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同发展现已成为区域环境改善和城市管理的重要内容。从《长江三角洲地区环境保护合作协议(2009~2010年)》,到建立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长三角地区环保合作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沟通和协调,推进了区域各项环保合作的落实,并取得了积极成效。
上海社科院组织编写的《上海资源环境发展报告2016》认为,长三角三省一市的环保水平都在不断朝有序化方向发展,上海市环保有序度改善幅度最大;三省一市之间的环保工作总体上处于协同演进状态,但各个地区环保协同发展的水平还较低。
从本期开始,绿色城市版将关注长三角区域协同发展,聚焦难点与症结,探讨解决之道。
◆本报记者蔡新华 见习记者刘静
上海社会科学院生态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所常务副所长周冯琦在接受采访时指出,长三角虽然在协同解决区域生态环境问题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受行政壁垒、经济社会发展区域差异、社会治理能力发展不均衡等因素影响,环保协同发展仍面临挑战。而应对挑战,要从做好顶层设计开始。
做好区域合作顶层设计
上海市社科院生态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所博士程进指出,做好区域环保合作的顶层设计,不仅要统筹协调区域环保法规政策,还要制定区域环境保护协同规划,统一区域环境标准。
程进建议,可以由国家相关部门牵头协调,站在长三角环保一体化建设的高度,制定与跨行政区环境治理配套的法规体系。同时,还要合理规划区域环境资源的调配使用,优化产业和功能的空间布局,避免污染较大的行业企业利用标准漏洞在区域内部转移。
程进认为,环保目标设立要综合考虑时空差异,分区域、分层级确立目标,划定不同类别的环境管理区。随着时间的推移,落后地区与发达地区的差距将逐渐缩小,最终实现各地区协同推进。
以点带面形成一体化格局
程进还表示,通过以点带面,可以形成区域环保一体化的格局。在太湖流域、新安江流域、淀山湖等跨界环境问题较为集中、治理任务较为明确的小尺度空间地域,可先解决环境治理联动机制、跨界环境治理绩效、跨界生态补偿标准等关键问题。然后,不断加大环境治理的范围,最终实现全区域范围整体环境问题的综合治理。
在环保协同的内容上,程进建议,应从共同面临的难点问题入手。以长三角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为例,当前针对区域移动污染源的管理合作已基本达成共识,开始协同推进区域高污染车辆船舶的治理工作,开展异地执法监管、统一排放标准、统一提高油品标准等。
实现区域环境信息共享
周冯琦强调,要增强区域环保协同推进,需要健全长三角环境监测网络。他建议,可以先在大气环境、流域水环境等区域共同关心的环保领域实现突破,连通三省一市现有的大气环境、水环境监测网络,实现长三角区域环境监测网络的共享。
在此基础上,各地区环保部门可根据区域环境治理的要求,统一规划、整合优化环境监测点位,建设涵盖多个环境要素的环境监测网络,为区域环保协同推进战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区域统一的环境监测网络一旦连通,各个地区就可以根据区域环境质量状况和变化趋势,提早进行环境污染状况预判,再根据自身污染情况启动应急预案,减轻突发环境事件的影响程度,提高区域环境管理水平和环保合作效率。” 周冯琦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