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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机动车污染防治:治理尾气 加速淘汰

Eedu.org.cn 作者:艾毅等    资讯来源:中国环境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4-21

  编者按 全国机动车污染防治座谈会近日在京召开。来自全国各地省、市环保局机动车管理部门的代表就今年全国机动车污染防治的重点工作以及《关于实施全国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的通知(讨论稿)》、《2009~2011年全国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要求(讨论稿)》两份文件进行了交流。本报特摘登部分代表发言,以期对各地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提供借鉴。

  严格管理 加速淘汰 遏制污染

  北京市环保局机动车排放管理处 艾毅


  无论何时走在北京街头,我们都能看到车流不息,在享受现代化的同时,也感受到大城市带来的交通拥堵问题。据交管部门统计,北京市机动车保有量已突破360万辆。机动车产生的排放污染已成为影响大城市空气质量的主要因素之一。

  为改善首都大气环境质量,北京市自1998年以来实施了15个阶段的大气污染控制措施,机动车污染防治始终是重点内容。通过不断严格机动车排放标准,加强在用车管理,采取措施促进老旧车辆的更新淘汰,不断提高车用油品质量等措施,在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长的同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总量增长的势头得到了遏制。

  建立法规标准体系。北京市于2000年制定了《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并自1998年以来,制定了21项机动车排放和油品的地方标准。

  加快步伐提高机动车排放标准。经国务院批准,北京市不断严格新车排放标准,先后于1999年、2002年、2005年和2008年执行了国Ⅰ、国Ⅱ、国Ⅲ和国Ⅳ机动车排放标准,每执行一次新标准,单车污染可减少30%~50%。为执行好新车标准,北京市环保局建设了国Ⅲ、国Ⅳ标准机动车排放检测实验室,并组织有关单位每年开展新车一致性检查和在用车符合性抽测工作。

  加强燃油品质管理,不断提高车用油品质量。北京市积极改善油品质量,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地方油品标准,先后于2004年、2005年和2008年实施了国Ⅱ、国Ⅲ和国Ⅳ油品标准。通过供应符合国Ⅳ标准的车用燃油,使所有在用机动车排放总量降低了15%~20%。同时,北京市要求车用汽油必须加入汽油清净剂,并实行油库清净剂添加备案制度。

  实施环保标志管理。对国Ⅰ及以上标准的轻型汽油车和国Ⅲ及以上标准的柴油车发放绿色环保标志,其余轻型汽油车和柴油车发放黄色环保标志。无有效环保标志车辆不能上路行驶。

  加大在用车治理力度。对具备治理条件的25万辆化油器车(1995~1998年注册)进行了治理改造,改造后车辆排放接近或达到国Ⅰ标准,治理后车辆排放污染可以减少70%以上。2008年对7000余辆公交、环卫、邮政、旅游、省际客运、城市保障货运和建筑工程运输黄标柴油车进行了治理,削减颗粒物污染90%。

  对高频使用社会车辆推广清洁燃料和替代燃料。从2005年开始,北京市采取经济补贴方式提前更新老旧公交车和出租车,鼓励发展公共交通。目前北京市中90%的出租车、97%的公交车达国Ⅲ以上标准,其中使用天然气的公交车达到4000多辆。

  加强在用车排放的监督检测。自1998年开始对上路行驶车辆尾气排放的路检路查工作。目前区县机动车排放控制执法人员编制达到700多人,并配备了22台激光遥感检测车。路检合格率从1998年路检约40%,增加到2008年路检90%以上。

  加强对机动车检测场的监督管理。北京市自2003年对在用车实施简易工况法定期检测。目前全市共有230多条检测线,并建成I/M制度网络监管系统,对检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检测场进行查处,对群众举报的检测场进行重点监管。

  开展油气回收治理,全力以赴减少污染排放。北京市于2008年6月30日全部按期完成1265座加油站(其中距离民用建筑50米范围内的加油站329座全部安装了后处理装置)、38座油库、1026辆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工程。油气回收治理每年可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两万多吨。

  对高排放机动车实施限行措施。从2003年开始,黄标车禁止在二环路内行驶。从2009年1月1日起,黄标车禁止在五环路内行驶;10月1日起,黄标车禁止在六环路内行驶。

  采取以上措施后,尽管北京市机动车污染得到了有效遏制,但由于机动车增长速度持续居高不下,机动车污染控制压力巨大。今后北京市机动车污染控制主要工作思路和要点包括:

