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个百分点的艰难步履
目标是在2015年,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其中36个大城市达到95%以上,力争实现全收集、全处理。设市城市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县城及重点镇的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0%。
中国环境报记者 徐卫星
近日下发的《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大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力度。目标是在2015年,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其中36个大城市达到95%以上,力争实现全收集、全处理。设市城市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县城及重点镇的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0%。
据有关方面的统计,目前全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已超过70%。从1980年全国日无害化处理寥寥数千吨到如今已突破40万吨,城市垃圾无害化取得长足进步,但面对城市化进程的加速、人口逐渐向城市集中之势,从70%到80%,这10个百分点该如何突破?总结我国垃圾无害化进程,还有哪些问题亟待解决?
问题一:最突出问题:处理设施建设能力不足
填埋为主的单腿走路模式行不通焚烧却屡屡受阻
截至2009年底,全国共有垃圾无害化处理厂853座,其中设市城市567座,县城286座。卫生填埋是我国现阶段的主要处理方式,占全部处理能力的78.1%,焚烧占18.5%,堆肥仅占2.1%。
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总工程师、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城市垃圾处理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徐海云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前我国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面临的最突出、也是最亟待解决的矛盾是处理设施建设能力不足。
2009年,全国城市垃圾清运量65.57万吨/日,而设施无害化处理能力只有40.15万吨/日,缺口达25.42万吨/日。到“十一五”末期,全国尚有约10%的设市城市和约30%的县没有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超过1/3的城市正深陷垃圾围城的困局。“国内主要垃圾处理方式还是填埋,但这一方式一方面需要持续地占有大量的土地,另一方面还有潜在的环境污染。同时,垃圾焚烧厂建设在很多地方遇到很大阻力。在此背景下,加强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能力建设是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最主要的任务。”徐海云说。
此外,部分处理设施建设还存在水平不高,达不到设计要求,或是因为资金不到位等原因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同程度的二次污染等问题。在一些人口密度高、经济发展比较快的大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选址难、落地难的现象较为普遍,进一步加剧了能力不足的矛盾。
以寸土寸金的北京为例,常住人口已接近2000万,有人曾开玩笑说,眼下北京除了有“住房难”,还有“倒垃圾难”。土地资源本来紧缺,然而90%的生活垃圾仍依靠填埋解决,每年约占用500亩土地,此外,现有设施实际日处理量远超最初设计处理能力,超负荷率达67%,而超量填埋的最直接后果是导致加大垃圾渗滤液的排出量以及恶臭物质的产生,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郑明辉博士告诉记者,垃圾填埋是垃圾中有机质缓慢生物降解过程,会在相当长的时间内释放大量温室气体,也伴随有恶臭和有害的气体,在很多不能实现填埋气有效收集的填埋场,填埋气主动点燃或被动着火,会产生二恶英类物质;同时在垃圾填埋过程还会产生大量很难处理的垃圾渗滤液。为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欧洲一些国家要求进入垃圾填埋场的垃圾有机质含量不能超过5%。“无论源头如何减量和分类,北京市每天会产生1万多吨的垃圾是客观存在的。垃圾不处理不仅影响城市形象,会直接导致蚊蝇滋生,传播各种疾病。”郑明辉说,处理垃圾是无奈但必须的,而目前能大规模处理垃圾的方法只有两种即填埋和焚烧。
然而在北京,填埋场处理能力日趋饱和,且有潜在环境风险,加上土地资源紧张,决定了以填埋为主的单一模式需要改变。
在近期举办的某固废战略论坛上,来自北京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负责人透露,2010年北京全市生活垃圾年产生量635万吨,日产生量1.74万吨。全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7%,其中城区100%,郊区90%。“虽然北京目前的日处理能力接近1.7万吨,与产生量基本持平,但新建设施若不及时跟进,北京再过几年或将面临垃圾无法处理的严峻局面。”据他所说,“十二五”期间主要工作目标是增能力、调结构、促减量。到2015年,生活垃圾处理能力达到近3万吨/日;处理结构调整为焚烧比例占40%以上,填埋比例控制在30%以内;力争实现生活垃圾产生量“零增长”。
这意味着将大大加快焚烧项目的上马,然而,垃圾焚烧作为垃圾减量的有效方式自提出之日便屡遭公众的反对、抗议,导致多处焚烧设施建设悬而未决,“逢烧必反”如何解决?
