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环境生态网 >> 资讯 >> 各地要览 >> 华北 >> 内蒙古 >> 正文

我国最大草原率先依法治理乱采野生植物行为

Eedu.org.cn 作者:张云龙    资讯来源:新华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3-5
    新华网呼和浩特3月4日电(记者张云龙)来自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公室的消息,从3月1日起,在我国最大的草原内蒙古草原搂发菜的行为被严格禁止,挖取中草药材开始实行许可证制度。野生植物的采集和收购将得到政府规章的约束。 

    这些规定出自刚刚实施的《内蒙古自治区草原野生植物采集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据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刘廷山介绍,《办法》是我国首部规范草原野生植物采集和收购的政府规章。    内蒙古拥有天然草原13亿亩,可利用面积居全国首位,共有草原野生植物1400余种,是一座天然的宝库,也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屏障。 

    内蒙古草原物种丰富,有发菜、甘草等47种国家重点保护的草原野生植物,有700种饲用植物,还分布着苁蓉、柴胡、黄芩等具有重要药用、经济价值以及具有防风固沙作用的野生植物。 

    自2003年以来,随着草原野生植物的价格抬升,每年涌入内蒙古草原非法采集野生植物的人员数以万计。滥挖药材、乱搂发菜的行为对草原植被破坏十分严重,加快了草场退化和沙化的速度。 

    近年来,中央和内蒙古每年投入巨资进行草原生态保护,禁牧、休牧、轮牧的草场面积已达到7.2亿亩,生态恶化的现象得到整体遏制,局部生态已明显改善。但破坏草原野生植物的行为由于缺少相应的法律规章,一直难以得到有效的制止。 

    内蒙古农牧业厅厅长陶克表示,《办法》规定的措施,将有力地保护草原绿色的希望。它明确规定,禁止采集、收购国家一级保护草原野生植物。采集、收购国家二级保护草原野生植物的,实行许可证制度。主管部门还将根据当地的资源情况,确定本地的禁采期和禁采时间。禁止在荒漠、半荒漠等水土流失严重和生态脆弱的草原上采集野生植物。 

    陶克说,《办法》是继2005年出台《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之后的又一部重要规章。草原保护的法律法规体系得以健全,今后内蒙古将加大依法治草力度。“像保护基本农田一样保护基本草原,像确保粮食安全一样确保草原生态安全。”



  • 上一篇资讯:
  •  
  • 下一篇资讯: 没有了
  • 责任编辑:ahaoxie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您的评论
    姓 名: * Oicq:
    性 别: Msn:
    E-mail: Icq:
    主 页:
    评 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评论内容:
      验证码: *
  •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的评论 。
  • 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本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直接或间接导致的)。
  • 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内容。
  •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 内容搜索

    推荐文章

    广告资讯

    绿色生活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管理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