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鉴传统智慧 提高生态文明水平

作者:郭纹铭    文章来源:中国环境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12-17

  中华环保联合会副秘书长 郭纹铭

  中华民族有着灿烂的文明,在这灿烂的文明之光中也包含了朴素的生态环境保护思想光辉,无数古圣先贤为保护生态环境做出了卓越贡献。那么究竟古代人都为环境保护做了哪些工作?我们要怎样秉承以天下为己任的精神为保护生态环境做得更多?本版今日刊登理论文章,探索中华五千年文明在生态保护方面给我们的启示。

 

  中华民族五千年古老文明令世人赞叹,而朴素的生态环境保护思想是古老文明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其主要内容是崇尚自然、保护生态,进而达到“天人和谐”的最高境界。梳理这一文明精华,继承先哲理念,对于我们探索环保新道路,推进环境保护历史性转变和建设生态文明大有裨益。

 

  朴素的生态观是中华古老文明的精髓

 

  ■阅读提示


  中华古老文化内容极为丰富,反映人与自然关系的天人和谐思想是其基本内涵之一,人与自然的关系,是直接与人面对并关系到人的生存和福祉的最基本的关系。古人崇尚自然、保护生态的高尚理念教育并引导着一代代国人“与天地参”,并为后人留下了生存繁衍的生态环境。

 

  中华古老文明的内容极为丰富,概括起来集中体现在5个方面:一是反映人与万事万物关系的阴阳五行思想;二是反映人与自然关系的天人和谐思想;三是反映人与社会关系的中庸思想;四是反映人与自身关系的修身克己思想;五是反映人与精神境界的天下大同思想。而人与自然关系的天人和谐思想,是我国传统文化的基本内涵之一。因为其他几种思想都是要经过艰苦修炼才能理解和成就的,唯有人与自然的关系,才是直接与人面对并关系到人的生存和福祉的最基本的关系。通过对中华古老文明理念的梳理,我们发现各家学派尽管有许多观念相左或差异很大,但在人与自然关系的认识上却惊人地一致,都统一于“天人和谐”的生态观。


  中国古代生态保护思想源远流长,除了初民时期对大自然带有迷信色彩的自然崇拜外,经过历史演进和文明水平提高,到了夏代之初,人们已经把生态保护上升到了较高的认识程度,并用法律形式加以约束(见《逸周书·大聚》)。


  春秋战国时期,一些杰出人物继承了祖先朴素的生态保护理念,并发展上升到理论的高度。道家学派创始人、春秋后期的伟大思想家老子及其理论继承者庄子奠定了“天人合一”思想的基础。老子的生态理念,以“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第二十五章)为代表。所谓自然,即自然而然,不带有任何人为干预,“道法自然”,强调人们必须顺应自然规律,而不能违背它。老子进而强调:“道生之,德畜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老子》第五十一章)意为“道”生育了万物,“德”畜养了万物,而不占为己有,不恃功图报,关爱且不主宰万物,这是高尚的德行。最后的结论是“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老子》第六十四章)即人要辅助万物自然生长而不能胡作非为。


  庄子则在继承老子生态伦理思想的同时,又有了新的创造。庄子强调对自然生态要“无为而治”。他说:“古之人……阴阳和静,鬼神不扰,四时得节,万物不伤,群生而不夭……莫之为而常自然。”(《庄子·缮性》)他把“万物不伤,群生不夭”的良好生态原因归结为“莫之为而常自然”,即按自然规律去调节生态。庄子提出的最高理想境界是:“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庄子·齐物论》)这一论断是对“天人合一”思想的精辟表述,对当今的生态文明观念有着积极影响。


  以孔子为创始人和代表的儒家学派,更是以超凡的理论贡献,把生态保护理念推向了更高境界。孔子的生态观概括起来就是“天人和谐”、“天地人”并存共生的思想。孔子提出了“天地人”作为“三才”,是组成宇宙的三大要素,缺一不可。他一生追求的是“仁者爱人,兼及万物”。然而在“礼崩乐坏”的春秋末期,人们只顾乱世争雄,这些还有谁去听、去信、去做呢?无奈,他只得开出做人的最低标准:“子钓而不纲,弋不射宿。”(《论语·述而》)告诫人们不要把小鱼一网打尽,不要把归巢的鸟赶尽杀绝,并身体力行。


  孔子的后人子思继承孔子的遗志,为实现“天人和谐”而大声疾呼:“惟天下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中庸·二十二》)提出了真正的人性是顺应自然,尊重万事万物,帮助天地化育万物,与天地并立,除此之外均非人性的环境伦理。应该肯定,至此,中国古代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伦理已经确立,是“天地人”并生共存的民族生态伦理观。孟子称之为“仁民而爱物”(《孟子·尽心上》),并强调这是“王道之始也”。(《孟子·梁惠王上》)而荀子解释为“天地者,生之本也。”(《荀子·礼论》)他呼吁:“养山林、薮泽、草木、鱼龟、百索,以时禁发,使国家足用,而财物不屈。”(《荀子·王制》)汉武帝时期的大儒董仲舒教育人们“无伐名木,无斩山林。”(《春秋繁露·求雨》)而道家的继承人淮南王刘安在这方面的思想也与“天人和谐”的儒教主张完全一致。刘安说:“孕育不得杀,鷇卵不得探,鱼不长尺不得取,彘不期年不得食。”(《淮南子·卷九·主术训》)唐代儒学家韩愈则认为破坏生态环境者是“天地万物不得其情!”(唐·韩愈《韩昌黎全集》)意为天地万物你都不去怜悯,你的下场还能好吗?宋代程朱理学更是把先师孔孟“天人和谐”的理念奉为至尊,坚信并主张“天人一物”。北宋哲学家、理学创始人张载则强调:“民,吾同胞;物,吾与也”(《正蒙·西铭》)。


  佛教作为外来文化,在公元前后由印度传入中国,在两晋南北朝大动荡时代得到迅速发展和传播,唐代达到鼎盛时期。佛教影响较大的禅宗强调:“郁郁黄花无非般若,青青翠竹皆是法身”,把大自然一草一木都看做是生命的存在。因此奉行“众生平等”,万物皆有生存权利的观点。佛教理论与“天人合一”的观点殊途同归甚至具有更高的境界。佛教的思想体系及其传播,对古代生态观的形成和发展和生态环境的保护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

 

  中国古代杰出思想家鲜明的生态观——人与自然关系的思想体系是灿烂的中国古代文化的精髓。他们崇尚自然、保护生态的高尚理念教育并引导着一代代国人“与天地参”,从而为后人留下了生存繁衍的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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