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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投诉日益增多 新形势下环境信访怎么做?

Eedu.org.cn 作者:汪建军 冯敏 孙…    资讯来源:中国环境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2-10
  环境信访是人民群众通过信访方式求助于政府解决某项或某些环境污染问题的一种方式。2008年,安徽省合肥市环保局经开分局共受理环境信访投诉178件,平均周受理4.2件,环境投诉案件呈现数量大、多元化和复杂化的趋势。我们结合实践,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思考和探索:

   加强学习 提高业务水平

  环境信访工作涉及各行各业,涉及工作和生活的方方面面,依法行政是信访工作的基础,具备较强的专业和法律知识是对每一个信访工作者的基本要求。对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我们必须运用所掌握的法律知识做出准确、合理的解释和处理,对具体问题我们要依据事实和相关法律公平、公正、合情、合理的解决,使投诉人心服口服,达到群众满意、息诉罢诉的目的。

  企业环境污染投诉的处置需要有较强的专业知识和涉及到各个学科的综合知识,同时还要灵活运用平时积累的信访工作的经验。只有对信访案件做到整体把握、细致分析,才能正确处理问题,有效解决矛盾。

  源头预防 治标更要治本

  环境问题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在信访工作力量有限的情况下,从源头上杜绝、减少环境污染是减少环境信访的有效手段之一。

  对于在特定历史条件下产生的工业、居住混杂及商住楼、沿街小门面内的餐饮带来的环境问题,我们采取防治结合、源头预防的措施。联合招商、规划、建设等部门,统筹考虑环境特征、基础设施、企业集群等各种因素,严把工业项目选址关,避免因选址不当带来环境矛盾。对门面房小餐饮,我们与各小区物业沟通,请物业把好第一关,对未办理环保手续的业主,要及时向其说明并劝阻其对门面房进行装修,同时在第一时间通知环保部门;对已开办的饭店尤其是集中式餐饮群,我们帮助经营户设计合理的油烟处理方案,进行集中整治。

  环保部门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对选址不适、污染大、难以治理、影响居民居住生活环境的项目坚决予以否决;对在居民区、学校周边等敏感区选址的项目,环评审批前必须进行公示,征求居民意见,提前考虑群众的诉求。

  以点带面,全面排查,对投诉人反映的某一方面的环境问题进行现场调查处理时,对其他方面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一并进行排查,提前发现并解决问题。如区内某酒店曾在开业之初被附近居民投诉噪声扰民,经调查发现,这家酒店不仅存在噪声超标,且后堂油烟管道的设置也存在不合理之处,存在信访隐患。通过我们的要求和督促,这个酒店对油烟和噪声问题一次性整改到位,为周边居民营造了一个和谐的居住环境。

  以有效解决问题为根本

  对信访反映并查实的企业污染问题,既要维护法律的严肃性,也要帮助企业积极整改、尽快解决,而不是一罚了之。对存在环境问题的企业,我们要多引导、多督促,在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前提下,积极推动企业的整改。技术上有困难,我们联系相关专家对症下药,研究解决;资金上有困难,我们帮助企业积极申报污染治理专项财政资金补助。通过各种手段和服务,使企业的污染问题得到最快、最有效的解决,做到既让信访人满意,也让被投诉企业服气。对不违法、可以达标但影响面大的,我们要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维护好双方的合法权益。如某注塑企业由于异味问题多次受到周边居民投诉,但根据我国现有环境法律、法规和标准,并不能界定企业排放的废气超标。为解决矛盾,我们一方面向周边受影响的居民做好解释工作,另一方面做好企业的思想工作,使企业认识到自身不足之处。通过与国内其他同类型企业的对比和交流,积极引导企业改造。目前这家企业已陆续投入几十万元改造污染治理设施,并计划继续投资100余万元对老生产线进行彻底改造,以求在根本上解决异味扰民问题。

  同时,在处理信访时,我们要积极做好投诉方和被诉方的沟通工作,使得矛盾能达到最快、最有效的解决。适当时,可以召集投诉方、被投诉方及相关单位召开座谈会,集思广益,确定明确的整改方案,防止企业做“无用功”。

  加强沟通 争取支持

  信访信息直接影响对信访做出决策的正确性和科学性。结合每周一次的环境信访统计工作和电话回访制度,加强信访信息的搜集、汇总和分析研究工作,及时掌握环境信访动态和信息,摸清有关情况,保持敏感性。按照紧急、重大信息报送制度的规定,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确保一旦发生群体性环境信访事件,能做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掌握工作的主动权。

  当前,环境信访多元化的特点使其处理常常涉及多个部门,如餐饮群的脏乱差问题整治就涉及环保、工商、卫生、市容等多个部门,单靠环保部门一家有时难以解决问题,因此加强与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显得尤为重要。在处理涉及多方面问题的信访时,需要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争取支持,共同解决。对不属环保管辖的信访,落实“首问责任制”,由具体信访工作人员负责及时转办并告知信访人。

  (作者单位:安徽省合肥市环保局经开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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