  加速黄标车更新淘汰

  加速黄标车更新淘汰是当前北京市机动车污染控制工作的重点。按照第十五阶段通告要求,严格实行限行措施,并组织实施两个鼓励性的经济政策:一是黄标车淘汰的鼓励政策。北京市政府投入约10亿元,分两个阶段实施,从2008年9月27日至2009年6月30日,在此期间淘汰的,鼓励资金最高25000元,最低800元;第二阶段从2009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在此期间淘汰的,鼓励资金最高22000元,最低500元。二是“绿色车队”建设支持政策,北京市政府投入约5亿元,在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底前购置绿标车辆的,给予1~2年贷款贴息。

  进一步严格新车排放标准

  组织有关单位制订国Ⅴ排放标准配套的车用汽油、柴油地方标准,论证并制订国Ⅴ机动车排放标准实施方案,为北京市实施国Ⅴ排放标准奠定基础。

  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完善监管机制

  北京市将加强对年检场的监督管理,提高监管队伍素质,改善监管科技水平,在扩大编制的基础上建立起高效灵活的市区两级机动车排放监管体系。

  推动机动车污染控制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

  在总结10年来机动车污染控制的成功经验基础上,找准机动车污染控制存在的瓶颈问题,认真进行梳理,以“大气法”为背景,完善机动车污染控制的法律条款和相关规定,为制订北京市机动车污染排放污染控制条例做准备。

  加大机动车污染控制宣传力度,促进公众参与

  进一步加大机动车污染控制宣传力度,继续倡导“少开一天车”、鼓励“绿色出行”。宣传机动车污染危害和采取的政策措施,动员市民积极参与机动车污染控制工作,促进广大车主更好地理解和支持政府采取的措施。

  创新工作机制 突破管理瓶颈

  江苏省南京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管中心 张世达


  近年来,江苏省南京市机动车保有量连续5年以年均16%的速率增长,目前已达94.2万辆。尾气污染物在环境空气中的分担率逐年升高,2008年排放量接近40万吨。城市空气污染已从煤烟型向煤烟与交通混合型转变,尾气污染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开始从潜在威胁上升为突出问题。

  南京市机动车污染防治控制工作在全国重点城市中起步较晚,为此,我们认真学习和借鉴国内先进城市好的经验和做法,以创新工作机制和提高监管效能为切入点,通过法律、管理、技术等综合手段,全面推进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形成了适合南京特色的工作机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1.在机动车污染监管立法上有所突破。我们不断推进机动车污染监管立法工作,5年中迈出三大步:一是2005年出台《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设立“机动车污染防治”专章,强调加强尾气污染防治工作,对准入、检测等重点环节进行了明确和规范;二是2007年以市长令形式出台《南京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把外地转籍车辆的上牌视同新车管理,将目测法、遥测技术应用于路检,运用网络监管系统加强监控等措施纳入“办法”,既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又具有可操作性和实用性。其中路检超标车辆扣留行驶证,得到全国人大法工委同意,成为日常监管的重要手段;三是2009年《南京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已列入市人大的地方立法计划,全面实施环保标志、加速高污染车辆淘汰、社会监督员参与目测路检、安全检测与环保检测分离与监管、路检、抽检超标车辆强制维修、油气回收监管、企业车辆排放水平纳入环境行为评价等一系列创新举措有望上升到法律层面,为我们今后进一步严格监管提供坚实保障。

  2.在机构队伍建设上有所突破。经过我们的不懈努力和积极争取,2007年,经市编办批准,市环保局机动车排气监管中心正式组建成立,为全额拔款事业单位,正式编制15人。为了加强日常监管工作,我们在正式编制人员以外,又在全市18个安检站、5个环保检测站、5个上牌审核窗口和标志发放窗口聘用30多名工作人员,同时在社会上招募培训了74名机动车环保志愿者,形成了一支上百人的常设队伍,为全面有效开展机动车监督、执法和管理奠定了组织基础。

  3.在车辆准入管理上有所突破。车辆上牌环保审核是控制机动车污染的首要举措,我们的监控中心与公安局车管所的4个上牌窗口通过专用光缆实现联网,可以在网上对车辆环保达标情况进行审核。我们确立了“两个前置,一个同步”和“三严三有”的工作方针。“两个前置”即在公安上牌窗口设立环保窗口,把所有车辆上牌前需经环保达标目录审核,外地车辆需排放检测合格作为前置,“一个同步”即新车上牌和二手车转入本市同步执行国家最新标准;“三严三有”即严而有据(法规)、严而有理(合理)、严而有方(方法)。其中对外地二手车转入环保审核视同新车管理,是南京市工作的一大特色,也是“源头”管理的重点和难点,我们顶住了来自各方面的压力,阻止了近3万辆不达标车和高污染车辆进入南京市,使机动车污染从源头得到了严格控制,每年减少污染物排放5万多吨。

