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将立法保护地质环境
新华网南京6月2日电(记者蒋芳)江苏省针对地质环境保护制定的《江苏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草案)》经江苏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日前已提交江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据介绍,地质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推进,对资源的需求不断加大。长期大规模的资源开发和工程建设带来了一系列地质环境问题:一是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形势日趋严峻;二是山体资源保护刻不容缓;三是地质遗迹保护亟待加强;四是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仍很严峻。
《江苏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草案)》制定了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山体资源特殊保护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制度。该条例规定,建立地质遗迹保护区或是地质公园,用以保护具有典型意义的地质遗迹;在地址遗迹保护区内不得修建与地质遗迹保护无关的建筑设施,对已建成并可能对地质遗迹造成污染或破坏的设施,应当限期治理或逐步搬迁;山体资源特殊保护区内禁止从事开山采石、露天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修建墓地等破坏山体地质地貌的工程活动。该条例同时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于违反相关条例的个人和单位,将处以一千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Tags: 江苏,立法,地质环境
责任编辑:ahaoxie>> 相关资讯:
海南立法保护海洋环境 江苏启动太湖“六查一提高”行动 江苏:太湖流域将再关闭600家小化工企业 科学的春天在江苏 专家呼吁立法防范电子垃圾回收处理污染环境 江苏:高标准硬措施确保太湖平稳安全度夏 江苏推进污染源填报工作 江苏江宁推广使用新微生物污水处理技术 条例起草者详解规划环评立法 江苏积极应对太湖蓝藻 江苏:太湖蓝藻未现异常 饮水安全得到保障 江苏省启动太湖流域林业生态工程 ![]() |
![]() |
您的评论
内容搜索
推荐文章
广告资讯
绿色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