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推进循环经济发展需要注意的问题
国家有关部门正在搞循环经济试点, 2005 年10月27 日国家发改委发了通知, 第一批试点单位有82个, 有综合的, 有冶金的、有色的、化工的、煤炭的, 也有废旧物资回收的, 也有省市试点像山东、江苏、辽宁, 还有地级市。大力推进循环经济, 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 不能像“知识经济”那样“昙花一现”, 尚有很多的工作要做。
1. 加强规划引导, 提高资源回收率。
人们越来越认识到资源对于企业乃至国家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 对后备资源储量的日益重视, 引发了新一轮的探矿权和采矿权之争。拥有资源的地方囤积居奇, 与煤炭企业多方接触; 煤炭生产企业则抱着“有枣没枣打两杆子再说”的心理四处出击。有人形象地将这种做法比喻为“圈地运动”。山东、河南等众多煤炭企业在贵州、宁夏等西部地区建了新井; 有的企业将视野拓展到了海外, 如澳大利亚和印尼等国。无疑, 这种做法是正确且是十分必要的。需要提出的是, 我们应吸取过去“一哄而上”的教训, 从技术上、经济上综合论证煤炭资源的后备储量, 进行整体规划, 合理配置资源, 实现有序开采, 尽可能减少浪费, 提高资源的采出水平。
2. 利用市场机制, 发挥企业的积极性。
发展循环经济没有固定模式, 要因地制宜, 创造性发挥各自的聪明才智, 通过物质代谢或共生关系延伸产业链。例如, 按照生态工业理念或“零排放”思想设计工业园区; 或对一个企业可以变成“原料”的废物进行产业共生; 或有一块可供开发形成具有产业联系的园区, 或从物质和能量出发进行产业联网, 或对一个园区进行再设计等, 都可以成为循环经济的实现形式。发展循环经济, 本质上是遵循生态规律和经济规律安排经济活动。自然要素的循环需要一定的外部条件。如水循环是在“永恒”的能源——太阳照射下实现的。如果没有太阳, 就不可能有周而复始的水循环。同理, 使经济体系中的物质在市场条件下循环流动, 也需要投入; 对企业而言这就是机会成本: 如果不产生利润, 企业就不会发展循环经济。因此, 政府应当对发展循环经济的企业给予一定的政策优惠,如税收减免、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等, 使之有利可图。
3. 加大执法力度, 规范市场行为。
循环经济之所以要政府推进的一个重要原因, 是因为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均存在“外部性”问题, 政府在推进循环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就是弥补“市场失灵”。因此, 一方面要加强法制建设, 建立健全法律法规; 另一方面, 要加大执法力度, 严格市场“准入”。只有通过法律法规的强制和经济激励的双向“胁迫”, 才能使企业发展循环经济有真正的推动力。换言之, 只有形成有效的机制, 循环经济才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得到发展。
4. 依靠科技进步, 形成循环经济发展支撑体系。
循环经济中的许多产业链联系是以技术进步为基础的。诚然, 我国有传统的“天人调协”思想, 但无论是资源综合利用还是再生资源的利用, 没有技术支撑只能被降级利用, 难以实现再生产品的高技术含量, 因而也就无法实现增值。因此, 一方面, 要将发展循环经济的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纳入国家“盘子”,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 以减少技术产业化的成本, 改变我国技术开发与经济发展“脱节”的状况。
5. 坚持以人为本, 重视物质循环的可行性。
并不是每种工业废物都能循环利用的。东北大学陆忠武院士等对此做了大量的研究, 并分出三种类型: 第一类物质的循环, 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算。如各种金属(以金属结构材料为主) 、玻璃、纸张、催化剂、水以及塑料。第二类物质的循环, 技术上可行但经济上不一定合算, 如一些建筑材料和包装材料、溶剂等。第三类物质, 几乎无法进入大循环。如表面涂层、油漆、杀虫剂、除草剂、防腐剂、防冻剂、炸药、燃料、洗涤剂等产品。
如果再生产品进入食物链, 必须更加小心, 因为“人命关天”。英国“疯牛病”的出现的重要原因之一, 与蛋白饲养牛有关。因此, 我们在鼓励并大力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同时, 必须充分考虑物质循环的可行性, 切不可掉以轻心。
在推进循环经济发展中, 还必须处理好全局和局部的关系, 在发展区域循环经济时必须进行成本效益分析; 处理好当前利益和长期利益的关系, 避免急功近利建“政绩工程”。对于企业而言, 需要诚信和应急机制, 如果没有诚信,“废物变原料”就难以实现,国内已有这样的例子; 此外, 还要注意因上、下游企业都在施行清洁生产, 从而导致物质的“减量化”,这就需要应急, 否则产业链就会“断”。发展循环经济, 也需要公众的积极行动, 除了消费绿色产品, 从需求侧拉动循环经济发展外, 形成可持续的消费模式也是循环经济的应有之义。
(注: 本文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主任基金资助,项目编号40252001/ D0110) (作者单位: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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