,所以如果投资林业碳汇赚钱存在着较大的风险。“最重要的问题是没有买家。”蒋有绪特别强调。

  目前已经成交的林业碳汇项目,以不受《京都议定书》规则限制的非京都市场,即志愿市场为主,主要是一些国家或地区的政府立法,实施碳减排规定或启动碳交易。交易时林业碳汇的价格多数由买卖双方协商决定,也就是说种一片碳汇林到底能有多少碳汇收益,还要看买家肯出多少钱。从目前交易的情况看,如果有买方,买的也只是森林吸收二氧化碳的净增量——碳汇,而不购买森林的其他效益,更不负担造林费用。这样的投资是否能赚钱,每一个投资者都会算清这笔账的。

  综上所述,蒋有绪表示,把林业碳汇作为一种投资,期待高额回报,目前是行不通的。如果有人以营造碳汇林为由从事集资投资活动,务必要提高警惕,谨防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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