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环境生态网 >> 资讯 >> 各地要览 >> 西北 >> 青海 >> 正文

让高原山川呈现“生态美”

Eedu.org.cn 作者:王颖 曾一凡    资讯来源:青海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8-28

  今年,力争完成投资12.3亿元,加快推进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这将成为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自开工以来的投资高峰年,是其往年投资的3倍,工程建设规模将前所未有。

  青海是黄河、长江、澜沧江的发源地,被称为“母亲河之源”,也被誉为“中华水塔”、“亚洲水塔”,是亚洲孕育大江大河最多、最集中的地区,也是北半球气候的敏感区和启动区,其生态功能直接影响三江源中下游广大地区乃至东南亚地区的生态安全。也正因为独特的地理位置、举足轻重的生态地位,使得青海的生态保护、生态改善受到世人格外的关注。

  省委、省政府确立“生态立省”战略,将保护生态、造福人类作为立省之本。2005年,青海省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正式启动,这也是我国最大的生态保护项目。在这个投资75亿元的生态保护项目实施中,我省立足于保护生态环境,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建设高原生态安全屏障为目标,同时积极发展生态经济,实现保护与发展的双赢。近年来,我省三江源地区生态治理已取得初步成效,生态环境逐渐改善,生态服务功能效果显现。

  今年上半年,面对玉树地震不利影响以及依然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的考验,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三江源地区、青海湖流域等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建设,始终把生态保护、环境保护放在十分突出的重要地位,不断加大项目投资、建设力度。今年,将完成投资12.3亿元,努力使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取得新成效、新突破。

  截至7月底,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共开复工建设项目110项,投资合计9.7亿元, 已占年度目标任务的79%。其中,55项结转项目已全部复工建设,合计复工投资4.78亿元;下达投资计划的55项新建项目已全部开工建设,开工项目合计投资4.91亿元。其中,部分项目进展超前,13项黑土滩治理项目已全面完工,完成投资4723万元,甘德县黑土滩治理项目已于6月初全面完工,成为全省完工项目第一家;兴海县在灌溉饲草料基地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尚未下达的情况下,协调施工单位垫资开工,确保了该项目工程年内全面完工。

  据了解,我省今年还将争取启动三江源国家生态保护综合试验区建设项目,重点在建立生态补偿机制上取得突破,实现生态保护、地区发展与民生改善的“多赢”效果。

  作为“中国最美五大湖”之首的青海湖,也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改善、建设青海湖生态,相关部门采取多项措施,实施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项目。为进一步做好生态保护工作,青海湖景区管理局始终坚持树立“保护第一”和“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把生态保护放在首位,切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推进青海湖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自然资源保护工作的新思路,做好生物多样性监测、宣传和保护工作,有效地推进了青海湖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生态立省、绿色发展”。为努力构筑高原生态安全屏障,省林业局紧紧围绕建设生态林业、发展民生林业、推进创新林业、开发文化林业、构建和谐林业的新思路,着力建设高原现代林业,抓好林业重点工程建设。截至7月底,全省已完成人工造林任务73.55万亩,为计划任务的99.86%,封山育林59.69万亩,为计划任务的90%,完成义务植树1391.3万株,超额完成计划任务。同时,青海湖流域周边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进展顺利,截至目前,已完成营造水土保持林6.16万亩,水源涵养林2280亩,防风固沙林1.6万亩。中欧生物多样性保护青海与四川社区协议保护项目基本完成了项目预期各项目标和产出,已进入收尾阶段;启动实施了中澳环境发展项目青海林业生态效益监测与评估及碳汇补偿机制研究项目和全球环境基金土地退化防治管理和政策支持项目。

  同时,已完成了《青海玉树地震灾后林业生态恢复重建发展规划》初稿,规划内容包括自然保护区恢复重建、森林防火与森林公安基础建设、林业站基础设施建设、国家重点公益林管护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系统修复重建以及灾后生态系统恢复监测系统建设。

  在生态保护中谋求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生态,一个正在建设生态友好、环境友好的大美青海逐渐展示于世人眼前。



  • 上一篇资讯:
  •  
  • 下一篇资讯: 没有了
  • 责任编辑:ahaoxie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您的评论
    姓 名: * Oicq:
    性 别: Msn:
    E-mail: Icq:
    主 页:
    评 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评论内容:
      验证码: *
  •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的评论 。
  • 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本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直接或间接导致的)。
  • 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内容。
  •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 内容搜索

    绿色生活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管理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