不光是北京,在大陆还有许多城市正在或多或少遭遇“反烧”。公众为何对垃圾焚烧意见这么大?首当其冲,大部分人认为垃圾焚烧会产生有毒气体二恶英。此外,也有人质疑项目本身技术是否可靠、环保,运营管理是否规范、监管是否到位等。
问题二:“逢烧必反”该如何破冰?
以发展中国家的现实条件,执行世界上最发达国家的标准,必须做到“五个要”,实现无害化管理
在很多中小城镇乃至农村,无序堆放的工业、生活垃圾自燃或是被人为点燃,小型焚烧土炉的使用以及秋忙时燃烧秸秆都会产生大量包括二恶英类物质的有毒有害气体。徐海云说,“这类的焚烧危害巨大,但往往又容易被公众忽视。”
“我们很容易将不加控制的垃圾焚烧与现代化的垃圾焚烧混淆起来,露天焚烧或简易焚烧垃圾是极其有害的,必须加以禁止。”郑明辉博士指出,现代化的垃圾焚烧产生的少量有害物是可以控制和治理的。
针对目前反烧派所持的垃圾焚烧在国外已经成为了夕阳产业,具备垃圾处理先进技术的西方国家都在削减焚烧厂的数量这一说法,郑明辉并不认同,他向记者举例,邻邦日本与我国虽然都存在人多地少的相似局面,但在发展垃圾焚烧时的情况与中国目前完全不同。
“日本直至1996年,小型垃圾焚烧炉遍地,焚烧污染控制标准非常低,甚至没有二恶英的控制指标,致使日本一度成为世界二恶英类的排放大国,每年焚烧排放的二恶英类高达近8公斤。由于2002年日本实施与欧盟一致的焚烧二恶英类排放标准,致使很多小型焚烧炉关闭,同时一批大型现代化的垃圾焚烧厂投入运行。”同时他还指出,日本近期推动垃圾分类比较有效,垃圾产生量有所下降,但焚烧占处理垃圾的比率都在80%左右,近20年来一直都没有变化。而我国在1996年之前垃圾处理主要是靠填埋,只有深圳市政垃圾焚烧厂取得一些成功的焚烧运行经验。郑明辉说,“日本无序发展小型垃圾焚烧的教训已经被我国相关管理部门所关注,所以在1999年,当时的国家环保总局就颁布了污染控制指标比较严格的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我国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建设初期到现在主流是先进和环保的,所以说与日本早期情况完全不同。”
原国家环保总局于1999年颁布了《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规定生活垃圾的二恶英排放限值为1.0ngTEQ/m3,迈出了控制二恶英污染法制化的第一步。据预测,新的排放标准有望近期出台,根据新规,新建生活垃圾焚烧设施排放烟气中的二恶英根据单台炉规模的不同,限值在0.1ngTEQ/m3~0.5ngTEQ/m3区间,这将非常接近欧盟的0.1ngTEQ/m3的标准。
据报道,就设计和运行而言,目前国内新建的现代化垃圾焚烧发电厂很多都达到甚至优于欧盟标准。郑明辉告诉记者,焚烧厂烟气的排放标准各项指标都比火电厂和工业锅炉的烟气排放标准严格很多。他说:“我国现有垃圾焚烧发电量相当于数百万吨煤炭发电量,从而节省了日益枯竭且不可再生的煤炭、石油等资源。此外,垃圾中主要以有机形态存在的硫和氯等在高温下会生成一些有害气体如二氧化硫和氯化氢,但由于垃圾中有机形态硫和氯含量都比较低,这些气体的量不是很大,现有烟气处理技术可以将这些有害气体有效吸收,不向大气排放。焚烧烟气中还会有极微量的重金属和二恶英类,现在焚烧厂也有成熟的吸附与高效除尘相结合的技术,将这些污染的排放控制在安全水平。”
以发展中国家的现实条件,执行世界上最发达国家的标准,表现出中国处理垃圾和环境保护的坚定决心。徐海云认为,消除公众对垃圾焚烧的疑虑与恐惧,实现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理,不仅仅需要依靠严格的标准作支撑,更重要的是真正将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营落实到标准上,使其达到环境可以接受的程度。他提出“五个要”即投入要保障,规划要落地,运营要监管,沟通要有渠道,责任要有主体。
问题三:从源头减量、分类怎么做才有效率?