  4.在检测场站建设上有所突破。过去依托车辆安全检测的尾气检测方式,由于车主重安检通过率、轻环保达标率,尾气检测存在走过场的情况,不能真实反映车辆的排污水平,难以对超标车进行有效控制。为更好地执行国家新标准,2007年我们以市政府名义制定了《建设简易工况法检测站的工作方案》,投入4000万元,建成5个独立的环保简易工况法检测场站,拥有31条检测线。在建站布局上,我们确立了“检测要分离、建站不远离、监管不脱离”的基本原则。“检测要分离”就是尾气检测和安全检测分开,“建站不远离”就是为方便车主,环检站与安检站相邻不远,“监管不脱离”就是环保部门紧密依靠机动车主管部门——公安交管部门,双方保持友好合作关系。在检测收费上,我们与省市物价、公安部门协调,得到了国家发改委的批复,为简易工况法检测收费提供了依据。南京市公开招标确定社会第三方检测、行政部门监管的做法是一项管理创新,较好地解决了安检与环检、监管与服务的矛盾,既执行了标准又可联合执法,既严格监管又服务方便了群众。通过半年多的运营,各场站运行稳定、检测质量较高、检测率稳步上升,到目前检测量已近10万辆,每天检测车辆600辆~1000辆。通过工况法检测,我们获得了本市车辆排放情况的各种数据,为政府决策提供了依据。

  5.在运用科技监管手段上有所突破。全市数十万辆机动车仅靠有限的人力去管,效率和水平都不能保证。我们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投资400万元,建成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集中式机动车排放网络监管平台和1个监控中心,下设7个子系统,包括年检监管系统、上牌审核系统、标志管理发放系统、公交车专项治理系统、路检遥测系统、维修治理系统以及区域限行系统,今后还将增加油气回收监管系统等控制终端。监控中心以完整的机动车信息数据库和网络监管系统为支撑,通过录像、视频、数据在线传输、实时统计分析等自动化、智能化和网络化的操控手段,对各控制终端进行全方位监控,可实现包括对各检测站的远程监控,新车及二手车上牌环保审核,环保标志的自动打印、发放管理,超标车辆车主查询、曝光查处,车辆维修检测管理等功能,把我们监管工作的每个环节都纳入系统中。运用路检遥测系统,我们可以自动识别超标车辆车牌号,通过中心数据库检索车辆的详细信息,然后自动发送短信通知超标车主去维修检测,可大大提高监管工作的效率和综合执法的能力。在公交车专项治理系统中,我们采取“环保志愿者网、消灭黑尾巴QQ群网、在线互联网、尾气检测专用监管网”四网联动的方法,迫使冒黑烟公交车一经举报,“在规定时间内停运治理,在规定检测站检测”,达标后方可重新“上岗”,使“黑尾巴公交车”比例由整治前的36%下降到5%以下,城市形象大为改观。

  6.在环保标志管理上有所突破。南京市在实施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工作中采取了“三色标志”方式。即对国Ⅰ排放标准以下的发放黄色标志,达到国Ⅰ、国Ⅱ的发放蓝色标志,达到国Ⅲ、国Ⅳ的发放绿色标志。此方法将车辆的排放水平进一步有效区分,在去年的奥运期间达标进京和今年北京实施第十五阶段控制大气污染、对黄标车采取限行措施中,与北京实现了无缝对接。同时为今后与国际接轨,实行高污染黄标车禁行、普通排放蓝标车收费通行、清洁绿标车免费通行的政策奠定了基础。目前已发放标志近25万枚,达到在用汽车数量的一半,为实施区域限行创造了条件。我们与公安交管部门协调,初步形成了“点、线、面”3阶段逐步推进的区域限行方案,拟在今年国庆后逐步试行,试行中拟采用非现场执法方式,利用我们的监管平台与公安部门联网,通过监控探头,对黄、蓝、绿标志车辆自动识别,无标志与黄色标志车辆进入禁区后,电子警察将会自动曝光处罚,可极大提高机动车监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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