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排污费征收工作推陈出新
12月7日上午8:30,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分局稽查大队组织学习了省环保厅印发《全省应用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核定征收排污费的实施意见》,与会人员认真学习并深入领会文件精神,从征收实践中发表意见,畅所欲言。本次学习为下一步的排污费征收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会议最终决定根据开发区实际,在对总装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上电力企业应用自动监控数据核定征收排污费的基础上,于2012年1月1日起,逐步对国控、省控和市控企业实施自动监控数据核定排污费,本项工作最晚将在2012年7月1日之前完成。
责任编辑:ahaox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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