现阶段对家庭厨余类有机垃圾的单独收集处理是目前最有意义的垃圾分类目标
目前,我国生活垃圾处理总体上仍处于第二阶段,即重处理设施的建设及技术的选择,而轻全过程监管。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聂永丰指出,“我们一直在讨论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三者谁最重要。就国外垃圾处理管理战略来看,从前端避免、减少垃圾产生到回收利用生产其他产品,到末端通过焚烧等技术回收能源,最后填埋基本呈一个倒三角形排列,即前端处置非常重要。”
曾因阿苏卫垃圾焚烧反建活动名噪一时的黄小山(网名“驴屎蛋”)作为唯一受邀赴日考察的市民代表,在结束由政府发起的旨在解除政府与民众矛盾冲突的“破冰之旅”后,也在反思以他为代表的“反烧派”民众的做法。“我认为,烧还是不烧,这是一个伪命题。不管是焚烧、生化或是填埋也好,这都是生活垃圾末端处理的方式,只是技术层面的问题。我们的问题出在前端,从源头加强垃圾分类才是关键,垃圾分类是纲。”
从一味反烧到“分类是纲”,黄小山态度的转变不能算是妥协,作为公众,自身认识的提高对垃圾无害化处置有着非常积极的作用。
推广垃圾分类其实早有年头,走在任何城市的街头,几十米一处就能发现分类垃圾桶,一般会被分成“可回收”和“其它”两种,公众对于垃圾分类也在逐步形成意识。于是,经常会听到这样的批评,不管我们是否把垃圾“对号入座”,最后还是会被环卫部门混到一起处理。
徐海云认为当前对什么是可回收的认识是混乱的,可回收的经济性前提常常被忽略。他指出,可回收的垃圾必然要能创造更高的价值,违背这一经济性原则只能作为垃圾。“为什么分类垃圾桶会成为摆设?旧袜子算作可回收物吗?没有经济价值的东西回收做什么?”
由于普遍存在的废品回收系统,居民或垃圾箱房看管人员、拾荒人员等翻拣出售现象普遍,具有市场回收价值的废旧物资在进入环卫收集系统之前就被分流。
可回收垃圾桶里已无可回收之物,剩下的垃圾自然要混在一起处理掉。徐海云认为,现阶段对家庭厨余类有机垃圾的单独收集处理是目前最有意义的垃圾分类目标。
他告诉记者,从单质和化合物角度分析,当前生活垃圾中最多的是水,而含水率高(40%~60%)的主要原因在于家庭的厨余类有机垃圾。“不同方法,处理1吨水的成本相差百倍。”他说,水被环卫部门收运到垃圾处理厂比走下水道到污水处理厂处理成本高出太多。聂永丰也指出,“采用简易的办法使含水率哪怕降低几个百分点,就可以明显使垃圾减量。”北京市在2010年600垃圾分类试点的基础上,2011年又新增1200个试点小区,重点推行餐厨、厨余垃圾的分类处理。据报道,年内,北京市将对垃圾计量收费出台统一标准,以立法的形式进行规范,然后向全市推行。对未按规定进行垃圾分类拟分级处罚,还将首次制定关于垃圾投放是否达标的奖惩制度。
而徐海云对家庭厨余垃圾分类收集抱悲观态度。他认为,推行家庭厨余分类收集的困难不是技术问题,而是社会问题。在经济手段难以推行的情况下,单靠教育宣传于事无补。“由于社会收入水平差距较大,在下水道井盖尚且会被偷的情况下开展垃圾计量收费只能说是一个奢侈的愿望。”
此外,徐海云还认为,家庭有害垃圾单独收集是当务之急。家庭有害垃圾主要有废弃药品、日光灯管、电池、油漆等,建立这些有害垃圾单独收集系统既十分必要,也十分有意义。他说,“这些垃圾并不是每天都产生,产生量也比较低。但如果不进行分类收集,进入生活垃圾后端处理系统后,其对生活垃圾处理的影响和环境危害都是明显的。”徐海云建议,家庭有害垃圾应由政府建立分类收集系统,让居民免费投放,为提高收集率,需要建立持续的宣传教育体系,甚至需要建立类似押金制度,提高居民单独收集家庭有害垃圾的积极性。
他说:“建立家庭有害垃圾单独收集体系也是对建立其他环保分类收集体系的直接考验。设想如果家庭有害垃圾单独收集体系不能正常运行,家庭厨余垃圾单独收集体系又如何能够建立并运行?”
