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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NGO寄语二零一零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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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内详 文章来源:中国环境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1-6 11:34:58 | 【字体:小 大】 |

“绿色昆明”总干事 梅念蜀
2010,行动的一年
2009,充满机遇的一年。 2009年,我们发现,在阳宗海污染事件发生后,昆明市、玉溪市相继成立了环境保护审判庭,成为全国率先建立环保法庭为数不多的城市。 2009年,我们发现,各级政府都相继建立了信息公开网站,各级政府的公务员在接到民间组织或个人对政府工作的问询电话时,态度热情,回答详细。信息公开已成为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重要手段。 2009年,我们发现,众多环境法律、法规在立法和修订的过程中,大力地推行听证制度。《昆明市地下水保护条例(草案)》听证会上,“绿色昆明”4位会员作为发言代表参加;《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草案)》听证会上,20位来自社会各界的代表畅所欲言。这些都让我们有理由相信,今后环境法律、法规的立法过程中将会有更广泛的公众参与。 机遇中,仍存巨大挑战。 已成立半年之久的昆明市、玉溪市环境保护审判庭受理的真正意义上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其实很少。 尽管国家出台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在《行政处罚法》、《价格法》、《立法法》中对价格决策和地方立法听证做了规定。但是,只要稍微细心的人就不难发现这样的现象,一些政府部门信息公开还存在很多不足。 此外,除了外部挑战,公众本身对公众参与的认同和参与度也没有舆论中描述的那么热烈。80万元排污举报大奖无人领取,引人深思,折射出公众对环境执法现状的冷漠和不满。 在昆明市,各家环保机构全部在册的志愿者除去高校社团大学生其实不足300人,有兴趣在听证会、官方网站、主流媒体发表公众意见的市民更是少之甚少。 2010年,行动的一年。 “绿色昆明”一向希望自己的环保行动理性、科学并能对本地环境改善起到尽可能大的推动。因此,公众参与在我们看来不只是一个时髦的词汇,而是环保NGO推动和践行公民社会的一项重要目标。 无论眼下是机遇大于挑战,还是挑战大于机遇,2010年,“绿色昆明”作为一个年轻的民间组织,都将勇于面对,用更强的学习能力,通过学习、实践、利用公众参与方面的各种制度和手法,努力实现政府主导、专家提议、媒体报道、公众参与等多方合作共同解决和改善环境问题的美好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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