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环境生态网 >> 资讯 >> 环保科技 >> 国内动态 >> 正文

《防震减灾法》提出新命题

Eedu.org.cn 作者:陈瑜    资讯来源:科技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0-24
  本报北京10月23日电 过渡性安置是灾后恢复重建的基础性工作,也是汶川地震给我国已施行10余年的《防震减灾法》提出的新命题之一。今天,受国务院委托,中国地震局局长陈建民在对防震减灾法修订草案作说明时介绍,修订草案新增了地震灾后过渡性安置和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陈建民介绍,为了进一步规范过渡性安置工作,在总结汶川地震灾后过渡性安置经验的基础上,修订草案专设一章,对过渡性安置方式、安置点的选址和用地、政府在过渡性安置中的责任以及尽快恢复生产等作了明确规定。

  陈建民表示,汶川地震反映出防震减灾工作遇到的一些新问题,修订现行防震减灾法是在及时总结防震减灾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对现行防震减灾法实施过程中行之有效的法律制度予以完善,特别是对四川汶川抗震救灾的成功做法予以制度化。“修订草案在现行防震减灾法的基础上,重点对防震减灾规划、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预防、地震应急救援、震后恢复重建等作了修改、完善。”

  为进一步加强地震监控预报工作,修订草案对地震监测台网建设、地震观测环境保护、地震预报统一发布等制度作了修改、完善,并增加了地震烈度速报、震后地震监测和余震判定等方面的规定。修订草案规定,单位和个人应当将预测意见和观测到的宏观异常现象报告地震工作部门,地震工作部门应当综合各种地震预测意见,组织召开震情会商会,并将地震预见报本级人民政府,由政府统一发布等等。



  • 上一篇资讯:
  •  
  • 下一篇资讯:
  • 责任编辑:ahaoxie

    >> 相关资讯:


    没有相关资讯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您的评论
    姓 名: * Oicq:
    性 别: Msn:
    E-mail: Icq:
    主 页:
    评 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评论内容:
      验证码: *
  •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的评论 。
  • 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本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直接或间接导致的)。
  • 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内容。
  •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 内容搜索

    推荐文章

    广告资讯

    绿色生活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管理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