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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献计新能源

Eedu.org.cn 作者:佚名    资讯来源:证券时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3-13
  证券时报两会报道组
  证券时报讯  在现阶段,发展新能源战略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因此,如何更好地发展、利用新能源,为我国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服务,自然成为两会代表委员热烈讨论的焦点问题之一。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电力董事长李小琳在政协小组讨论时就表示,现在国家70%电力是火电,上游产业是煤炭,可现在煤炭是市场价格涨得厉害,而电价仍然是计划价格。她建议,国家应启用煤电联动机制,不调整居民区、农业区的电价,但要坚决提高高能耗行业电价。同时,李小琳介绍,中国电力为应对煤炭价格上涨压力,已有意开拓风电、水电、太阳能发电等新能源领域,目前正着手于太阳能发电技术的突破。她此次向政协递交的就是《关于建议建立新能源发展机制的提案》,希望国家能在政策机制上给予新能源一定的扶持和鼓励。
  全国政协委员邱爱慈、陈念念、王炳华联名递交了关于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的提案。他们建议,国家应采取多方面措施,扶植、引导、支持可再生能源在技术、产业、服务、科研、市场和人才等领域的快速发展。上述委员还具体提出了多项操作上的建议:提高对可再生能源战略地位的认识,加大国家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力度,制定科学合理的发展路线图、修订已公布的2020年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在保护生态环境中加快发展水电,加快重点关键技术和产业的发展。值得注意的是,3位提交此提案的委员中,邱爱慈、陈念念为中国工程院院士,王炳华则为国家核电技术公司董事长。
  民盟中央在递交的“关于推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提案”中也建议,对发展可再生能源,国家应加大支持力度,降低此类企业发展成本,在研究、投入、财税等方面给予扶持;正确引导,促进可再生能源行业的良性发展;进一步修改完善可再生能源的有关法律法规。如可以借鉴德国做法,给予明确、具体的优惠政策,确保参与可再生能源研发、生产的企业略微盈利,消除相关企业的后顾之忧,使他们以更大的热情积极投身可再生能源发展;建立政府管理与公众参与、社会制衡相结合的可再生能源立法执行机制。
  此外,全国工商联以集体的名义也递交了希望扶持风电互补新能源产业化的提案,建议国家发改委及地方政府出台相关的政策扶持推动风电互补新能源产业的发展,从市场推广上给予引导性的支持;把需要市场化及产业化的推广的风电互补电列入国家“节能减排”政策的行列,在市场的前期推广上由发改委、规划局、设计院、路灯管理部门给予一定的支持。
  周浪等10位委员则集体建议国家推进太阳能发电产业。他们认为,从战略发展角度看,虽然今天推广使用太阳能发电技术成本极高,但安装后使用的时间越长它的贡献就越大,五年的发电效益就足以收回它的成本。为此,10位委员在充分考察的基础上建议:根据《可再生能源法》针对太阳能发电产业发展需求,尽快制定“上网电价”实施细则,制订保障实施、处罚违背的措施;在实施中,“上网电价”的确定原则应是使投资光伏发电的企业有合理的赢利,还应考虑到适当鼓励电网公司或电力部门接纳收购光伏发电;加强对光复材料、光伏电池与发电系统产业技术的研究开发投入,加速光伏发电成本的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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