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环境生态网 >> 资讯 >> 各地要览 >> 中南 >> 湖南 >> 正文

建立洞庭湖区生态补偿机制

Eedu.org.cn 作者:刘文韬 李天南    资讯来源:湖南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7/27
  本报7月26日讯(记者 刘文韬 通讯员 李天南)7月23日至25日,省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就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立生态补偿机制进行了专题调研。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明华参加调研。

  调研期间,代表们听取了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有关情况汇报,还分别在岳阳、益阳、常德召开座谈会,听取3市及部分县(市)情况介绍,并实地查看了洞庭湖水质、湿地保护和生态建设等情况。据介绍,洞庭湖生态经济区跨湖南、湖北两省5市33个县(市、区),总面积6.05万平方公里,担负着长江流域生态安全、水安全和国家粮食安全的重大责任。但由于多年来不合理的开发利用,洞庭湖生态经济区生态不断退化,生态危机日渐凸显,因此亟须通过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来强化资源环境保护,从根本上消除生态退化危机,保障生态经济区的可持续发展。代表们建议,要从补偿的范围、对象、标准、方式和时间等方面着手,探索建立洞庭湖生态补偿的长效机制,使洞庭湖生态补偿制度化、常态化。

  徐明华在调研时指出,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已经上升为国家战略,这对于洞庭湖生态保护是重大机遇。要紧紧围绕国家批复的《洞庭湖生态经济区规划》,建立以洞庭湖生态经济区为单元的长效、稳定、合理的生态补偿机制;要明确生态补偿的定位,认真研究补偿的范围;要充分把握国家的有关法律政策,使生态补偿机制具有科学性。在湘全国人大代表和省市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认真研究,形成有见地、有分量的专题调研报告,通过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的研究处理,推动洞庭湖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


  • 上一篇资讯:
  •  
  • 下一篇资讯: 没有了
  • 责任编辑:ahaoxie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您的评论
    姓 名: * Oicq:
    性 别: Msn:
    E-mail: Icq:
    主 页:
    评 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评论内容:
      验证码: *
  •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的评论 。
  • 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本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直接或间接导致的)。
  • 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内容。
  •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 内容搜索

    绿色生活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管理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