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环境生态网 >> 资讯 >> 各地要览 >> 东北 >> 黑龙江 >> 正文

黑龙江增强环保意识 农村污染不容忽视

Eedu.org.cn 作者:佚名    资讯来源:人民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2-19
    今年6月至9月间,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全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情况进行了检查。15日,执法检查组向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报告了检查情况。

    报告显示,《环保法》颁布20年,我省(指黑龙江省,下同)环境保护意识不断增强,应急处置能力有所提高;《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项目建设进展较快;健全考核问责机制,环保执法力度不断加强。全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了控制,主要工业和行业污染物排放强度逐渐下减,环境质量整体有所改善,重点流域、重点区域环境质量明显提高。

    报告同时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有的政府和部门领导片面追求GDP指标,使一些地方老污染没有得到治理,新污染又不断产生。一些企业只追求企业利益最大化,不按“三同时”制度配套污染处理设施。“节能减排全民行动”氛围需要进一步营造。《环保法》执行还存在时紧时松现象,政府部门之间协调不够,有的地方垃圾围城、围乡(镇)和围村的问题仍未得到治理。松花江污染防治规划目前存在着项目资金到位率低等问题。农村秸秆和生活垃圾、人畜禽粪便管理薄弱;新增的一些大型畜禽养殖基地,没有配套相应的污染治理设施等。

    报告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建议,一是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大《环保法》学习宣传力度;二是抢抓机遇,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的投入力度;三是加强领导,进一步加大《环保法》贯彻执行力度;四是统筹城乡,进一步加大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力度。



  • 上一篇资讯:
  •  
  • 下一篇资讯: 没有了
  • 责任编辑:ahaoxie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您的评论
    姓 名: * Oicq:
    性 别: Msn:
    E-mail: Icq:
    主 页:
    评 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评论内容:
      验证码: *
  •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的评论 。
  • 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本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直接或间接导致的)。
  • 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内容。
  •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 内容搜索

    推荐文章

    广告资讯

    绿色生活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管理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