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的机制保障
拓宽生态文明建设的社会参与机制。加强环境治理和生态建设,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因此,拓宽生态文明建设的社会参与机制,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性显得很有必要。应建立生态文明教育机制,强化从家庭到学校再到社会的全方位生态教育体系,创新生态文明教育方式,疏通多元化生态文明教育渠道,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学习,促进全民生态文明观、道德观、价值观的形成,指导人们正确对待自然和社会的关系。建立社会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机制,扩大和保护社会公众享有的生态环境权益,促使公众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力量。强化社会监督机制,公开环境质量、环境管理、企业环境行为等信息,维护公众的生态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对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发展规划和建设项目,要通过听证会、论证会或社会公示等形式,听取公众意见,接受舆论监督。健全民间环保组织的规范和引导机制,鼓励民间环保组织积极、理性、合法、深入地参与生态文明建设,使其成为推动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力量。探索建立多元化的生态投入保障机制,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资生态建设,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持续推进。
探索生态文明建设的国际合作机制。现阶段,人类社会发展与自然环境保护的矛盾仍然十分尖锐,全球性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事件屡见不鲜。应对全球性生态危机、建设生态文明不仅是某个国家所面临的严峻课题,更是全人类共同面临的重大挑战,需要各国携手合作、共同推进。自1972年联合国《人类环境宣言》发表以来,国际社会为应对生态危机作出了不懈的努力,但显然还不够。当前,我国进行生态文明建设,必须注重加强同其他国家、地区以及国际组织的合作,不断引进并吸收先进理念、治理技术、管理模式和有益经验。应加快健全生态文明建设的对外交流机制,学习借鉴国外环境保护的先进理念、经验和模式,避免走西方国家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不断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生态文明建设道路。建立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先进技术转让机制,通过先进技术与设备的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不断增强我国技术创新能力,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实的科学技术保障。完善多边、双边经贸工作机制,着力消除各种贸易障碍,广泛开展在人才、资本、产业联盟、创新基地等方面的国际合作,吸引更多的人才、资本、产业等向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事业聚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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