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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GO的相关概念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收集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5-25 20:38:41 | 【字体:

NGO是英文单词“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的缩写,就是非政府组织的意思。最早是指得到联合国承认的国际性非政府组织,后来发达国家中以促进第三世界发展为目的的组织也被包括进来,现在主要指发展中国家里以促进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己任的组织。非政府组织经常与非营利组织交替使用,但是两者仍有一定的区别。非营利组织(non-profit organization)是指在政府部门和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市场部门)之外的一切志愿团体、社会组织或民间协会。这些组织的集合就构成了非营利部门。

在中国,民间组织也被官方翻译成为“non- 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这体现了政府希望政社分开的改革取向,但"民间组织"并不完全等同于非政府组织。在中国,民间组织包括社会团体(简称“社团”)和 民办非企业单位两类社会组织。其中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根据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从组织的基本结构和运作方式角度分析,非政府组织和非营利组织一般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组织性。组织性意味着有内部规章制度,有负责人,有经常性活动。纯粹的非正规的、临时积聚在一起的人不能被认为是非营利领域的一部分。组织应该有根据国家法律注册的合法身份,这样才能具有契约权,并使组织的管理者能对组织的承诺负责;
二是民间性。组织不是政府的一部分,也不是由政府官员主导的董事会领导。但这不意味着组织不能接受政府的资金支持;
三是非利润分配性。组织不是为其拥有者积累利润。组织可以盈利,但所得必须继续用于组织的使命,而不是在其成员中进行分配;
四是自治性。组织能控制自己的活动,有不受外部控制的内部管理程序;
五是志愿性。无论是实际开展活动,还是在管理组织的事物中均有显著程度的志愿参与。特别是形成有志愿者组成的董事会和广泛使用志愿工作人员。

环保NGO的相关概念
环保NGO是指从事环境事业的非政府组织,是以促进国家环境事业发展为己任的社会团体组织。中国环境NGO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教育和引导公众,促进公众参与;推动和帮助政府来实施一些环保政策;监督和帮助企业更多地关注环保。目前,我国环保NGO还处在起步阶段,相对于13亿的人口数字来说,中国的环保志愿者、环保民间组织还远远不够。中国环境NGO还需要长足发展,政府也将给予大力的支持。

在中国,NGO常被译为“社会团体或民间团体(Civil Organizations或Civic Organizations)”。由于NGO与社会团体这两个概念并不完全对等,中国NGO的界定与国际上通用的定义略有不同。当强调中国NGO“非政府”的特征时,可以将其定义为“不具有直接或者间接的行政权的社会团体,”用以区分那些虽然注册为社会团体,但却行使特定行政权的组织机构。


一个NGO应当具备五个特征,“非营利性、非政府性、志愿性、自治性、正式性”。     因此,环保NGO组织可以初步定义为“从事环境保护相关活动、提供公益性或互益性社会服务、非营利性的民间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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