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污染减排不力 政绩考核“一票否决”
据了解,江西今年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是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同比下降2%,分别控制在43.64万吨和57.14万吨以内。为此,江西将督促第一批46座县级污水处理厂在7月底前建成投运,督促第二批39座县级污水处理厂在12月底前建成投运。确保年内50%以上的县(市、区)污水处理厂及污水收集管网同步建成。
江西还将严格执行对高耗能、高污染工艺、设备及生产能力等限期淘汰制度,对不按期淘汰的企业,依法予以关停。对重点减排工程项目建设缓慢的、运行不正常的、扣减有关补助或加价;对拒不整改或拒不实施减排工程的企业,依法处罚,直至停产关闭。
在对各市、县(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开展污染减排评价考核的同时,江西还将对难以完成减排任务的建设项目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区域限批,对减排设施运转不正常的企业进行通报批评。
责任编辑:ahaox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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