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提出“森林福建”建设目标
《规划》要求,全省5年内完成植树造林87万公顷,净增森林面积29万公顷,净增森林蓄积量3800万立方米。到2013年,全省森林覆盖率达65%,2015年森林覆盖率达65.5%、森林蓄积量5.22亿立方米。《规划》突出生态优先、固碳抵排、区域发展、产业振兴、闽台合作和森林文化战略;构建一条沿海生态屏障,推动形成山区、沿海林业协调发展两大格局,打造以福州、泉州、厦门为中心辐射周边区域的三大森林城市群,开展以绿色村镇为基点的多点生态建设;重点实施“四绿”工程、森林经营工程等五大生态建设工程,建设速生丰产用材林等十大资源基地,培育外向型林产工业等五大产业集群,繁荣森林文化,构建闽台合作交流平台,加强林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现代林业保障体系。
责任编辑:ahaox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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