产业述评
垃圾处理不需要“新奇特”
徐卫星
2010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改委和环境保护部联合下发《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其中对生活垃圾处理的技术路线做了具体的阐释,并对设施运营与监管做了规定。
针对争议较大的焚烧产生二次污染问题,《指南》特别指出,对生活垃圾焚烧过程中控制烟气中二恶英的排放应采取有效措施。
而对于垃圾焚烧厂的监管,《指南》也有具体要求,如应实现焚烧炉运行状况在线监测,监测项目至少包括焚烧炉燃烧温度、炉膛压力、烟气出口氧气含量和一氧化碳含量,应在显著位置设立标牌,自动显示焚烧炉运行工况的主要参数和烟气主要污染物的在线监测数据等。
然而,也有人士认为,《指南》较为客观和理性,但内容并不完善。首先,关于政府监管方面,《指南》中只有原则性的规定,即“加强设施运行监管,实现政府监管与社会监管相结合,技术监管与市场监管相结合,运行过程监管和污染排放监管相结合”。而政府当前的监管能力,包括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甚至设备配置等,从中央到地方都非常薄弱。如果没有能力建设、制度建设跟进,政府监管就会流于空洞。其次,对当前生活垃圾处理的热点,如技术路线的选择、运行监管等问题,《指南》给出了具体的回答是焚烧处理设施建设和填埋处理设施建设都是需要的,对于生活垃圾混合收集的地区,应审慎采用生物处理技术。但是,对于“生物处理”、“水泥窑协同处置”等“其他技术”,《指南》没有提出监管要求,在整体机制不完善的条件下,“其他技术”能否保障环保达标?
再次,关于垃圾渗滤液处理,《指南》提出,宜采用“预处理-生物处理-深度处理和后处理”的组合工艺,在满足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的前提下,经充分的技术可靠性和经济合理性论证后也可采用其他工艺。这一要求也过于笼统,技术指导不明确。
对此,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总工程师、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城市垃圾处理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徐海云认为,在目前技术的选择上应首先考虑成熟可靠的技术,“某些地方一味追求‘新、奇、特’是非常不负责任的表现,我们也有过很深刻的教训。新技术要放在实验室进行反复论证,要通过时间来检验,但落实到具体工程实施上应考虑成熟技术。”
而针对垃圾是填埋还是焚烧该如何选择这一问题,徐海云说,“尽管《指南》中提出垃圾要尽可能回收利用,从源头上减量,但是厨余垃圾占大头是客观的事实,即便是做到把厨余垃圾分离出来,混合垃圾中还是会有大量厨余垃圾,比如在厨余垃圾分离做的很好的德国,最后进入填埋或焚烧处理的混合垃圾仍有20%~30%的厨余垃圾。”徐海云认为,如果在这个基础上再来谈垃圾处理究竟是选用填埋还是焚烧的话,因地制宜、技术的经济性是非常必要的。
他举例,在我国西北地区,人口密度不是很高,土地资源相对比较丰富,气候干旱少雨,填埋相对付出的成本比较低。而在中部或者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往往人口密度很高,气候比较温润潮湿,如果再选用填埋,一方面是土地供应紧张,另一方面可能造成周围环境的污染,即便将保护措施做得很到位,成本又会明显高于焚烧。因此,在这些地区依靠土地进行生活垃圾处理的填埋处理方式难以为继。
徐海云认为,经济发展以及高人口密度是推动我国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发展的内在因素。我国正处于城市化快速发展阶段,城市人口不断增加,生活垃圾量也随之增加。“从某种战略角度考虑,垃圾焚烧是无奈但合理、科学的选择。”他说。
责任编辑:ahaoxie
![]() |
您的评论
内容搜索
推荐文章
绿色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