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三峡“清漂”记:人力打捞 资金匮乏
一年前,国务院领导做出重要批示:“长江三峡漂浮物不仅直接威胁三峡工程安全运行,而且严重影响航运、渔业、旅游事业,破坏自然景观,必须下决心治理。”
本报记者 赵永新
清漂队员在烈日下清捞漂浮物。
本报记者 赵永新摄
如今,一年过去了,长江三峡的清漂工作进行得怎样?还存在哪些急需解决的问题?7月6日至11日,中纪委驻环保总局纪检组组长曾晓东带队,由环保总局、监察部、建设部、交通部、三峡办有关部门同志组成检查组,前往三峡进行了实地调研。请看本报随行记者的报道———
三峡库区的人们用原始的打捞工具,一年清捞漂浮物20多万吨,相当于120万人口的城市一年产生的生活垃圾总量
五颜六色的断枝残叶、作物秸秆、动物尸体和塑料泡沫,裹挟着大大小小的树桩,聚成片,汇成带,顺江而下,直逼三峡大坝……去年三峡蓄水初期,长江干流上出现的漂浮物让人触目惊心。
今年长江干流的漂浮物情形如何?
自重庆至三峡大坝600余公里,沿途所见,让人松了一口气:除在个别洄水区有少量垃圾聚积外,宽阔的江面上,只有零星漂浮的枝叶、秸秆、塑料泡沫,大船小舟往来无碍。
“这得益于沿线天天作业的清漂队。”重庆市环保局副局长张智奎说。
炎炎烈日下,蒙蒙细雨中,一只只由小渔船改造的清漂船在江上游弋。清漂队员手持长长的捞兜注视着水面,不时俯身把漂过的垃圾捞起,倒在船舱里,运到江边,再由专门车辆送往垃圾处理场。
“清漂日当头,汗滴大于豆。”在万州区码头,我们见到了皮肤黝黑的清漂工人任顺臣和杨公淑夫妇。他们两口子本是渔民,三峡蓄水后,他们当上了清漂队员。两口子早8点出船,一直干到下午5点,中午饭就在船上凑合着吃。自去年9月至今,他们没有歇过双休日。
“清漂苦不苦,累不累?”杨公淑用手抹一把被汗浸湿的头发,笑着说:“以前打鱼是为自己做事,现在清漂是为国家做事,我们觉得很光荣!”
一年来,库区两岸数以千计的渔民和三峡总公司的专业职工用最原始的打捞工具,共清捞各种漂浮物21.3万吨,相当于一个120万人口的中等城市一年的生活垃圾总量。
三峡清漂有隐忧。如果工具不改进,资金不到位,长此以往,三峡清漂将难以为继
世界上恐怕没有哪一条大河的漂浮物比长江更多、更引人关注,也没有哪一个国家的清漂工具比三峡库区的清漂工具更原始、更简陋。
奉节县白帝城前的关庙沱是长江入三峡前最后一个大洄水区,水面上的漂浮物格外多。时间已是下午6点,都已年过半百的尹会利和陈庆莲夫妇,望着那一片片漂浮物有点犯愁:尽管他们已连续干了整整一天,打捞了1吨多漂浮物,可由于工具太落后,那小小的捞兜面对源源不断的漂浮物来说,真是“小巫见大巫”。
在采访中,我们所见的清漂船几乎全部是小渔船,少则二三人,多则五六人,捞兜是他们唯一的“武器”。这种落后的人工打捞方式不仅效率低,而且很不安全。奉节县清漂队队长付安忠向记者讲了这样一件事:就在7月7日,为了捞一个大树桩,他用绳子的一头套住树桩,自己攥住绳子的另一头,用力往船边拉。突然,一个浪头把树桩翻了个底朝天,一下子把他拽到江里。多亏他水性好,才没有被江水冲走。
尽管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发生过伤亡事故,可清漂队员的人身安全一直让各级领导忧心忡忡。
更让库区政府领导焦心的,是清漂资金。沿江经过的区县几乎全是“吃饭财政”,有的还是国家级贫困县。为解燃眉之急,他们只能“拆东墙补西墙”。尽管如此,清漂工人的基本工资还不能按时足额发放,打造专门的清漂船、修建漂浮物转运站、购置清运车辆就更无从谈起。其实,工人们的报酬并不高,每人每天只有25元左右。
万州区城管局局长丁祝全如今已经欠了100万元的清漂费,他说钱都快把他逼疯了。多位分管清漂工作的区县领导坦言:如果再这样下去,清漂工作将难以为继!
三峡清漂将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既要标本兼治,更要上下协力
沿江一路走来,我们对长江捞漂的长期性和艰巨性有了深切的认识:
三峡在完成二期蓄水至139米后,还将分别于2006年和2009年进行三期、四期蓄水,届时水面将涨到156米和175米,清漂的长度和面积将随之增大;
不算长江上游的四川、贵州、云南等省份,仅在三峡库区周围,就分布着县级以上城市20多个,居住着3000多万城乡人口。沿江堆放垃圾是沿岸群众几千年的习惯,短期内很难改变;
尽管目前三峡库区的县级以上城市都建成了规模不等的垃圾处理场,但由于经费、设备、人员等因素,还不能做到日产日清、应收尽收,无论是在重庆主城区,还是在新建成的县城,乱堆垃圾的现象都不鲜见;
库区很多船只的生活垃圾依然随意抛入江中,成为漂浮物的主要来源之一。而目前三峡库区船舶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和管理办法,以及船舶垃圾转运和交接管理规定,都还未出台……
“三峡清漂,看似简单实则复杂,说来容易做来难。”曾晓东认为,“要想保持长江三峡的清洁,既要标本兼治,还要上下协力。”
所谓标本兼治,就是在做好江面清漂的同时,下大力气堵住源头,力争垃圾少入江乃至不入江;所谓上下协力,要义有三:一、重庆市、湖北省、三峡总公司应继续按既定方案,落实清漂资金,按区域分工,各负其责;二、应根据库区经济欠发达、财政困难的现状,在清漂资金上采取国家、地方和三峡总公司共同承担的原则,落实所需经费;三、要启动库区上游四川、贵州等省的垃圾处置和清漂工作,以减少上游进入库区的垃圾量。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检查组的同志一致认为,尽早出台《三峡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管理条例》,做到依法清漂,既是现实所需,也是长远之计。
《人民日报》 (2004年07月23日 第八版)
责任编辑:ahaox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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