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环境生态网 >> 资讯 >> 各地要览 >> 中南 >> 广东 >> 正文

广州环保局公告:2009年无环保标志车不准上路

Eedu.org.cn 作者:邓慧玲    资讯来源:中国环境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2-2

广东省广州市环保局近日正式向外公告,从2009年1月1日起,无环保标志车辆将禁止在广州市内通行。广州市规定,广州本地车达不到国Ⅰ、Ⅱ、Ⅲ标准及申领不到黄色标志的机动车,将全部禁止上路;外地车只发放国Ⅰ、Ⅱ、Ⅲ3种标志,未领标志的车辆全部禁止入穗。

据了解,广州现拥有汽车115万辆,比2004年增加了45万辆,机动车排放的污染物占广州空气污染物总量的46%,在市中心区更是占了近70%。为改善空气质量,广州先后实施国Ⅲ标准和实行环保标志管理。目前,广州发放的环保标志主要分绿色标志和黄色标志,其中,绿色标志分国Ⅰ、国Ⅱ和国Ⅲ3种;黄色标志只有1种,代表排放水平低于国Ⅰ标准。

按照广州市政府的计划,明年1月1日起将对未申领环保标志的车辆进行限行,无论是货车还是私家车,只要未申领环保标志,全部禁止在广州市内行驶,限行不分昼夜,这是有别于其他城市限行措施的最大特点。

对高排放(高污染)汽车,广州正在考虑实行“三步走”限行管理方案。根据广州目前正在起草的关于分路段逐步实施限制高排放(高污染)机动车通行措施,达不到国Ⅰ标准的黄色环保标志车辆,从2009年1月1日起,全天24小时禁止在内环路及其放射线、中山路通行。2009年7月1日起,禁止通行道路将扩大至东风路、解放路及广州大道。从2010年6月1日起,黄色标志车将不准在市区通行。

有关负责人还表示,限行只是措施的一部分,未来广州市还将鼓励市民淘汰老旧高污染车辆。同时,相关部门建议给予提前报废的高排放(高污染)机动车适当的经济补偿。



  • 上一篇资讯:
  •  
  • 下一篇资讯: 没有了
  • 责任编辑:ahaoxie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您的评论
    姓 名: * Oicq:
    性 别: Msn:
    E-mail: Icq:
    主 页:
    评 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评论内容:
      验证码: *
  •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的评论 。
  • 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本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直接或间接导致的)。
  • 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内容。
  •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 内容搜索

    推荐文章

    广告资讯

    绿色生活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管理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