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环境生态网 >> 资讯 >> 环境要闻 >> 深度报道 >> 正文

水土保持法修订案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水土流失治理

Eedu.org.cn 作者:张蔚然 周兆军    资讯来源:中新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8-23
  中新网北京8月23日电 (记者 张蔚然 周兆军)水土保持法修订草案23日首次提请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修订草案规定,国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水土流失治理。

  草案对水土保持规划、预防、治理、监测和监督等作出修订。中国水利部副部长周英表示,水土保持规划方面,草案规定水土流失调查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据水土流失调查结果划定并公告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和重点治理区;规定水土保持规划的编制机关和程序;规定水土保持规划的种类及编制要求。

  在水土流失预防方面,草案完善了特定区域的水土保护措施,规定在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的地区,应当限制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活动;完善了对生产建设活动造成水土流失的预防措施等。

  在水土流失治理方面,草案完善治理和补偿制度,细化不同类型地区的水土流失治理措施,明确生产建设活动的水土保持要求,加强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的建设和管护。

  草案还细化了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措施。规定:执法人员依法实施监督检查,有权要求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有关文件资料、对有关情况作出说明,可以进入现场进行调查、取证;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拒不停止违法行为,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的,报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查封、扣押实施违法行为的工具及施工机械、设备等。



  • 上一篇资讯:
  •  
  • 下一篇资讯: 没有了
  • 责任编辑:ahaoxie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您的评论
    姓 名: * Oicq:
    性 别: Msn:
    E-mail: Icq:
    主 页:
    评 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评论内容:
      验证码: *
  •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的评论 。
  • 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本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直接或间接导致的)。
  • 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内容。
  •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 内容搜索

    绿色生活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管理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